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详解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下列方式:一是“明”挤,有的管理部门在资金的下拨过程中,提取项目前期费,有的在资金计划批复后,无视扶贫资金的使用规定,从专项资金专户中将资金挪作他用;二是“暗”挤,就是将项目资金下拨到项目后又用条据及其他形式套出来,然后用于机关开支。案例1:某县扶贫办将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培训中心建房、设备购置,修建办公培训大楼、或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和购车;案例2:某县将扶贫资金用于经济实体和弥补预算支出缺口。采取的方式有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将扶贫资金借给下属公司将扶贫资金专户利息缴入国库,用于一般预算支出。案例3:某县将扶贫资金用于应由基建投资的大中型项目,如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大型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案例4:某县扶贫办将扶贫资金下拨给乡镇之后,在该镇扶贫资金支出中报销虚假发票。(二)套取扶贫资金案例1:某县扶贫办主任采取开假发票套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该办在县种子公司和土肥站购买250万元种子,但经查县种子公司和土肥站发票的收入联及相关帐表、发现该办实际上未购买种子,只是2取得有票无实的发票。同时该办还到其他单位花一定税费开出假发票,套取培训费。案例2:某县扶贫办采取编造虚假培训资料套取扶贫资金。经查,该办编造假的参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开支项目等资料,套取扶贫培训费。案例3:某县扶贫办以扶持基地为名套取扶贫资金。经查,该办以山羊基地、药材基地和蔬菜基地的名义套取扶贫资金。案例4:某县扶贫办通过虚抬土地购买金额套取扶贫资金。该办为修建扶贫培训大楼,向某开发区购买一块土地,该办向该开发区支付土地购买款115万元,而土地出让方提出的购买款为96万元。后经查实,该土地当期出让价格不到50万元。案例5:某乡镇通过虚列工程项目合同、虚开工程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扶贫资金76万余元。套取的资金中,有34.6万元被以“工程老板赞助”的名义转入本单位财务账,余下的资金未入账,转由本单位驾驶员保管,用于接待、送礼等非合理性支出。(三)多头申报扶贫资金案例:某县扶贫办为建某大厦,以“交易中心”、“农贸市场”等4个不同的名称申请到财政扶贫资金。(四)用中央扶贫资金为其他专项配套案例:某县财政厅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义教工程”的配套资金3(五)将扶贫资金借给外单位周转使用。案例:1.某县扶贫办将扶贫资金借给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流动资金周转。2.某县扶贫办将以工代赈资金借给县绿色产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使用。(六)短期占用扶贫资金案例1:某县财政部门为维持正常财政支出,将财政扶贫资金从扶贫资金专户转入财政一般预算存款户周转使用,临时占用扶贫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七)编造虚假帐薄、凭证,隐瞒挪用挥霍财政扶贫资金案例1:某县扶贫办主任为隐瞒其挤占、挪用、挥霍扶贫资金的事实,用53账假发票和假收据替换原有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在检查组检点检查前突击编造3年假账。案例2:某县镇政府为隐瞒其挪用扶贫资金的事实,编造虚假会计帐薄,后经检查组核查,发现该镇将75%的扶贫资金用于招待费、购车、基建等开支。(八)虚假配套资金案例1:某省将配套任务逐级下派后,县财政无力支付,配套落空或虚假配套。(九)违规发放财政扶贫贴息贷款案例1:某县银行在发放财政扶贫贴息贷款时,提高贷款利率、预扣贷款利息。案例2:内蒙古神审计厅审计时发现农业银行回收扶贫贷款时,提高利率,多收利息。经查证,突泉县农业支行所属突泉镇营业所,在2002年度到期的扶贫贷款中,未按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收取利息,而是提高利率按正常开发贷款利率收息,多收利息金额5,210.00元。(十)有偿使用扶贫资金案例1:某县扶贫办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通过专门成立的信用社以小额信贷形式4发放给农民,除参照执行国家规定的小额信贷利率外,还按贷款额向农民加收1%的管理费;案例2:某县扶贫办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以小额信贷利率发放给农业基地;案例3:某县扶贫办办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以商业贷款利率贷给供电公司,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案例4:某县扶贫办办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交存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二、审计方法(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1.资金分配依据、分配方案2.经审核批准的资金预算文件3.资金来源结构表4.单个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等)5.年度决算报告6.审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审计内容重点1.分配环节(1)审查资金分配是否坚持重点使用的原则,有无平均分配和“撒胡椒面”的现象;(2)专项贴息贷款的发放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手续是否齐全,利息计算是否正确,贷款是否跟着项目走;(3)是否坚持资金有偿和无偿使用的原则。52.使用环节(1)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真实、合法性情况:一是审查各种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有无用扶贫资金弥补企业亏损、财政赤字或用于收购农副产品的周转金,有无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或用于大中型基本建设投资;二是审查各种贷款是否能按期收回,不能收回的原因何在;三是审查是否按上级批准和媒体公示的项目计划执行,有无擅自改变项目计划或不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的问题,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问题;四是审查扶贫贷款的投放情况,看贷款计划是否落实,有无改变贷款投向,用新贷还旧贷以及擅自提高利率等问题;五是审查工程决算情况,看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有无故意多付工程款,然后再由施工单位返还,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扶贫资金使用的效果、效率情况一是审查扶贫资金拨付到位率,中央、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二是审查真正用于扶贫项目资金比率。通过审查得出真正用于扶贫的比例和结构是否合理,针对当前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偏宽倾向,反映到底有多大比例的资金发挥了经济效益,还有多少资金没有发挥扶贫效益,甚至被挤占挪用;6三是审查实际用于扶贫方面的资金发挥效益的比率,还有多大比例的资金从总体上发生损失浪费和跑冒滴漏现象;审查通过扶贫解决多少脱贫人口,增加多少农民收入等。就单个扶贫项目而言,主要审查投资概预算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超预算、有无损失浪费现象,项目建设投入运营或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是否符合设计能力等;四是从项目决策、建设、运营各个环节审查,有无决策失误,工程质量隐患,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项目闲置难以运营等不经济情况。3.管理环节一是检查评价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各级扶贫办、财政、发改委、农行之间的分工是否合理,工作中有无推诿和“扯皮”现象。如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有偿资金收回后,是否建立了专项发展资金进行单独设账核算;银行部门对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进行核算,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各种扶贫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资金投放是否及时,结转下年的资金是否继续使用;二是检查扶贫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主要审查扶贫资金项目法人负责制、咨询论证制、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公告公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有无重复申报、多头虚假申报,有关部门项目论证不规范,概算批复内容不详细,项目单位概算调整与执行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7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和变更建设内容,施工企业有无违规分包或层层转包,竣工决算验收手续不完备等;三是针对当前实行的扶贫资金报账制,重点检查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执行控制是否严密,有无虚列支出,利用假发票套取资金等现象。四、审计经验1.扶贫资金效益审计要以扶贫项目为载体,专项资金流向为主线,全面核实年度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执行,充分掌握审计范围内的资金到位、下拨、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按规定,对重点项目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等资金必达到当地全部投量计划的80%以上,将其资金作为审计重点。2.专项资金收支审计与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相结合。沿着资金流向跟踪审核资金的到位、拨付、使用、报账情况,审计查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各级财政专账审计时,有目的的关注和掌握重点或规模较大扶贫项目资金的预拨及其报账资料,对重点扶贫、产业扶贫或已预拨资金尚在建设中的项目等,以重点项目为单位按一定比例抽查或延伸审计,亲临实地勘查核对,观察核实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及其效果;再如,对有疑点的报账资料,要深入项目实地核实项目建设材料实物与报账票据内容是否一致,或有目的的对重点项目报账领款名册签章人员随机抽查核对,防止利用报账制进行虚假报账,套取资金。83.找准对象,寻找突破口。包工头、企业老板是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的直接关系人,是套取资金的最上端,但不是审计对象,找包工头和企业老板谈话取证可能会遇到种种困难;村干部是套取资金整个环节的最末端,对套取的情况可能不是很清楚。扶贫办领导和乡镇领导干部是我们的审计对象,而且处于案件发生的中间环节,对案情的来龙去脉比较了解,是最好的突破口。、审计揭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四大共性问题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就这样跑冒滴漏了——审计揭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四大共性问题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题(记者张晓松)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必须管好用好。然而,审计署28日公布的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显示,19个县普遍存在着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甚至将扶贫资金用于请客送礼、大搞形象工程等。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顾名思义应当用在贫困群众或扶贫项目上,但一些人却把这些钱当作“唐僧肉”,能骗一笔是一笔,能咬一口是一口。审计发现,19个县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或扶贫贷款的问题,并且涉及申报、支出等各个环节。甘肃省古浪县扶贫办等5个部门和黑松驿镇等12个乡镇通过编造虚假补助发放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33个扶贫项目的140.25万元培训资金,用于购置车辆和公务接待等。9贵州省黎平县岩洞镇政府通过编造建房补贴领取人员名单以及使用虚假发票等方式,虚列支出共计91.65万元,转入镇政府报账员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新区征地款等支出。甘肃省广河县庄窠集镇政府、临夏州民族学校和临夏州驻北京牛肉面培训基地通过虚报445名培训人员,套取“雨露计划”等扶贫培训资金28.35万元,用于上述单位日常支出。挤占挪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但审计发现,由于统筹管理不够、监督管理缺失、个别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等原因,部分扶贫资金被任意挤占挪用,有的甚至用于大搞形象工程。这一问题在19个县几乎普遍存在。陕西省洛南县挪用扶贫资金2672.91万元,其中,1451.49万元被该县扶贫局用于粉刷公路沿线居民院墙和民居、建设文化墙及村委会办公楼等,255.6万元被该县古城镇政府用于镇公园护栏雕塑建设和出借。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挪用扶贫资金1467.82万元,其中,70万元被该县林业局挪用于建设办公大楼,18.76万元被该县民族宗教局等3个单位挪用于单位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陕西省旬阳县挪用扶贫资金1497.65万元,其中,136.8万元被该县扶贫局以借款形式转入该局会计等个人账户,15.68万元被该县扶贫局、发展改革局用于购买车辆。请客送礼一面是大量群众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一面是一些领导干部拿着扶贫资金请客送礼。这种行为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背离了扶贫部门自身的工作宗旨。审计发现,不少地方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列支吃喝、送礼、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支出,甚至个别部门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仍顶风违纪。10云南省昌宁县扶贫办在扶贫专项经费、行政办公经费等资金中违规列支招待费113.25万元,其中12.64万元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支出的。陕西省横山县扶贫办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招待费以及礼品费、物业费、通讯费、临时工工资等共计34.74万元。云南省富宁县扶贫办在扶贫专项经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和行政经费中违规列支餐费、送礼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