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为使学校体育器材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更有效地服务体育教学,制定如下制度:1、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由专人负责。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2、建立体育器材的总帐和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变动及时做好记录,每学期期末核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新添置的体育器材先入册登记后再使用。3、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做到整齐、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4、体育器材是为本校教学、训练、活动服务的。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外借。为保证活动时间,器材的借、还必须在课前课后进行,不在上课中进行,否则不予办理。5、体育器材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凡借用的体育器材,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训练的情况下,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一律不得转借。6、体育教学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单,方可借用。下课后须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由任课教师负责追回或令其原价赔偿。7、班级课外活动借用器材,由班主任领借,并做好登记手续,当日归还。器材不得随意借给学生,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班主任负责追回或令其原价赔偿。8、运动队训练比赛所借器材、服装由主教练负责统一借用,统一收回,比赛结束后及时归还。9、除带业余训练队的体育教师自行管理部分训练器材外,大件器材随借随还,不得擅自保管。体育教师常用的器材(如秒表等),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学期,学期末办理借还手续,第二学期重新借用。10、学校体育器材和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借期内不得转借,如有损坏和丢失,均照原价赔偿。11、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一般不外借,凡需借用的单位,应持介绍信与学校联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付场地维护费,如需借用器材,则根据使用的多少和磨损程度,酌情增加收费。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12、所有借出器材借用过程中,若有人为损坏或丢失,须在一周内照价赔偿,逾期将双倍赔偿。13、教师调离工作岗位,应按规定清理借用手续,交回借用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14、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离开时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15、器材管理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室内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上报需要补充的器材。16、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财产清理,做好新学期体育器材的补充预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