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章物资市场调查和管理交底第四章物资计划管理第五章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目录第六章物资合同管理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第八章限额发料与物资核算分析第九章低值易耗品、剩余和废旧物资管理第十章周转材料与小型机具管理目录第十一章协作队伍物资供应管理第十二章物资信息化管理第十三章物资统计第十四章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第十五章物资管理检查与考核目录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分为五条)第三条第二条第一条010203第一章总则(分为五条)第五条第四条0405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第十四条)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即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集团指挥〈项目〉部)和项目部(分部)三级物资管理体制。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集团公司设物资管理部,并成立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资采供中心”,与集团公司物贸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子分公司(集团指挥〈项目〉部)和项目(分)部分别设立物资管理部门,承担各自管理权限范围施工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和专业管理职责。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第九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项目)部物资部门主要职责:第十三条子(分)公司项目部物资部门主要职责:第十条“物资采供中心”是实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一体化服务专业机构,其主要职责:第十二条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第十四条物资管理岗位的设置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三章物资市场调查和管理交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五条物资市场调查1、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工期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预算编制情况,掌握项目主要工程数量、主要物资及周转料的需用数量;并明确甲供料、自购料范围,自购料中当地物资和外来物资类别、数量等。2、根据物资需求的进度安排、合理储备及施工现场的总体规划,对料库、料场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3、通过获取网络或刊物信息、现场实地调查等多种途径,对项目工程所需自购物资并分别当地和外来物资的资源以及分布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市场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各种主要物资的供应厂商、供货能力、产品质量、采购价格、运输条件等,同时应收集供应厂商的资质(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资质资料除外)、报价等有关资料。其中:外来物资重点调查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状况及数量,是否在公司合格名录(册)中,市场价格情况等。4、调查结束后,应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包含当地物资和外来物资),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物资需求、市场供需、价格行情、采购供应管理方案等,并作为编制项目施工调查报告重要内容和依据。5、施工过程中,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价格及资源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原因,形成调查纪要,所有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及时报送上级物资管理部门。第三章物资市场调查和管理交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项目物资管理交底1、项目物资管理交底是指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将物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对项目的物资管理要求和意见等向所(直)管项目部进行传达、传递、沟通以及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一系列活动。2、项目物资管理交底的主要内容:(1)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等,主要包括:①和项目部物资管理人员进行对接;②公司主要物资管理规章制度、规程的交底;③进一步明确项目部物资部门职责和主要业务流程;④物资管理(软件)信息系统安装、使用交底;⑤对相关部门进行物资管理职责的交底;⑥对管理办法进行讲解,使项目部有关人员掌握要点;台帐的建立,业务单据、报表的填写和上报时限要求等交底;第三章物资市场调查和管理交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⑦公司、项目部物资部门人员分工、联系方式和沟通渠道等交底。(2)公司对本项目物资采供方案、管理要求和意见。(3)交底与被交底者进行交底签字确认,双方保留交底记录。3、物资管理交底的实施: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与企业项目管理交底组一并进驻项目部(或单独组织),实施对所(直)管项目部物资管理工作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第十七条物资计划是物资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采购供应,控制物资消耗和工程成本的主要依据和手段。1第十八条物资计划按照不同的分类主要包括:物资需用计划、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主要材料计划、专项物资计划、当地材料计划、周转材料计划、辅助材料计划、临时工程物资计划;单项工程物资计划、单位工程物资计划、分部(分项)工程物资计划;物资总计划、年(季)度、月份计划等。2第十九条物资计划的编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生产计划、物资消耗定额、物资概预算和市场价格、物资库存等。3计划管理第四章物资计划管理(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物资计划编制及要求3第二十一条物资计划的编制方法2第二十条物资计划编制的责任划分1第二十三条物资计划的上报4第四章物资计划管理(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五章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1第二十四条(重要交换过程)2第二十五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3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4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组织领导5第二十八条物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第五章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6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模式7第三十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8第三十一条物资集中采购认定范围9第三十二条物资供应商管理10第三十三条物资价格管理第五章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11第三十四条物资采购实施12第三十五条采购总结和绩效评价13第三十六条现场物资供应服务机构设置14第三十七条物资供应组织和产品售后服务15第三十八条物资集采结算与支付二、第四十条合同评审一、第三十九条物资合同管理职责三、第四十一条合同签订四、第四十二条合同签订应注意的其它事项五、第四十三条合同交底六、第四十四条合同执行第六章物资合同管理(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物资仓储管理是物资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仓储设施建设、物资验收、堆码作业、保管保养、标识、出库,账务处理,安全管理等,具体执行《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TB/T2631-1995)和《物资保管规程》。第四十六条各项目部及生产单位应根据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和当地的自然条件等因素,建设必要的仓储设施,并符合有关技术安全规范。1、料库建设项目部物资仓储进行总体规划时应考虑的因素:材料加工预配(中心)、使用期限,使用规模,集散效能,周转频次,建设单位要求,物资需求的进度安排,项目物资供应特点(甲供或自购),组织方式(直达工地、料场中转),合理储备需要,施工现场状况等。(1)具备防护功能(2)具备作业功能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基本标准)(3)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制度(4)特殊物资库房建设基本标准火工品等危险品仓库的建设和使用许可,须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等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管库员的职责、库房收发料工作程序、进库须知(严禁火源火种)、库房安全制度等,设立安全作业警示牌等。库房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应在库房使用前完成。根据储存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要求、周转量大小及当地的供应情况、气候地理等因素,租赁和修建的库房符合有关技术安全规范,配备必要的装卸、搬运、检测、计量设备。具有保障收发、保管、搬运等正常作业的使用功能。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水排水、防洪、防漏、防潮、防爆炸、防雷击等,并通风、干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如:避雷针、灭火器、消防水、消防沙)。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第四十七条)验收管理)1查看发货通知单,对比预报的到货信息,确认是否准确。2345确定将到达物资的存放地点、堆垛和保管方式。准备好需用的验收计量器具、器材(如地磅、台秤、吊秤、检尺、仪器、仪表等),并事先作好校验、检查,保证其准确性。通知装卸作业单位,准备好装卸设备、工具、器材及劳动力,并告知预计卸收的时间、地点。通知保管单位,做好相应物资的苫垫准备,查看库容(筒仓、罐、露天料场、库内等)是否满足物资的存储保管需要。(1)物资的验收一般由仓库保管人员完成,须由2人及以上有权收料人员进行验收签认。技术复杂、配套性强的材料设备,应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质量检验、工程技术、物资等部门人员共同完成。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2、验收人员)(2)对于不设料库的项目,项目经理部必须明确有权收料人员及其权限范围,并书面告知供货组织机构、供应商。(3)对建设方(业主)提供的物资,业主或公司等要求共同验收或进行旁站验收,项目物机部组织技术人员、试验人员、外部专家、建设方、监理方及送货人员等相关方共同开展验收。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第四十七条)(1)视频监控各单位应积极试点推行验收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有条件的项目经理部,率先对中心料库、混凝土集中拌合站、制梁场钢筋场等重要的物资卸收场地,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在项目经理部本部可适时监控验收情况。3、验收监控各单位试点推行验收数据与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收料单位收料员应适时将验收数量上传录入信息系统。(2)录入系统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第四十七条)4、验收依据依据采购合同,获取合同约定的验收计量方式、验收时间、物资技术标准及允许偏差范围;国家或行业对物资验收有强制标准的还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5、验收验证物资进场后,项目物机部组织开展进场物资的验收验证,物资验收验证的主要内容:外观质量验收、资料验证、数量验收。一般物资验收验证应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特殊物资和大批量物资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一般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1)外观质量验收:验收物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的符合情况。如材料的包装、表面状态、外在形态等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几何尺寸是否相符。主要的验收方法为:目测、检尺等凭观察和简单工具可实行的方法。(2)资料验证:验证质量证件和技术证件是否与实物相符;是否与合同、供货通知书和使用标准相符;是否具备有效性,包括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由权威检测部门出具。验证的质量证明文件资料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单等。验证的技术证件资料有:结构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性能技术参数等。客专四电产品还必须查验每批产品的铅封号,并根据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结果通知书》核对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3)数量验收:验收规格、数量是否与送货单相符。通过地磅、皮尺等计量器具,以合同约定或通用验收标准为准,通过称重、检尺、点件或换算计算等方法验收具体数量。一般有计件、计重、按理论换算、求体积等几种形式的验收方法。计件验收:原则上应全部清点,对包装一致的小件物资(如标准件),若包装完整,可按5%-15%的比例抽验,若有差异,则应扩大抽验比例。计重验收:一般按净重计算。若包装的计重物资,可按5%-15%的比例抽验,若有差异,则应扩大抽验比例。换算计重:理论换算计重的验收物资,应记录尺寸、件数、支数、换算依据。如钢材验收计重方式通常合同约定按照理论换算计重。体积计量:求体积计量验收的物资,应先检尺再换算体积,如木材验收、道碴等收方验收。体积换算为重量进行结算的物资,必须有经供应商与用料单位共同确认的换算比重。第七章物资仓储管理第四十八条检验试验管理1、检验通知对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料等结构性材料,以及其它需要进行复检试验的物资,管库员(收料人员)在完成验收验证后,应及时填写《检验/试验通知单》,附产品质量证明单或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原件,通知检验试验部门取样检验,并登记《物资送检台账》。客专四电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总公司《客运专线四电产品上道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电气化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用接触网器材供货验收检验实施细则》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