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3、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4、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5、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6、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7、作业现场必须专人监护,作业人员进入前后必须清点人数,严禁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8、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呼气防护用品应为全面罩正压试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9、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10、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防护装备妥善保管,定期检验、维护。11、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12、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13、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14、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15、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16、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17、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15、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18、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要处于安全环境,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作业环境条件变化时,重新检测。19、有限空间作业,要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20、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按公司外委施工管理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