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前进220kV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前进220kV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监理处2011年6月25日1安全健康与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并在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规范前进220kV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处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文明的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机械设备安全、实现工程预期安全目标,制定本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1、土建部分:本次扩建工程为3#主变扩建,土建工程包括:主变基础、主变架构,220kV出线间隔3个、110kV出线间隔10个、35kV出线间隔16个,220kV设备基础25个、110kV设备基础16个、35kV设备基础40个,35千伏电容器基础3个,端子箱基础23个,独立避雷针3个,站内道路670米,电缆沟720米,扩建围墙430米,35kV保护室。1.2、电气部分:本期建设3#主变3侧进线间隔,220kV配电装置仍采用双母线接线,110kV、35kV配电装置均建设为单母线,本期建设只用部分3侧均无出线。根据系统要求,35kV侧装容量为1.2MYAY无功补偿装置工程2套,其中一套分组为6+6MYAY,装置一套消弧线圈容量为1700KVA。本期突破原规模向南扩建,220kV配电装置仍采用屋外软导线分相中型,断路器单列布置,本期向南扩建3个间隔,新建母线与原母线联接。2新扩建220kVⅠ、Ⅱ段母线(2跨)、新建3#主变间隔1个、4#主变间隔1个(备用)建设上跨线。新建110kV配电装置采用屋外软导线分相中型,断路器单列布置,布置在原110kV配电装置南侧、向东出线,新建110kV母线Ⅳ母(4跨)、3#主变进线间隔1个,电压互感器间隔1个、4#主变和母联间隔(备用)建设上跨线。新建35kV配电装置采用屋外支持管母线普通中型,断路器双列布置,布置在站区南侧、向南出线。新建35kVⅢ母(8跨),新建3#主变进线间隔1个,新建电压互感器间隔1个,新建电容器间隔2个,4#主变、母联间隔(备用)建设上跨线。本期扩建3#主变1台,SFPS210-180000/220江苏华鹏180/180/180MVA;220±8×1.25%/121/38.5/10.5kV,三绕组有载调压带平衡线圈。二次部分:新建继电保护小室:在小室内新上主变微机保护A、B、C屏3面,测控屏1面,主变故障滤波器屏1面。新上110kV故障滤波器屏1面,110kV母线保护屏1面。35kV电容器保护测控屏1面,等有关屏柜共计20面。扩3#主变扩建有关设备控缆、动缆的敷设及接线。接地装置部分:3#主变扩建及相应主变继电小室,220kV、110kV、35kV、无功补偿、接地装置建设及独立避雷针。1.3、工程参建单位1.3.1项目法人:内蒙古乌兰察布电业局1.3.2设计承包商: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1.3.3施工(调试)承包商:内蒙古送变电公司变电二分公司31.3.4监理单位: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4、工程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10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6月30日2、编写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3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4DL500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5《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变电所部分)2.6国电火[1999]688号《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2.7《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2.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9《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2.10《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2.11工程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有关安全条款2.12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2.13行业主管上级发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文件等。3、安全健康及环境监理范围和目标3.1、监理范围:依据监理合同委托的安全监理内容,实施前进220kV变4电站4#主变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安全健康与环境施工的全过程监理。3.2工程施工安全目标3.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3.2.2杜绝倒塔、重大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3.2.3不发生重大火灾、交通责任事故;3.2.4不发生由施工引起的电网停电事故;3.2.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3.2.6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0.3%以下。3.3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目标3.3.1进站(场)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准确;3.3.2施工场地工器具、施工机械摆(停)放有序;场地布置合理3.3.3各工序施工结束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用临时坑、堆及时回填及平整。3.3.4除施工需要外,不得随意碾压耕地和草原,保护好环境与植被。4、安全健康与环境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4.1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项目法人组建“前进220kV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监理预期目标。54.2项目监理处安全健康与环境监理机构。4.3安全监理职责;4.3.1项目监理处安全职责;4.3.1.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4.3.1.2依据《监理规划》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3.1.3协助项目法人组建并参加“前进220kV变电站3#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在“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3.1.4审查设计承包单位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4.3.1.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4.3.1.6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运行情况,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4.3.1.7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重大交叉跨越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组织人员进行跟踪或旁站监理;4.3.1.8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4.3.1.9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总监理工程师:魏征宇安全监理工程师:文吉三土建工程监理组:宋春江电气工程监理组:马荣64.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4.3.2.1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监理处的施工安全监理组织机构、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理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专责监理人员上岗取证工作;4.3.2.2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审批并组织实施;4.3.2.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形成纪要,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4.3.2.4负责对施工承包单位报审的“建设项目开工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其安全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的建立情况;4.3.2.5参加项目法人及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考核、评比工作,督促项目监理处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复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4.3.2.6参加或组织安全例会,督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措施;4.3.2.7对工程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作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和验证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人员安全和设施安全的严重问题,及时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并报项目法人,督促承包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4.3.2.8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验证整改工作;4.3.3专责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4.3.3.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和指7导安全工作,编制监理规划中有关安全监理内容,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有关安全文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工作;4.3.3.2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参加施工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重大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贯彻落实;4.3.3.3参加施工承包单位报审的“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查,对安全管理部分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落实;4.3.3.4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例会”、“安全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落实;4.3.3.5负责组织“监理处定期安全工作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必要时提出暂停施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整改;4.3.3.6定期检查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包括保管、发放、领用和退库手续、销毁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3.3.7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措施和异常气候、环境变化的安全措施的落实;督促防火、防汛、防爆、防盗、防煤气中毒等项安全措施的落实;4.3.3.8检查承包单位对《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4.3.3.9对重要交叉跨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进行审查,并检查现场落实情况;84.3.3.10记好“安全监理工作日志”,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总结”。4.3.4监理组及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4.3.4.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参加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和“特殊、危险作业”等重大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查工作,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4.3.4.2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规程》等有关要求,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机构、管理制度、责任制、安全措施、安全教育、资料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程序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条件,符合规定后,可签署送电线路分部工程及变电单位工程的开工意见。4.3.4.3参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有关安全活动,提出监理意见;4.3.4.4检查本监理范围内施工单位安全用品用具的生产合格证及各种试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4.3.4.5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用具、用品使用情况,专责安全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遇有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情况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4.3.4.6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监理必须到位参加安全交底和各主要工序的旁站工作,监督、检查施工技术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3.4.7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监理处组织的定期安全工作检9查,提出监理意见,对本监理段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3.4.8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4.3.4.9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驻地的工具库、材料站、危险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防火、防爆、防汛、防煤气中毒、季节性、物别气象条件等项安全防范措施;4.3.4.10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做到施工现场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设施到位、施工作业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农作物、树、草及其他植被,规范文明施工行为,树立良好形象。4.4监理人员的权力4.4.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行为,对违章者有权处以罚款;罚款一律上交监理处理;4.4.2有权仲裁承包单位之间有关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4.4.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承包单位、有权建议暂停拨付工程款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