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浅谈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认识作者主要阐述了三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对于其认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一是实践的观点,二是事物普遍联系的的观点,三是矛盾的观点。一、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一)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不仅产生了认识的需要,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积累丰富的经验材料和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知道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在研究社会科学时,尊重实践也只有尊重实践,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认识和学习符合科学的客观规律。(二)认识运动的规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是人类是人运动的基本规律。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也是如此,永无止境、无限循环发展的,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推移的运动,是循环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把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研究社会科学至关重要。(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管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和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和优点。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在研究社会科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科学,再以认识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社会科学,才能得出正确的理论知识,并不断创新。二、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都是相互联系的;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时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事物的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我们对于研究社会科学,应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各部分的普遍联系,才能全面、系统地认识和学习它,不致于犯“片面主义”的错误。三、社会矛盾分析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包含广泛而深刻的内容。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研究社会科学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而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这些都是矛盾的特殊性。我们在研究社会科学时,必须如实地分析其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其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方法。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在研究社会科学时,掌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才能总结其中的规律和例外发生的原因,把已有的规律与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的研究。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运用社会矛盾分析方法去研究社会科学使得我们从本质上认识社会科学发展社会科学并运用社会科学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这个基本矛盾的运动,决定着社会性质的变化和社会科学文化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首先,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进而决定其他社会关系的基本面貌,决定社会发展的进程。其次,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最后,社会基本矛盾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发展。一、人类对社会科学的认识过程人类对社会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原始社会的神话传说到农业社会的史鉴、从早期欧洲的神学到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每一个阶段对社会科学的认识都是建立在前一个阶段的认识基础之上,是对前者进行思辨的结果。近代以来对自然的认识逐步走上了实证化的道路,自然科学从人类知识体系中分化出来成为相对专门和独立的学科。自然科学的实证性认识方法扩展到人文社会问题研究,社会认识走上了追求客观性的道路,实证性理论与方法主导了社会认识和社会科学研究,科学主义成为当代社会认识的一种重要思潮。自然科学以自然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寻自然规律和客观真理为目标。社会科学是在近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它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力求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对社会生活做出科学的说明与合理的评价。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各种社会要素、社会结构、社会文化及与之相关联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内容。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比较复杂、异质性较大;社会科学研究更多地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社会现象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它的偶然性和独特性更大。加上社会科学主要研究社会中的人和人们的社会行为,因此社会科学研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也就更加灵活。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涉及三大领域: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本身、与之相关的统计方法以及计算机统计软件的使用。2具体包括以下几种: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验法、观察法、文献法等。二、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演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以多种多样的方法为对象,探讨方法的工具性质、中介特点、传导功能和运用原则,增强研究者的方法论自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人们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它以人文社会问题作为对象性基础,研究社会现象的本质和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特殊性问题,提升人们的方法论自觉,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选用方法,提高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使人们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分析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是解释预测社会发展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研究是为了发现和解答社会领域中的各种问题而去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解释的过程。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继承人类社会认识史上的一切积极成果,克服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历史局限,根据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而加以变革,开启了科学认识社会的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要坚持客观性、具体性、整体性、发展性、主体性原则。三、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研究社会必须立足于人的实践活动,以实践为基础,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坚持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任何离开实践活动研究历史的主观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不仅揭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而且为我们提供了观察和认识社会的科学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本然与应然相统一、实践的观念形态和物质形态相统一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求真、达善与合美统一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思维方式把握实践存在的方法、规律和逻辑的理论。人在观念上掌握世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理论观念方式,一种是实践观念方式。实践观念实际上就是人的实际活动在思维中的预演。实践观念和理论观念相比较,具有两个显著的优点。实践观念超出理论观念的第一个优点,就是它高于对外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为这一认识增添了目的、情感、意志等理想的成分。实践观念超出理论观念的第二个优点,就是它高于对外部世界的普遍性认识,为这一认识增添了直接现实性。研究社会必须立足社会现实。物质生产实践是研究社会的前提。从社会现实出发研究社会,也就是把人的物质生产实践作为研究社会的出发点。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是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这就要求我们要研究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调查研究是研究社会的重要途径。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了解客观实际,才能形成正确的思想。四、历史主体研究方法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社会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在自然界和历史的每一个科学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人民群众置身于当时的现实生活中,现实生活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从而也间接地对社会进程发生影响。要想研究社会科学,首先就要深入分析当时的历史主体,即人民群众。只有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以及实际活动,才能客观地了解社会现实,才能真正掌握社会科学方法。这也就是历史主体研究方法的来源。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社会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今天,当我们站在时代的高度,重新反思历史时,我们会发现人民群众的活动对历史的形成、对社会的影响是多么巨大。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如何正确认识社会矛盾,是一个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也是决定化解矛盾效果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运用矛盾分析的相关哲学观点去认识社会矛盾的本质,对检察机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大有裨益。一、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启示我们社会矛盾的化解是一项长期工作。检察机关要认识到社会矛盾的普遍性,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时时抓,事事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开展释法说理、法制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教育,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使执法办案、法律监督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二、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启示我们社会矛盾的化解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启示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时,必须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要把握不同社会矛盾的特点,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特点,依法适当从宽处理,不能简单结案了事,而是要立足矛盾化解,立足社会和谐稳定,做到案结事了。在化解成型社会矛盾的同时,重点关注社会矛盾的萌芽阶段、初始阶段,结合检察工作,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及时发现并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启示化解社会矛盾要善于抓住矛盾的本质和主流。要抓住矛盾的本质和主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职能,作出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之前,要在方向和大局上把握住社会矛盾,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