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1、研究、拟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3、听取各部门和各项目安监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4、对公司及各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机密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1、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任召集和主持,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和主持。2、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员及各部负责人。3、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四、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1、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确定,各项目安监部经理可提前向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或通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2、凡提交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3、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实行安委会主任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安委会主任裁定。机密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安监部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1、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公司秘书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2、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项目安监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3、出席和列席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4、各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安委会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公司经营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