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和人员审核提交资料一、提交原件资料: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已通过审核人员的社保证明列表(按社保中心统一格式,表格形式列出已通过系统审核的人员)3、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任命文件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文件(附企业专职安全员名单)二、提交企业和人员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司公章),具体如下:1、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必须与资质证书上的营业执照号码对应,不对应的到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3、组织机构代码证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管理人员A证(资质证书上对应的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自己任命的企业安全负责人)和企业专职安全员C证。6、人员身份证7、各类岗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8、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证书9、职称证书10、毕业证书(中专以上学历必须提供)11、劳动合同三、提交资料要求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诚信承诺书、人员社保证明列表、企业主要管理人员A证、C证和企业信息装订成一份放最上面,人员信息(第6-11点)按每人一份装订放下面。附件:1、诚信承诺告知书2、各类企业诚信承诺书慈溪市建设局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诚信承诺告知书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06〕239号),宁波市建委开发完成了《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于2007年1月2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为此,我局要求企业在办理《信息系统》审核、招标、施工许可等各类建设相关手续时,应作如下承诺:一、企业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报送的相关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同意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接受相关处罚。二、企业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三、企业输入《信息系统》的企业与人员基本信息与办理备案手续时所提供的资料一致,并符合《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要求。四、企业投标报名人员、合同备案人员、项目部人员基本一致,并均能到位及认真履职。五、勘察设计企业的注册执业师、专业技术骨干必须符合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和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职称和勘察设计年限要求。六、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分别符合《项目经理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任务量控制表》(市建市〔2004〕36号)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市发〔2006〕100号)文件中关于人员兼职的规定。七、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市发〔2006〕100号)要求。八、建筑业企业和慈溪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须符合《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质〔2004〕371号)要求。九、项目中建筑业企业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质〔2004〕371号)要求。二○○七年五月八日诚信承诺书(施工企业)我企业在办理《信息系统》审核、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各类建设相关手续时,特承诺如下:一、我企业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报送的相关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同意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接受相关处罚。二、我企业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三、我企业输入《信息系统》的企业与人员基本信息与办理备案手续时所提供的资料一致,并符合《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要求。四、我企业投标报名人员、合同备案人员、项目部人员基本一致,并均能到位及认真履职。五、我企业项目经理符合《项目经理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任务量控制表》(市建市〔2004〕36号)文件中关于人员兼职的规定。六、我企业或慈溪分支机构的安全机构配备和项目中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质〔2004〕371号)要求。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诚信承诺书(监理企业)我企业在办理《信息系统》审核、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各类建设相关手续时,特承诺如下:一、我企业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报送的相关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同意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接受相关处罚。二、我企业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三、我企业输入《信息系统》的企业与人员基本信息与办理备案手续时所提供的资料一致,并符合《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要求。四、我企业投标报名人员、合同备案人员、项目部人员基本一致,并均能到位及认真履职。五、我企业项目监理人员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市发〔2006〕100号)文件中关于人员兼职的规定。六、我企业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市发〔2006〕100号)要求。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诚信承诺书(勘察设计企业)我企业在办理《信息系统》审核、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各类建设相关手续时,特承诺如下:一、我企业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报送的相关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同意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接受相关处罚。二、我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三、我企业输入《信息系统》的企业、人员基本信息及本企业勘察设计注册执业师、专业技术骨干等情况和办理备案手续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致,并符合《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要求。四、我企业承接项目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师、专业技术骨干的学历、职称及勘察设计年限均符合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及专项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并能认真履行职责。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