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一、仓库主管部门对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仓库第一主管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参加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三、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堆储存,并保持通道畅通。四、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五、仓库内不准使用碘的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灯具等。且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六、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七、仓库內禁止吸烟,禁止用火炉取暖,禁止使用明火。八、仓库应当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九、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十、一旦发生火灾首先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及时报告公司。同时组织人员扑救,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