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招生简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认证培训一、职业简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要求其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企业内各种关系,善于解决问题。二、职业等级1.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2003年先做人力资源管理员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两个等级的鉴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两个等级由部中心先行直接组织试验,待总结经验后再全面开展。三、培训教材该职业培训鉴定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指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包括四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上册:人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下册: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法律手册》,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南》于4月份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四、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2.申报条件:(一)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四级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三级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数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五、鉴定的方式1.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及格。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及格。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方案设计等。六、培训费用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400元/人(包括考试费、教材费);培训费另计注:本次考试不通过者,下次考试免费七、证书颁发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八、报名时需提交1、3张2寸同底正面免冠黑白照片;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费用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单位或学校证明原件九、联系方式地址: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学系办公室(11#8层)咨询电话:3942707联系人:史老师网址:十、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