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规章制度类文书是党政、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用来约束所属成员、管理某项活动的文体。二、分类法规、规章制度、章程、第十讲:规章制度类文书俗话说:”无规矩不从方圆“规章制度从本质上看,它是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准则(1)法规性文书的七大类——(一)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的体制、经济制度、国家形式、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活动的原则等等,制定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它相抵触。(二)法律:是各种法的统称。(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二级大法)基本法(人大制定)刑法、民法、婚姻法等其它法(人大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商标法等(三)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指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使用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一般用总理名义和国务院令形式发布。(四)地方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书。如《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规定》。其使用的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一般公告形式发布。五、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依法制定的,在该部门、该系统有效的法规性文书。如国家人事部指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培训暂行办法》其使用的名称有: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不的使用”条例。一般用部长令发布六、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制定的规章。如《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规定》,其一般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令以予发布七、规范性文件:是指省人民政府的部门和地市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制定的在本部门、本系统、本管辖区范围内有效的类似规章的文件。如《广东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规范性文件不能设置行政处罚,常以通知为载体发布实施。二、规章制度(一)规章定义:规章是法的继续和延伸法”是所有规章制度的统领,任何机关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绝不允许与“法”抵触。类别:组织规章:组织或社团章程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业务规章:专项业务系列性规定一般规章:强化管理、规范行为特点:A.执行上具有强制性。B.内容上内有周密性。C、表述上有条款性。法规与规章的异同:相同点:1、内容上都具有严密性2、作用的强制性3、效力的稳定性4、形式上的条列性5、运行的依附性(令——公告——通知)不同点:1、效力的大小不同2、制发的主体不同3、使用文种不同法规(常用的4个文种)条例、规定、办法、细则规章:(常用文种若干个)规定、办法、细则、章程、制度、规则、规程、守则、准则、须知、公约为什么?(二)制度类文书(三大类)(1)制度: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制定所属成员或有关人员必须遵守的事项。其文种名称有:制度、规则、规程、守则、准则、标准、纪律、规范制度类设有批评、警告、记过、察看、开除等处罚(2)须知:指有关单位、部门为了维护秩序、搞好某种具体活动而制定的具体有指导性、规定性的守则公共场所(机场、车站、旅社、公园等)特殊业务操作(消毒、借阅、物业管理等)(3)公约:为维护劳动秩序和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经过协议决定共同遵守的规则。文明公约、卫生公约、拥军爱民公约、学习公约×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一、市委机关的日常办公设施、业务印刷等一切公用经费开支,事前须填《经费申请表》,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二、办公用品由人秘股统一购买,实行领发登记,年终公布。三、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计划,超预算由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追加预算指标方能执行。四、强化财务管理,实行“一套账”、“一个出纳”、“一支笔”审签。500元以内由分管领导审签,5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会同主任研究同意后审签,1000元以上由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分管领导签字。否则,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账。五、一切公用经费的支出发票,须经办人签字,审签人审核同意等手续齐备后,出纳付款,会计才报销入账。六、严格现金管理,公用经费凡达到转账起点额度的实行转账支付。七、给下属单位的收支预算计划、补助经费等由计财股提出方案,经委机关主任办公会或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执行。八、特殊项目的开支,按委机关主任会议集体研究的决定执行。分条式乘机货物托运须知1、货物托运托运国际货物,应先交海关检验,货物应附有一切必要证明,并应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入境、出境和过境国家的有关规定。2、禁运货物禁止运输易燃、爆炸、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以保证运输安全,承运人对托运的货物须进行检查。3、危险货物国际航线上可载运危险货物,其品种、数量和包装等须按照承运人有关规定办理;国内航线上一般不承运危险货物。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三、“章程”类文书1、章程概念是政党、团体、学会、协会、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为规范本组织的成员或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对本组织的宗旨、任务、组织原则以及义务、权利、活动规则等规定的一种规范性文书。分为:(1)政党、社团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东莞理工学院书法协会章程》(2)经济组织章程各类型经济组织(银行、保险公司、基金会、工商企业的章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3)工作章程各类规范办事的章程〈水利监察工作章程〉章程的特点:1、必须经过组织成员通过才能报批2、必报请法定机关批准生效。3、一经生效,便是该组织根本大法,具有很强的约束力。4、章程内容相对稳定,如需修改必经过组织成员通过。5、国家行政机关其职能部门不用章程。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章程(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一次在京理事会议通过)一、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继承和发扬她毕生所关心和从事的儿童文教福利事业的精神,培养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增进国际友好和对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特设立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二、基金会的性质基金会是人民群众团体,又是联络海外人士为中国儿童文教福利事业提供援助的人民友好团体。三、基金会的基金来源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团体和个人捐赠。国内外友好团体和人士的捐赠。四、基金会与国外的同类组织外国朋友、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团体,愿意为中国儿童文教福利事业捐募基金,在他们所在国家、地区组织宋庆龄基金会的,都将给予协作。五、基金会基金的用途基金会的基金属于专款,直接用于儿童文教福利事业,并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尽量做到合理安排。基金会为开展本身正常业务,须在最低限度内,以最小比例提取一定的资金作为费用。六、基金会的建设规划计划在北京首先兴建儿童科学公园,根据需要与可能,将逐步在北京和其他地方建设儿童文教福利事业。基金会同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卫生、建筑、工、农、青、妇、儿童保育、工商、归侨、园艺等各界和有关地方部门以及中国福利会,共同研究规划儿童文教福利的建设事项。七、基金会基金的监督基金会建立独立的会计、审计制度。对于资金、物资的收支和使用情况有权监督、检查,并做出相应的报告。八、基金会设理事若干人,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基金会在名誉主席、顾问、主席之下,设秘书处,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指导,处理日常事务。分条式车迷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活动,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车迷会由学生车迷自发成立的社团组织,接受学校团委及社管的监督和管理;第三条车迷会可提供的主要活动包括:(一)组织观看比赛并就比赛战术等开展讨论;(二)组织欣赏经典战术,超车、事故等影像资料;(三)组织学习赛车有关基本知识,介绍相关车手、赛车历史等;(四)组织浏览相关赛车网站、论坛,阅读赛车杂志;(五)邀请上海国际赛车场(SIC)、上海天马山赛车场(STC)工作人员,上汽摩、中汽联官员、赛车资深评论员等人士与会员的互动交流讲座;(六)有关收藏品的展示交流;(七)赛车类电子游戏交流、切磋、比赛;(八)组织会员参观SIC/STC及车展,车文化巡礼;(九)组织会员进行卡丁车行驶和比赛;(十)组织参观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十一)组织与兄弟院校车协的经验交流;(十二)邀请志愿者经验交流;(十三)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活动。第二章会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第四条初始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通过公开自愿招募形式获会员资格,初始会员参与本协会的创立工作。会员必须在协会名册上留下姓名、住址、系别、联系方式等资料。会员免费入会,但相关活动的必要经费仍由自己承担。第五条本会会员有以下权利:分章连条式三、规章制度的写法:结构要素:标题、正文、落款(一)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例:《东莞市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岭南文化研究协会章程》《麻醉药品操作规程》(二)落款:分头式和尾式1、头式用小写汉字直接写在标题的下方(批准通过日期)例:中国工会章程(1993年10月30号中国工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2、尾式按惯例用小写汉字写在文尾署名之下。(三)正文:撰写规章制度多采用以下几种格式:(1)分章列条法(又叫“章断条连法)即将全文分若干章,第一章为总则(写明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根据、意义等),中间各章为分则(具体基本规则部分),最后为附则(执行事项、措施部分)。条的序号从总则第一条起依次排列,序号通贯,直至最后一条。。注意:1、正文内容复杂、条文多时,按编、章、节、条、款、项、目等七个层次组织表达(编、章、节均为规章的标题结构单位,独立成行,居中书写,当一个条文需要作分层表达时,则条下设款、项、目。款不编序号,以自然段划分,以句号区分;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以次表达,以分号区分;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达,以分号区分。)2、内容不复杂时,规章一般不分章、节,以条为基本单位表达。《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章名】目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章名】序言(约)【章名】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章名】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分章列条法分章列条法写作要素1)统领性内容要素(总则):立章依据、立章目的、使用范围、基本原则、主管机关、2)具体性内容要素(分则):行为主体(对象)行为模式(可为、应为、勿为)行文后果(违规处理、奖励措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