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二路一期、文明路西伸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编制:审查:审批:浙江环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2010年5月22日施工组织设计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钱江世纪城钱江二路一期、文明路西伸交通设施合同段。二、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1、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根据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特点、工程量分布情况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是我们选择施工方案的基础,利用我们的优势及对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科学合理地安排是我们确定本合同段施工方案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我们将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优势,使整个工程形成纵向分布、竖向平行,交叉配合、互相协调的施工场面,促进工程快速、顺利进展。现对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分别说明如下:一、标志:根据本合同段的标志拟分:1、标志构件工组,准备各种标志的立柱加工、除锈防腐处理和各种标志牌板面的加工制作。为标志牌安装施工提供合格构件。2、标志安装施工组,接开工令进场后立即抓紧进行施工放样,开挖基座坑、浇筑基座钢筋砼,预埋底座螺栓,待基座砼强度达规定值后立即进行安装施工。二、标线:按设计施工图备料,并经监理工程师验证、认可后,根据已完工的沥青砼面层,按设计要求,抓紧进行标线施工放样,用高压喷涂机、划线车进行标线施工。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JGF71-2006)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材料选择、制作。1.道路交通标志(1)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执行。(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3-2009)附录A及《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办理。(3)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2.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设置。3.交通工程设施产品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外购产品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承包人检验、监理工程师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5.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护处理。6.构件用螺栓组合时,螺栓、垫圈的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具有防盗结构并须拧紧。本合同段包括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防眩设施、信号灯设施等,具体施工方法和要求如下:一、标志材料:(1)立柱a、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本规范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的规定。b、所有标志柱配有柱帽,柱帽采用板厚为3mm的钢板焊接或其它方法紧固在立柱上,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型式的柱帽。(2)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a.标志板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T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1997)的规定。采用薄钢板制造时,符合《冷轧钢板》(GB/T708-1988)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2518-1988)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6892-2000)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应不小于2mm。c.标志板面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e.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在制造过程中,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f.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g.标志底板面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当标志图案、字符是喷漆制作时,先在标志底板面均匀涂一层磷化底漆。h.标志板背面不应涂漆,但应采用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表面变成暗灰色和不反光。标志板背面应无刻痕或其它缺陷。(3)标志面本合同工程采取的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为标志膜(反光膜),本投标人采用的反光膜根据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要求的反光膜,所使用反光膜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及《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的规定。(4)标志牌基础所用的水泥、钢筋等材料,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中的相关要求。(5)立柱、横梁构件、结合件和连接件等配件采用符合图纸要求的材料,并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表面处理。当接触的金属材料不同时,应铺设绝缘材料,以防止电解腐蚀。承包人在施工前30天,根据《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的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所有拟用材料的样品,同时附有生产厂商的使用说明和规定。对大型标志,承包人应制作小样品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要求:1、标志定位与设置所有交通标志都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0,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2、基础标志基础采用就地浇筑。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经监理工程批准后方可施工。3、标志支承结构(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第13.6条进行。(2)钢支承结构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GB041-2000)中的相关规定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按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设置防雨帽。(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在钢材热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附录E的要求。(5)承包人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进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按图纸要求,用高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做为立面标记。(7)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加以保护,以避免钢材或铝合金的锈蚀,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4、标志板制作安装(1)标志面的制作a.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及图纸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不得采用其他字体。b.交通标志板面上的图案、字符的平面布设,在施工前做出样品,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标志采用全反光、部分反光及反光膜的级别,符合图纸要求。c.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等。d.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e.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并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为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1)标志板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刺,并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附录E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反光膜之前焊接好。(2)承包人先提供一种所有各类标志板面各种图案的配置图,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之后,再进行图案制作。(3)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4)标志板的运输、贮存和搬运方式应按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两块标志邻接面之间应用适合的补垫材料分隔,以免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磨损标志板面。标志板贮存在干净、干燥的室内。(5)安装标志板时,应事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标志的紧固方法符合图纸的要求。(6)标志板安装完毕后,承包人根据标志制造厂商建议的方法,清理所有标志板。在清理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板面或产生其它缺陷。(7)标志板安装完毕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所有标志,以确认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板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在标志板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本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予以修正或更换。质量检验1.基本要求(1)安装完成后标志板面应无任何裂缝和划痕以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在任何一处面积为0.25m2表面上不得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总面积大于10mm2的气泡。(2)标志板制作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不大于±5mm;四边互相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0;平面翘曲偏差不大于±3mm/m。2.实测项目表11.2.2交通标志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权值1标志板外形尺寸(mm)±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时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三角形内角应为60°土5°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检查100%1标志底板厚度(mm)不小于设计2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mm)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小于设计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高用钢卷尺:检查10%13△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cd.1x-1·m-2)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系数值不低于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规定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24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距路边缘距离(mm)+100,0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检查100%15立柱竖直度(mm/m)±3垂线、直尺:检查100%16△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度(um)标志柱、横梁≥78,紧固件≥50测厚仪:检查100%27标志基础尺寸(mm)-50,+100钢尺、直尺:检查100%18基础混凝土强度在合格标准内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1组(3件):检查100%13、外观鉴定:(1)金属构件镀锌层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柱、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2)标志板面不得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二、标线:材料1、路面标线所用材料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无论采用哪一种标线材料,应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2.材料的检验、包装、运输和储存(1)材料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