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序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中外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县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总则(一)总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县的旅游景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二、地质灾害等级划分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地质灾害和灾情(Ⅰ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本预案适用于以上四个等级的地质灾害,同时对减轻一般性地质灾害的行动具有指导作用。三、应急机构和职责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旅游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隶属于汝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长由汝阳县副县长担任,统一领导全县旅游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一)领导小组职责1、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防汛、公安、住建、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2、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案。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旅游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3、指导和协助旅游景区、旅行社及相关部门做好旅游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对旅游景区旅游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5、参与旅游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四、预防预警机制(一)旅游景区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组建监测队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要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二)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旅游景区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旅游局或县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五、应急保障(一)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旅游景区,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旅游企业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加强救灾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旅游景区,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要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提高抢险救灾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发生灾害后应急救援手段及时到位。(三)加强救治物资储备。旅游景区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生活必需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要加强对景区危房及其它房舍使用情况的管理;对护栏、围墙、门窗、厕所、游乐设施及安全出口的管理;对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的管理。对旅游景区位于低洼地势、山旁、河沟和水库附近易发生落石和事故的区域,要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旅游企业要加强职工的地质灾害安全常识教育,懂得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景区要按照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演练。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六、应急响应(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旅游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二)灾情发生后,各旅游企业要及时、准确作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的人员情况。(三)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组织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防止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七、善后处理工作(一)**县地质灾害及动态巡查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相关部门及时协助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旅游经营秩序及重建等工作。(二)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旅游企业要做好受灾企业职工和旅客的思想工作,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协调处理善后工作。(三)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四)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