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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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试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完善措施学校名称:姓名:学号专业:教育层次:入学时间:指导教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1论文提纲一、行政执法监督的基本理论(一)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二)行政执法监督的分类二、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若干的问题(一)行政执法缺乏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二)行政执法监督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及可行的操作规程(三)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三、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一)行政执法方面的原因(二)行政执法监督环节方面的原因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措施,改善行政执法对策建议(一)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健全权力机关的监督(二)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及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三)加强舆论、社会及群众监督(四)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及程序公示制度(五)调节整顿、充实行政执法及监督队伍(六)加强法制信息化建设,改善条件保证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顺利进行结束语参考文献2试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完善措施【摘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行政管理职权也在不断扩张,富有弹性的行政职权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现,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已迫在眉睫。因此,面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深刻认识和有效监督、权力与责任脱节,需大力培育现代行政法理念,从法律制度、政策、方法等方面加强和改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尽快形成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新机制,所以改善行政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文章在分析了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加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措施与建议,旨在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实现依法行政。3【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机制;问题;措施在我国,行政执法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重要形式,行政主体为维护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实现行政目标,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可能偏离法治轨道,导致专横、滋生腐败等一系列不良后果的产生,行政管理的目标难以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就无法有效的保障。行政执法机关是保障国家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保障社会良性循环的重要力量,它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又是国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连的桥梁。因此,各国均建立起强大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实际情况看,行政执法虽然比过去有很大进步,但仍不适应客观要求,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已成为我国行政法治的一个重要薄弱环节。而加强和改善这一薄弱环节的关键或基本对策,在于要加强和改善执法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就执法而言,权力不受监督和控制,就会被滥用。因此,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观念,促使行政执法监督真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一项民生工程。4一、行政执法监督的基本理论(一)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具体分为两类:一类为制定规范行为;一类为直接实施法律和行政规范的行为。在我国有些法律法规中,立法弹性较大,意味着行政机关适用时有一定选择和解释的自由。行政机关在选择和解释这些弹性规定时,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目的,遵循惯例和先例,使之成为有一定标准和原则的规则。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稳定正常。行政执法时对人对行政机关活动的预测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或参照系数。行政执法监督又称行政法制监督或者对行政的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履行此职责的各级权力机关、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行政执法监督相对人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客体是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是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据此,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定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实施政策、法规、法律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检查、制约、纠正,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机制和活动。其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不在监督之列。(二)行政执法监督的分类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不同角度可作如下分类:1.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享有监督权的属性不同进行的分类。国家监督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社会监督又称非国家机关的监督,通常是指政党、5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新闻舆论媒体、人民群众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其最主要的特点是,监督权不具有“国家权力”的属性,只是一种具有法律影响力的活动。2.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是否属于同一组织系统进行的分类。内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部进行的监督,是行政系统的自我约束机制,是各种监督中最经常、最直接的监督。它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等。而外部监督是指由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作为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它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是紧密联系的。内部监督是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上的,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以一定的外部监督为前提,离不开外部制约的社会环境;外部监督也离不开自我约束的作用。只有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让二者各自发挥其各自的优势,才能最终达到监督的目的。3.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这是根据监督的阶段性不同进行的分类。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防患于未然,在行政执法行为开始之前依法实施的监督,是一种预防性或防范性的监督。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行为在实施之中进行的监督,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是一种追踪性的监督。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内容规定过于简单,没有建立起相应的配套措施。将事前监督的防范性与事后监督的补救性结合起来,构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密切配合的监督防线,保证行政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以收到良好的监督效果。二、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若干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即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正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轨道,因而各方面矛盾大量涌现和相互交织,这对公共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行政执法从总体上看取得了很大成绩和进步,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发展;但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6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现象至今仍程度不同地在许多地方存在,而且近年来在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亟需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一)行政执法缺乏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问题我国虽然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在法律体系内部仍旧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由于行政活动的复杂性以及部门、地方利益的差异,各种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章以及被广泛使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经常会出现矛盾和冲突。(二)行政执法监督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及可行的操作规程由于立法工作缺乏,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民主和法制的原则。但是,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制度与地方政府订立行政法规权力并行,从而执法依据时常出现偏倚,使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威性没有真正确立起来,而且又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以及传统体制的约束,宪法规定的法制原则在实践中并未完全落实,在具体问题上表现为有法不依、违法不严、执法不纠、越权处罚、无权处罚等现象时有发生。“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必要的可行性研究,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以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适用;有些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缺乏衔接,对有些问题之间的矛盾缺乏协调,造成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制定的实施细则出台滞后,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对违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者规定得不十分明确,或者没有规定,造成执法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三)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受传统思想、经济发展、民风民俗等诸多方面的影响,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1.行政执法监督理论缺失和力量薄弱的问题在行政法学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法律关系的论述之中,几乎没有涉及到政府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理论上的缺失使得这一内部监督的存在和重要性容易被忽略。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不利于我国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有些地方7没有设置专门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工作由相关部门作为一项“兼职”来对待。有些政府法制机构人员、设备配置较为薄弱、办公经费不足,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完成对政府行政的监督职能,监督职权得不到有效的行使和落实。2.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执法机构不够健全的问题不少行政执法机构尚未建立并实行监督责任制,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面对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会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的现象。监督内容规定过于简单,没有建立起相应的配套措施,与我国行政执法现状不协调。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设立的机构没有设立,如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活动中行使着重要的职权,但在部分县、区政府里却没有机构、编制,致使行政职权无法行使。缺乏执法本身应有的权威性,执法活动难以开展,这些情况都是在执法队伍中非常常见的现象。3.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有些执法领域一直处于多部门、多头管理、上下错位和职责重叠的困扰之中,另外还有一些因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非常设性机构管理的现象,造成执法权限的不清。同时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报告、检查、约束机制,造成地方政府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监督不力,出现“走过场”、“护短”等有错难纠的现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这也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众多问题的重要原因。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执法工作监督力度还亟待加强,各个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工作中不断强调加强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4.执法不严、不作为和放弃职责的问题。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者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管理、处理过轻或简单地以罚款了事,以及执法者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障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等。从现实情况看,在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领域中此类问题特别突出。此外还存在某些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含义模糊和有争议的规章条款拒绝履行职责加以解释,致使相对人无所适从的现象。5.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的问题其表现形式甚多,例如,在中央三令五申“八项规定”和高压反腐的背景下,8某些行政执法部门便改换方式,凭借手中行政权力强行向行政相对人大量“划”款“借”物或收取保证金、押金,并长期占用不退还、不付利息;有如某些行政执法部门以各种借口将确认、盖章、验照、答询等许多本职工作,冠冕堂皇地变成有偿服务项目,并强迫行政相对人接受其有偿服务等等。6.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作为执法者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增强拒腐蚀能力要强,但有些执法人员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主要表现为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设备技术落后,与社会管理需求不相适应等等,导致行政执法难以正常进行,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有些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聘用临时人员执法,他们既没有专业知识,也不懂法律,作为执法人员,自己本身法律知识就没有很好加强,这样的执法人员怎么能严格执法。这是目前许多行政执法领域都存在的问题。在我国计算机产业、金融证券业和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国有资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管理需求陡增的领域,行政执法者的知识、经验不足和手段落后的问题尤为突出。7.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跨地区执法困难的问题此问题在水利行政、环保行政、工商行政等领域特别突出。跨行政区域执法往往受阻,执法协调非常困难。三、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行政执法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大致有两个层面的原因:一是在执法环节本身;有法律不健全、体制不完善的深层内因。二是在执法监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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