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村小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值班人员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三)会客制度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到家长接待室。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到家长接待室。学生家长要进入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雯清楚情况后把孩子带到家长接待室。(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1、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值班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1、学校值班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2、学校值班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3、学校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二、门卫安全保卫制度门卫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事关学校发展大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及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岗位职责(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责任到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不得脱岗。(2)严格进出人员登记制度。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产品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内,热情周到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登记工作。学生须班主任带到门卫室或是由家长在门口接并填写规范的假条后方可出校门。(3)爱岗敬业,注重文明礼貌及规范用语,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夜间巡视,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4)负责学校报刊、杂志、信件等收转,不得丢失或延误,做好杂志、挂号信件签字记录,私人信件应妥善保管,由本人领取。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对运、带出校门物件,须认真检查登记。(5)时刻保持值班室及校门周边20米内的清洁卫生。(二)、保障措施(1)脱岗处理。脱岗5分钟内一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两次及以上扣发当月岗位津贴;脱岗5分钟以上一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2)违反文明上岗制度的处理。若有家长或外来人员向学校投诉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及态度,查属实每次按50%—100%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视造成影响及损失);本校师生投诉每次查属实按20%-50%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视造成影响及损失)。(3)做好清洁卫生,维护学好学校形象。保持值班室及校门周边20米内的清洁卫生。如值班室内地面有烟头或纸屑、清洁卫生不佳等情况,一次扣除当月津贴20%(以学校清洁卫生检查及抽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