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社会认知与评价方法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有偏重事实认知的,如统计、调查、考据等等;也有偏重价值和意义的解释和阐发的,如伦理学、美学、解释学、文艺评论;还有关于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的研究。例如知识社会学、经济学研究更要同时运用这两类方法。我们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目的在于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解答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推动社会的进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既要依据客观的可能,符合客观规律,又要凭借人的理性、意志和情感,体现人有目的的能动的创造性。所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要求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把事实与价值、科学认知与价值评价有机地统一起来。一、真理与价值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看,人的活动可以归结为两大任务,一是发现或追求真理,二是创造并实现价值。真理首先是认识论的概念,更多地关联着客观事实,价值首先是生活实践的概念,联系着人的需要、目的和价值观。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并且永远具有自然性的一面。但人的活动又与自然界的运动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它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一种创造和实现一定价值的活动。但这不是说人类的活动是主观的,完全取决于人的目的。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将事实与价值结合起来,把握社会进步的基本逻辑,是由于他所强调的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物质生产和交往活动,既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事实,又是社会价值的创造源泉。社会认知和社会评价的性质和特点1.社会认知的任务是揭示社会的真理社会认知所要实现的任务是揭示社会历史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包含对社会价值属性和社会运动方向的把握。2.社会评价的任务是确定合理的价值向度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评价,既要客观地把握社会自身包含的价值维度,从而具有科学的社会认知功能,又要体现研究者所属群体的价值取向,从而表现出特定的主体性和价值观。3.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人类社会的客观性和价值性不是分立的,而是融合在一起的。要达到对社会现象深刻正确的把握,就要将研究的认知和评价结合起来,这也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内在要求。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只能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一种相对而非绝对的统一,一种通过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善而实现的统一。二、社会认知的方法与途径1.社会认知的特点与对自然界的认知相比,社会认知有一个显著特点,即认识的自我相关,并因而涉及人们的利益和价值观,需要人们给予体会和理解。2.经验观察与事实描述对社会现象的观察不是在试验室或试验田,而是在广大民众的社会实践中。只有当研究者近距离甚至零距离地参与了观察对象的活动或行为,才能真正“体认”和“理解”社会现象的内部联系和矛盾运动,把握住作为现象和本质之统一的“社会现实性”,进而如实地进行事实描述。3.概括与综合抽象并非社会认识的最高任务,社会认识的最高任务是从“理性的抽象”达到“思维的具体”,也就是达到“具体的普遍性”。这就需要使“分析”与“综合”有机地统一起来。社会科学的抽象与概括、分析与综合,不只是关于对象的“实证性”研究和“描述性”把握,还包括了“批判性”研究和“规范性”把握。所谓“批判”,是思维和观念领域的分析、解构和重构;所谓“规范”,是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来要求、衡量对象。社会科学正是通过其批判性和规范性实现其影响人的行为和社会现实的功能。三、社会评价及其标准社会评价,是指社会科学研究中对研究对象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判断和评定。社会评价的方法既体现着一定的价值观,又要符合认识的逻辑。因而同样要坚持实事求是。1.社会进步的评价在20世纪,理论界对“社会进步”的概念已作出反思,否定了单线的简单的进步主义。我们之所以肯定社会进步的概念,是因为我们采取历史的辩证观点,不是在进步主义的意义上,而是着眼于人自身的进步,并充分考虑到其中的矛盾性。2.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人类是靠自己的能力,特别是社会生产能力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生命活力的集中体现,是人类自己最大的财富,也是构成社会的物质基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构成了社会进步的最核心内容,也构成了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是归根到底意义上的根本标准但是,需要指出,社会生产力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力量,而是一个丰富的社会概念,不止包括人的体力和智力,还包括人们的分工与合作;并关联着人性的丰富和文明的不断提升。所以,社会生产力标准不等于GDP,具体到各个领域和行业,社会生产力标准还必须具体化。3.人民利益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应当指出,价值不等于利益,价值观不等于利益观。利益是现实的,价值则有理想性。我们这里所说的人民利益,既包括当下的现实的利益,也包括根本的长远的利益,表现在政治、道德、法律、审美等各方面,因而,极其接近于价值概念。为什么人民利益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幸福,是我们进行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以人为本”是人民利益标准在当代中国的体现。从历史的角度,充分说明人民利益作为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只有到现代社会才能确立,并且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