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社会学派理论功能理论文化与人格理论一、法国社会学学派理论社会和个人的关系是什么关系?社会如何影响个人?如何增强国家和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国家与社会、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人类学理论被称为社会学学派理论。法国社会学学派又称“社会学年刊学派”,创始人为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杜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又译“涂尔干”、“杜尔凯姆”、“迪尔凯姆”),主要代表人物有莫斯、列维-布留尔、葛兰言等。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进化理论,但他们所研究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又与进化论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对后来的功能理论和结构理论均影响很大。因此,他们的理论不能归入进化理论。而他们的理论难以用某种如“进化”、“传播”“功能”之类的术语来概括,故仍以其学派的名称为其理论名称。这一学派的主要特点是重视研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杜尔干十分注重现实问题的研究。19世纪后半叶,法国社会动荡不安,他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他的3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原初形式》都紧密围绕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题而展开。杜尔干的理论的基本要点如下:(1)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社会”。杜尔干接受了孔德、斯宾塞等人的思想,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是某种“活的整体”。他系统地描述社会与有机体相似,在杜尔干看来,有机体的生命是有机体结构的活动过程,社会生命也是社会结构的活动过程。社会是“外在”于个人并对个人起着强制作用的东西。2)人类社会具有双重的性质,有一部分纯粹是个人与自然的,而另一部分则是社会的。个人与社会之间形成二元对立结构,个人依赖社会,社会控制个人,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分界线。由于个人与社会是性质完全不同的实体,因此两者之间形成紧张的状态:社会要求个人压抑自己,并摆脱个人自然天生的思想与行为方式。(3)人类社会是超乎个人的特殊整体,它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相加的总和。社会事实和集体意识是把一群人组合成一个社会的背后的主要力量。没有社会事实和集体意识,社会是不能成立的。社会事实虽然从外部的“现实”反映到每个人的身上,却内化为个人的意识,代表着个人与集体所共有的东西。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具有浓厚道德观念的伦理社会,是一个人人具有共同价值观的社会。在这样理想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强烈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4)“社会事实”,是与个人意识不同的、客观存在的集体表象,也就是各种制度、规范、信仰和习俗等,它普遍存在于社会,不仅具有独立性和集体性,还具有强制性。社会事实的基本特征是从个人身外作用于个人。社会的强制力压制个人,使个人服从它,有时个人在承受它时会感到非常难受。人们大多数的意念和倾向都不是他们自己本身造就的,而是来自社会压力,通过引导、影响、强迫而使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原因有三方面:第一,社会压力具有某种强迫的性质。例如人们不能轻易地改变自己的国籍。因为这在道德上和物质上都存在许多障碍,如果擅自做出背离本国的举动,会被人们视为叛逆;第二,社会压力具有一种未经人们认可就主宰人们的性质。例如教育,人们从小就开始接受教育,这种教育并没有事先征得受教育者的同意。正是受了一个国家的教育,使人们牢牢地附在这个国家的根基上;第三,社会压力是不知不觉中到来的,没有人们预先衡量的余地。例如人们不能知道将来应尽的公民义务究竟是一件什么事情,不可能预先作出判断。这些都说明社会强制确实来自个人身外,压迫个人,使个人不得不服从。(5)社会有两个部分:一是基本部分,即关于思想、行为和感觉的现象,这些现象可称之为“动作状态”现象。这种动作状态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另外,社会还存在一些外在的、形态的现象,可称之为“存在状态”现象,如各地区的人口分布、居住环境、交通道路等。而“存在状态”对个人的强制与和“动作状态”对个人的强制一样。(6)社会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从性质上区分,社会现象可以区分为普遍现象和例外现象两类;从形式上区分,可以把社会事实区分为规则现象(常态)和不规则现象(病态)两类。(7)在方法上创立因果分析法和功能分析法。他在《自杀论》一书中运用因果关系法分析不同宗教对自杀律高低的影响。在《宗教生活的原始形式》一书中主要采用功能分析法。在两种方法中,功能分析法对人类学的影响最大。(6)社会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从性质上区分,社会现象可以区分为普遍现象和例外现象两类;从形式上区分,可以把社会事实区分为规则现象(常态)和不规则现象(病态)两类。(7)在方法上创立因果分析法和功能分析法。他在《自杀论》一书中运用因果关系法分析不同宗教对自杀律高低的影响。在《宗教生活的原始形式》一书中主要采用功能分析法。在两种方法中,功能分析法对人类学的影响最大。杜尔干认为,任何社会制度均有其功能,他给功能下的定义是:“一种社会制度的‘功能’就是社会制度与社会有机体需要之间的一致关系。”社会的需要与构成这一社会的个人的需要相关,但层次上却不相同。也就是说,一个社会有机体中的各种制度是满足社会整体需求的单位,其功能在于维持社会整体的均衡一致。如果社会有机体中各项制度的功能正常,则社会是均衡的。反之则不均衡。由于最早提出功能概念,因此,杜尔干又被人称为“功能主义之父”。(8)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可分两个领域:“世俗”和“神圣”。在杜尔干看来,世上的一切事物全都在信仰中分成两大类,即现实的和理想的,由此世界划分为两个领域:一个是神圣的事物,另一个则是世俗的事物。杜尔干的理论对后来的人类学和社会学影响很大,不少理论都在杜尔干的社会学理论基础发展起来二、功能理论文化的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文化如何满足和适应人类的需求?文化如何保障社会整体有序、均衡、和谐地运转?各个学科都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文化和社会的功能,因而,各个学科对功能的概念和定义都不相同。从而形成不同的功能理论,既有社会学的功能理论,也有人类学的功能理论。人类学界的功能理论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KasparMalinowski1884—`942)和拉德克利夫—布朗(Brown,1881—1955)。不过,他们两人的功能理论既有共同处又有不同处。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的研究方法与进化学派、传播学派和历史学派不同,不是从历史的观点研究人类文化,而是从文化的功能关系探求人类文化发展的规则。反对在没有可靠历史资料的情况下重建人类文化发展史。功能学派认为,文化人类学的主要任务是描述反复出现的风俗习惯和制度的功能,而不是解释差异和文化相对性的起因。一旦理解了某制度的功能,也就理解了有关起源的全部东西。他们都强调从整体上研究一个族群的社会和文化,反对把文化分割开来进行研究;重视对现实存在的社会制度的实地调查研究;认为每一种文化要素都在文化整体中起一定作用,并将其称之为“功能”。功能理论把文化看作适应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制度,人类学的研究主要是解释各种制度在人类社会中所起的作用。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的功能理论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一)共同点1、反对虚构人类历史反对进化论、传播论虚构历史的作法,但不否定历史研究。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均认为,重构没有历史资料的过去是不可靠的,难以得出符合事实的结论。主张采用科学的方法研究文化和社会。2、把社会和文化作为有机的整体进行研究。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均认为各种文化要素和复合要素并非零散的,而是相互作用,有机结合,形成一个整合的系统形态。因此,研究文化或社会,不能把各个要素互相割裂,也没有必要去探求各种习俗和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应该从整体上进行研究,探讨各种文化要素在整体文化中的作用。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每一种文化都是一个功能的及统合的整体(functionalandintegratedwhole),就像一个有机体一样,如不从整体的关系去研究,则对任何部分的文化元素都不能明了。而布朗也以为一个社会像一个机体,各部分互相关联,互依互赖。一个社会的习俗制度正像一个机体的各种器官,各自发生功能,共同维持一个整体的存在。3、倡导实地调查,重视对现实存在的社会制度的研究。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都批评进化学派和传播学派代表人物主要根据传教士、探险家、商人和殖民地官员的记述进行研究的方法,认为他们的观察是不全面、不充分、不科学的。在他们看来,取代虚构的历史,便是实地调查。研究人员应亲自到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中去,用科学的眼睛直接观察,用不带偏见的双耳倾听他们的谈话,收集第一手资料。他们都曾长期在土著民族地区进行考察,积极倡导以实地调查为基础的人类学研究。他们两人的著名的调查研究报告《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马林诺夫斯基)和《安达曼群岛上的居民》(拉德克利夫-布朗)都是在1922年出版,因此,学术界通常把这一年作为“功能主义人类学”甚至是“现代人类学”的确立之年。(二)不同点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两人之间既有共同点,又有各有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1、部分功能与整体功能。把文化或社会视为有机统一体,去阐明各种文化构成要素的功能,这就是功能主义的基本立场。马林诺夫斯基所关心的主要是制度、风俗、器具和观念在满足个人的需要方面的功能。而拉德克利夫—布朗所关心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关注各种社会或文化制度对社会整体所起的作用和功能,即各种社会文化要素在维护和保障社会整体有序均衡、稳定、有序运转中所起的作用和功能。在他看来,维持系统的功能比其他任何东西都重要2、“文化”与“社会”马林诺夫斯基重视“文化”概念和文化功能,而拉德克利夫—布朗则重视“社会”概念和社会功能。马林诺斯基把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甚至语言、宗教等所有的内容都包括到“文化”概念中,并把文化当作文化人类学主要的研究对象。而拉德克利夫—布朗在他的学术研究的早期和中期,并没有回避使用“文化”一词,不过显然是把文化当作“社会”的同义语来使用,但在他的研究后期,认为“文化”不是具体现实,而是一种现象,“是内在的和外在的行为方式的统一标准”。甚至提出不要使用“文化”这一词的意见,主张社会人类学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结构”。3、“需求”与“结构”马林诺斯基是从需求的角度研究功能,他的“功能”主要是指人的需求的满足,即人的基本需要(生物性需要)和派生需要(心理性需要)的满足。生理系统的需要是最基本的需求(primaryneeds),其他需求都是派生的需求。他的功能理论,主要在于说明各种制度和文化现象在满足人们生物性需求和心理性需求所具有的功能意义。因此,有的学者把马林诺夫斯基的理论称为“生物-功能主义”三、文化与人格理论为什么中国人与美国人的民族性格差异如此之大?为什么中国人和日本人同是黄皮肤、黑头发,但民族性格却比中国人和美国人差异还要大?为什么欧洲各国同一人种,具有共同文化来源,但各国的民族性格均不完全相同?为什么男女在气质和性格等方面存在差别?是生物决定的还是文化决定的?人类学界研究文化与民族性格、男女性格和气质差异的理论称为“文化与人格”理论。文化与人格理论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创立。主要代表人物是本尼迪克特(RuthFultonBenedict,1887-1948)、米德(MargaretMead,1901-1978)、卡丁纳(AbramKandiner,1891-1981)、杜波依斯(CoraDuBois,1903—)和林顿(RalphLinton,1893-1953)等。文化与人格理论是在批判功能主义理论和生物决定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博厄斯在1910年左右,开始强调文化动力学,注重文化与个人的关系。本尼迪克特和米德等接受了博厄斯的观点,开始集中精力研究文化对社会成员的影响,研究文化如何熏陶个人,如何使人成为社会人。文化与人格理论,主要研究文化与个人的关系。主要解释各民族的性格为什么存在明显的差异,解释男女两性为什么在气质和性格等方面存在差别。文化与人格学派的代表人物,早期主要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