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口第三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各位家长:根据县教育体育局、郑口镇中小学关于《2018年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告如下:一、招生年龄必须为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适龄入学儿童。二、招生范围京杭大街以东,工业路以北,中华街至顺达路,再向东至光明街以西,邢德公路以南,含龙海园、丽景名城、枫尚奥园、尚书房、丽景名居、星河湾、滨河峰尚、名仕豪庭、中华小区、安居、洲海名城、邮电新村、郑口中学、聚龙中学家属院、王园子北半部(工业路以北区域)、西城镇、大马庄等小区和自然村。三、招生时间及事项(一)第一批:7月8日(上午8:00开始)郑口镇户籍、郑口第三小学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进行学位登记。登记时须带:1.父母和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以及复印件。【(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抵押贷款协议书、购房合同或可证明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的其他证件。(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3)自有宅基建房的:土地使用证(宅基证)。(4)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一年以上的物业费及水电费票据。(5)父母是独生子女且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上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逐一签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分别装入两个透明塑料档案袋内交学校审核,审核完后身份证原件带回,其他留校等待审核。(二)第二批:7月11日(上午8:00开始)非郑口镇户籍、郑口第三小学招生区域内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学位登记。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须带:①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含单亲家庭)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且继续务工至少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2017年8月31日前签定);②社保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保金,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2017年8月31日前已开始缴纳);③居住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外县户籍);④固定居所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⑤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⑥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须带:①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含单亲家庭)在城区经商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2017年8月31日前已办理);②经营场所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③居住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外县户籍);④固定居所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⑤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⑥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3.购房入住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须带:①父母(含单亲家庭)在城区需购房一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已购置)原件以及复印件;②购房发票及纳税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③在城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票据原件以及复印件,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④劳动合同、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工作或务工一年以上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⑤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⑥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将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逐一签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分装入两个透明塑料档案袋内,身份证带回,其他留校等到审核,同时填写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学位登记资格审查表。(三)现役军人子女持相关证件和户籍证明到招生区域学校优先进行学位登记。四、报名地点:郑口第三小学一楼五、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0日上午8:00-11:30,公示录取名单,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规定事项办理正式入学手续,同时带回保留的原件。2018年7月2日温馨提示:一、一个学生只能进行一次学位登记,学位登记与正式录取不一定等同。(中心校将结合各学校学位登记情况,给予安置。申请人若放弃安置学校,将不再进行第二次安置。)未进行学位登记或者重复登记、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县教体局不予安排学籍注册。已经入学的将取消入学资格。二、聚龙小学有学生餐厅,中午可为学生提供午餐,有需求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不受聚龙小学招生范围限制,均可到聚龙小学进行学位登记。三、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无需进行学位登记,直接到特教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