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试行)(SDLQ)QB—AQB—0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二00六年七月-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集团公司防汛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防汛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二章防汛组织标准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应设立防汛安全委员会或防汛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第四条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应设立专(兼)职防汛安全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第五条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应根据汛情,配备专(兼)职防汛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的防汛安全工作。第六条各单位应积极宣传防汛安全,大力动员广大员工组织起来,成立防汛安全突击队。第三章防汛制度标准第七条防汛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一)根据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加强对本单位防汛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2-定防汛安全责任书,落实防汛责任制。(三)根据季节特点和防汛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防汛安全工作。(四)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会议,交流推广防汛管理的先进经验,总结本年度的防汛管理工作,部署下年度防汛安全工作任务,表彰防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第四章防汛安全管理部门职责第八条防汛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二)编制防汛安全方案,协调督促防汛工作。(三)收集处理防汛信息,管理汛情的监测、预报和发布。(四)负责指导防汛基础设施和防汛工程的规划。(五)负责防汛通讯系统的畅通。(六)负责有关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七)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八)统计核实洪涝灾情。(九)防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五章防汛管理人员职责第九条防汛管理人员职责(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二)研究制定防汛安全制度,推行逐级防汛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督-3-促落实。(三)对员工进行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四)负责防汛设备、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保养。提出改善防汛条件、完善防汛设施、设备器材的建议和计划,建立健全防汛设备、器材管理档案。(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演习,并建立登记簿做好记录,以增强员工的防汛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防汛技能。(六)组织员工进行汛期抢险工作。第六章防汛准备第十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应根据汛情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防汛方案和处置特大洪水的应急措施。第十一条汛期期间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应落实监测人员,制定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都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及救生物资,并把防汛物资和救生器材的数量、规格于汛前统计报防汛委员会、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应当和当地有关单位介绍防汛应急方案,汛期及时通报汛情。第七章防汛与抢险第十四条在汛期,各单位应长期有一名负责人坚守岗位。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及时向上级报告汛情。第十五条汛情紧急时,各单位应采取非常紧急措施。第十六条发生险情、灾情,各单位应立即组织员工抢险救灾,安置员-4-工生活,尽快组织生产。第八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标准规定,有下列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防汛安全委员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集团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一)不服从防汛统一调度或者不执行上级防汛指挥命令的;(二)拒不执行经上级批准的防汛抗洪方案;(三)玩物职守,延误汛情或者在紧急关头临阵逃脱的;(四)防汛措施不利,指挥失误,造成损失的;(五)散布谣言、扰乱防汛工作秩序的;(六)妨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总经理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