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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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编码: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2019年6月修订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支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融资融券业务合同(2019年6月修订版)第1页共23页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签署页甲方基本信息甲方姓名(个人)身份证号码甲方名称(机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通知送达电子邮箱@163.cfzq.com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人移动电话乙方基本信息乙方姓名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95317邮政编码410005法定代表人刘宛晨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合同约定要素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是否自动延期□是,本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期年,合同延期次数不限□否授信总额度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融资年利率%融券年费率%其他管理费年利率%风险阈值立即强平线:115%平仓线:130%警戒线:150%担保物提取线:300%特别约定1、甲方确认,乙方有权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或市场变化情况对风险阈值进行调整,调整结果以乙方公告为准。2、甲方确认,甲方的最终授信额度、额度生效日和终止日、合同有效期以乙方交易系统数据为准。3、甲方确认,甲方申请变更包括授信额度、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约定、合约期限、利费率等合同要素的,需按乙方要求填写申请文件,最终结果以乙方交易系统数据为准。甲方的申请文件经乙方审批同意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乙方:经办人:授权经办人:签署日期:年月日本合同应由甲方本人签署(甲方为机构投资者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加盖机构公章)融资融券业务合同(2019年6月修订版)第2页共23页(合同正文)为规范甲乙双方融资融券交易行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和证券业协会业务规则、指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释义第一条除非本合同另有解释或说明,下列名词、术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一)融资融券交易: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或者借入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即《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是指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用于记录融资融券客户委托乙方持有、担保乙方因向融资融券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的账户。(三)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即《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客户资金担保账户”,是指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用于记录融资融券客户交存的、担保乙方因向融资融券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的账户。(四)信用账户:是指甲方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统称“信用账户”,用以记录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明细。(五)信用证券账户:即《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在证券公司开立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内为每一客户单独开立的“授信账户”,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申请,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为其开立的实名信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是乙方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录甲方委托乙方持有的担保证券明细数据。(六)信用资金账户:即《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在证券公司开立的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为每一客户单独开立的“授信账户”,是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证券信用交易用途的资金账户。(七)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是指乙方用于与登记公司办理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的证券和资金交收的账户。(八)融资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用于存放乙方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的账户。(九)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是指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用于记录乙方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十)信用资金管理账户:是指甲方在银行开立的,专门用于信用交易资金存管的资金账户。该账户是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信用资金账户的对应账户,并作为乙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甲方交存的担保资金明细数据。(十一)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银行开立的,用于银行资金往来结算用途的存款账户。甲方利用银证转账功能实现甲方银行结算账户与乙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之间的划转,即现金担保品的提交与转出。融资融券业务合同(2019年6月修订版)第3页共23页(十二)融资融券交易合约:由信息技术系统根据投资者提交的融资融券交易成交和清算结果逐笔产生,确定公司和投资者双方在融资融券交易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内容包括:成交日期、合约起始日期、合约到期日期、融资融券金额、券种、数量、保证金比例、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率标准等。(十三)授信额度:是指由乙方根据甲方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市场情况及乙方自身财务安排等综合因素,确定授予甲方可融资金或可融证券的最高限额。(十四)证券类资产:是指投资者持有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十五)融资交易: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向乙方借入资金买入证券的行为。(十六)融券交易: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向乙方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十七)普通买入:是指甲方以其信用账户内的自有资金买入证券的行为。亦称信用买入,担保物买入。(十八)普通卖出:是指甲方卖出其信用账户内证券的行为。亦称信用卖出,担保物卖出。(十九)担保物:是指甲方提供的、用于担保其对乙方所负债务的资金或证券,包括:甲方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卖出证券所得全部资金、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以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甲方按要求补交担保物时,经乙方认可,可以提交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不动产、股权等资产。(二十)信用账户总资产:是指甲方提供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卖出证券所得全部资金、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以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二十一)保证金:是指甲方申请向乙方融入资金或证券时,通过其信用账户向乙方提交的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二十二)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是指乙方根据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结合市场情况、自身状况等因素确定或调整的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二十三)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指乙方根据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标准,结合市场情况、自身状况等因素确定或调整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照证券市值进行一定折算的折算比例。(二十四)标的证券:是指乙方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结合市场情况、自身状况等因素确定的可以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品种。(二十五)保证金比例: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甲方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金额的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甲方融券卖出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甲方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甲方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在甲方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乙方向甲方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少。乙方可根据市场因素调整保证金比例标准,也可根据甲方信用风险状况及其申请,为甲方设置固定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但不得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融资融融资融券业务合同(2019年6月修订版)第4页共23页券保证金比例。(二十六)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甲方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甲方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券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二十七)维持担保比例:是指甲方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乙方有权将甲方信用账户中持有的证券按照一定的折算比例计入“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其中“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因长期停牌等原因无法取得市场价格的证券,乙方有权参考基金估值方式估值并重新计算相应的维持担保比例。(二十八)当日市价:指相关证券当日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实时价格。(二十九)自然日:当天0点至24点为1自然日,自然日的计算不受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影响。(三十)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sac行业指数”。该指数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证指数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准编制的跨沪深交易所市场的行业指数,分12门类和制造业9个辅类共21条指数,均以2008年12月31为基日,基点1000点。自2009年6月15日起,选用指数收益法对相关证券进行估值时,可参考sac行业指数。中证协基金估值行业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加权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其中,调整市值=∑(股价×调整股本数)。调整股本数为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样本股股本进行调整后的股本;基期为基日行业指数样本股的总市值,1000为基点。上式中,基期、基点的值是固定常量。股票价格在开市期间不断变化,从而计算出即时的指数。sac行业指数运用到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计算时,公式为:计算日的股票估价=停牌前一日股票收盘价格×计算日该股票所在行业的sac行业指数÷停牌前一日该股票所在行业的sac行业指数(三十一)警戒线:指维持担保比例的安全界限,是对甲方信用交易风险状况监控的一种预警参数,约定为150%。乙方有权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市场变化情况或双方约定对警戒线进行调整。融资融券交易中甲方是否达到警戒线以该交易日收盘数据为准。经乙方同意,甲方信用账户中有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期间警戒线的约定不变。(三十二)平仓线:是指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约定为130%。乙方有融资融券业务合同(2019年6月修订版)第5页共23页权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市场变化情况或双方约定对平仓线进行调整。融资融券交易中甲方是否达到平仓线以该交易日收盘数据为准。立即强平线:是指当甲方达到平仓线以下按约定追加保证金期间,其维持担保比例在交易时间的任一时点低于115%时,乙方有权立即进行强制平仓的标准。乙方有权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市场变化情况或双方约定对立即强平线进行调整。经乙方同意,甲方信用账户中有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期间平仓线以及立即强平线的约定不变。(三十三)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是指对甲方信用账户中单一或单类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比例进行监控的实时控制指标。甲方向其信用账户划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或通过信用账户以自有资金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甲方信用账户中单一或单类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乙方规定的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指标。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情况调整该指标,该业务参数以乙方官网公告为准。(三十四)科创板证券持仓集中度:是指对甲方信用账户中持有的科创板证券市值占其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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