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专业专家委员会选举办法根据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一、选举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进行。二、选举采用等额选举。三、参加选举的委员应超过应到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赞成人数超过或等于参加选举人数半数视为当选。四、选举时,若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五、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超过的为无效。六、填写选票时,同意的或不同意的或弃权的在其姓名右方的相应方格内打“√”;其中不同意的,可另选他人,在选票下方空格内填写所选人姓名,并在姓名右方的同意方格内打“√”;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