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项目名称:九溪江南江柳园13#楼编号:001致: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我方接到编号001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请予以复查。详细内容:已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措施见附后方案)。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签字)日期复查意见:项目监理机构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九溪江南江柳园13#楼基础承台整改方案九溪江南江柳园13#楼由六安名都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分公司开发、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合肥康达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监理、上海昆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施工,工程为位于六安市舒城县花桥路四小对面。本工程为住宅楼,层高6+1,基底面积为465.71m2,建筑面积2761.50m2,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场地类别Ⅱ类;基础形式为独立柱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因浇筑承台过程中下雨,造成部分承台砼成型未达到图纸设计要求(承台堆坡不足),现我公司按照以下措施整改:1、项目部人员按照图纸将已浇筑好的基础承台进行逐个检查,对部分没能达到图纸设计要求(锥形体积)的一一列出;2、安排施工人员对不合格的承台进行清扫,将上面的垃圾清理完毕后,施工人员用电镐将上面不平整的砼凿毛;3、用铲刀将上面的浮浆清理掉以后再用清水将承台冲洗干净并用专用砂浆对冲洗干净的承台进行结浆;4、用比原承台砼标号高一个等级的细石砼(C35)进行堆积,直至达到设计要求。5、对整改后的承台进行覆盖养护且留置一组标养试块;6、以上施工工序我方都留有影像资料,将会附在此整改方案后面。上海昆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九溪江南项目部201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