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是公司运营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保障。它通过现代化的设施和管理手段,对高速公路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管理,堵塞收费漏洞,缩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提高高速公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功能,提高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管理水平,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所辖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管理工作。第三条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是指所属各分公司及管辖路段、区域内的高速公路沿线为保证高速公路营运服务而兴建和运行的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以及相关信息网络等机电设施系统。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建设框架和管理模式实行省公司中心、各分公司分中心、收费站(超限站、服务区、隧道、供电专线、道路外场设施)三级管理体制。第四条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建设遵循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建设规划、联网技术要求、管理规定和指导意见。新建机电工程项目应保证其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可延续发展性和经济性,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后期移交应充分提供保证系统和设施管理维护需求。第五条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规模大、点多面广、技术复杂、设备先进、整体性强。因此,必须严密组织、科学管理、细致分工、完善制度、统一标准、监督检查、考核落实。做到运维管理制度化、岗位素质专业化、设备维护规范化、资金费用合理化,确保机电系统运行可靠、安全、畅通。第六条交通机电系统运维管理的基本任务一、保证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各路段交通机电系统的协作配合,2保证系统及网络服务质量。二、保证各系统的正常运行,准确、迅速地排除各项故障。三、保证各系统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四、合理调整、更新系统结构和配置,最大限度提高系统资源利用率。第七条交通机电系统运维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一、监控、通信、收费业务处理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全局后局部,先上级后下级。二、各种障碍处理要先抢通后修复,尽量减少设备故障和系统中断时间,保证各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三、设备维修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设备维护要严格遵守预检制度,严格执行维护计划,重点做好日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四、处理业务关系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密切协作,全面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畅通。五、高速公路机电维护工作必须立足于“交通机电系统维护管理平台”,按照“三级维护体系”要求,贯彻“快速响应、准确执行、高效工作、积极保障”的维护方针,通过落实“预见性、预警性、预防性”维护机制和“四四三三”维护责任制,确保运维管理工作走向系统化、智能化、科学化轨道。第八条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交通机电运营维护中心(以下简称“运维中心”)是省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维护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省公司所有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管理工作,各分公司交通机电运营维护分中心(以下简称“运维分中心”)负责所辖路段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管理工作。第九条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交通机电系统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各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十条管理分公司必须重视和加强交通机电管理工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交通机电运营维护分中心,合理配备维护管理人员、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第十一条省公司按照经费预算管理程序拨付维护费用,管理分公司必须保证维护资金投入,并确保维护费用的合理使用,以确保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的维护质量。第十二条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并按照《高速公路交通机电运营维护规程》进行操作。3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凡与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应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一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十五条交通机电管理的原则是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管理。省公司设置交通机电运营维护中心,负责省公司交通机电运维管理业务,指导运维分中心业务工作。管理分公司设置交通机电运营维护分中心,负责分公司运维管理业务,业务上由运维中心指导,下设监控分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分公司监控业务。收费站设兼职维护员,承担收费站基本维护管理职责,业务上由运维分中心指导。第十六条运维中心职责一、省交通机电系统运营维护中心负责省公司所辖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的维护管理。二、负责制定各级交通机电系统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三、组织有关人员指导、监督、检查各公司交通机电系统运营维护分中心的业务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交通机电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建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定期下基层对交通机电运营管理工作和系统运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四、负责组织实施省公司所属交通机电系统设备管理、保养、维修、折旧、报废、更新改造和零配件、仪器、仪表、检测工具、专用工具的采购、调拨等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省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机电系统设备技术档案、各种台账;编制汇总省公司交通机电系统设备维修配件年度采购、供应计划,系统设备年度、季度检修、大、中修计划及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各类专项资金。五、协同有关处室组织省公司范围内交通机电系统管理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值班操作员的上岗、在岗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4六、负责省公司交通机电系统的科研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编审、实施及组织鉴定工作。七、负责省公司通信、信息网络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内外协作的管理工作。八、组织或参与涉及交通机电系统事故的抢修、调查和理赔处理工作。九、负责领导中心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第十七条运维分中心职责一、各分公司运营维护分中心是本公司交通机电系统的主管和职能部门,在业务上接受省运营维护中心的领导。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交通机电系统的管理和运营维护,以及机电系统日常维护、小、中修及季度维护维修的实施。二、制定本公司交通机电系统有关业务工作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组织分中心技术人员,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站机电系统业务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评比。三、实时掌握交通机电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收费、监控管理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四、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交通机电系统设备日常、季度、年度维护、维修、报废、更新改造以及系统备品备件、专用仪器设备和工具装备等费用需求计划,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核准后,上报省运维中心审核,资金批准落实后,按计划采购、发放和使用;建立健全交通机电系统设备技术档案、各类台账;五、管理所辖站区交通机电系统设施的保养、维修(小修)和沿线设施的巡检维护维修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辖区机电系统设备复杂故障(中修)的修复工作。六、建立管理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通信、监控、收费分中心、各收费站、超限站及高速沿线机电设施管理工作和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及时处理。七、负责本公司交通机电系统运行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值班人员的上岗、在岗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八、负责接收新建交通机电工程项目及技改项目的运维工作。九、组织或参与涉及交通机电系统事故的抢修、调查和理赔处理工作。十、负责领导运维分中心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作好安5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十一、各公司运营维护分中心管理服务目标:1.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稳定;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紧急事件立即上报;设备故障上报时限30分钟;故障修复时限48小时。2.通信系统:主干线通信传输保持畅通;无线通信及内线电话通话率符合行业标准;网络运行安全可靠;故障修复时限48小时,跨路段通信故障修复时限72小时,。3.收费系统:确保车道设备完好率符合征收部门的要求;故障修复时限48小时。4.供配电照明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稳定;发电机供电时限:停电后30分钟;故障修复时限48小时。第十八条收费站维护管理职责一、对监控室、机房、车道设备系统进行外表清洁;二、上下班前检查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三、及时排除简单故障;更换简单备件和日常消耗品。四、按规程操作设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第二节运营维护的业务领导关系第十九条公司运维中心领导、调度、执行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各区域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以及供配电照明系统的运营维护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各公司、路段交通机电系统设备的通信主干、网络信息、监控图像、统计数据的传输、交换、汇总及网管等业务工作。第二十条网络电路的业务领导关系。当两端的等级不同时,以较高的一端为业务领导中心,当两端的等级相同时,以靠近郑州端为业务领导中心,路段电路沿途各站应服从业务领导中心的指挥并积极配合工作。第二十一条在全网的协作配合中,各级业务部门应担负如下责任:一、各级运维业务领导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掌握本区域内通信、收费、监控设备的运行质量情况,加强组织管理,统一指挥调度,牵头解决好网络运营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全程全网通信畅通。二、贯彻执行技术运营维护规章制度,协调全程全网技术维护工作,分析交流全程全网运行维护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和提高。有计划的开展电路巡检活动和维护经验交流,进行技术指导及维护质量检查考核,不断提6高全程全网的维护管理水平。三、各业务部门要特别注意从全程全网的角度进行交通工程的技术运行维护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和运营秩序,要切实作好工程管理、组织和运营维护之间的衔接工作。工程初验后转入试运行期间,各级运维部门必须组织人员参与日常维护,以利于尽早发挥投资效益,要认真组织并落实配合开通前的测试工作。四、各运营维护分中心应逐步提高通信组织、电路调度、设备监控、网络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网络运行效益。五、各运营维护分中心应加强管理,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管理到位,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形成科学严密的运营维护管理系统。第二十二条网管与运营维护的关系:网路运行出现异常情况时,各运营维护分中心应遵循业务领导关系,传报信息和了解情况,定期向公司运营维护中心提供网络运行分析报告。公司运营维护中心在受理各路段分中心反映的故障和信息后,应查明原因、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给各路段运营维护分中心,形成一整套闭环式管理流程。第三节维护维修责任划分第二十三条收费、通信、监控系统运营维护责任划分数字电路以通信系统的数字传输设备的数字配线架(DDF)上的“2M”交换侧的同轴插座分界,同轴插座内侧(包括跳线电缆和配线架)由通信系统负责,外侧(非话)由相关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负责。紧急电话系统中心控制台由监控系统负责,外场紧急电话设备及线路由通信系统负责。各收费站及中心的机房消防报警系统及消防器材由收费系统负责。音频话路以通信系统的MDF配线架分界,内侧(包括跳线电缆和配线架)由通信系统负责,外侧(非话)由相关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负责。第二十四条收费、通信、监控系统与供配电照明系统的维护责任划分:供配电照明系统是收费、通信、监控系统的支撑系统。收费、通信、监控系统的电源线和地线以进入电源配电柜(箱)的第一个端子为界,该端子以外(包括配电柜)由供配电照明系统维护,后面的馈线和地线由各系统分别维护。7第二十五条维护、维修级别划分一、省公司运营维护中心负责机电系统设备的疑难故障技术支持和系统改造、升级、联网以及设备报废等的计划组织工作。二、分公司运维分中心负责机电系统设备的一般故障、复杂故障的修复和配合省公司系统改造、升级工作。三、分公司收费站负责收费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四、交通机电系统故障及维修责任界定1、疑难故障主要是指系统设备的故障影响涉及到系统整体主要功能正常运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