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财务工具进行税务管理一接受货币资金出资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股东借:其他应收款—股东贷:银行存款主要表现:①虚假出资抽逃资本②民营企业老板灰色支出(家庭支出)③高管年薪支出④老板年终个人分红⑤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筹资活动中的会计处理及涉税管理二固定资产出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一)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实收资本(二)常见的做假手法1.出资人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不予办理资产交接和产权转移,即使已经办理的,出资人也可能将出资资产(全部或部分)收回或再用于其他投资或用途。2.资金部分到位。3.形式上到位实质上不到位:(三)主要目的固定资产入资的主要手段就是虚夸投入资产的价值。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土地使用权入账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其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四无形资产入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一)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变化(二)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出资的税收政策及会计处理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软件确认方法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文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技术转让所得计算公式为: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五新增值税法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的选择与运用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可以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从2003年起按规定应该缴纳5%的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以及纳税人为购买出租货物而发生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等费用。其他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其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应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不征收增值税。(一)从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购进的会计处理与税收分析(二)从设备制造商处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六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与运用(一)售后回购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二)会计准则收入准则: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三)会计处理运用:利用“售后回购”方式掩盖非金融企业之间融资的实质。七负债筹资(一)银行贷款(二)民间贷款分析:老板借钱给企业的税收风险一采购对象的选择增值税转型后,在采购环节如何选择供应商?在实际工作中,供应商不外乎有两种,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票据有三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小规模纳税人请税务机关代开的3%发票,还有就是普通发票。如果给你三个价格你能否在短时间作出正确的决策?经营活动中的会计处理及涉税管理二固定资产购进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三“三付”在会计核算中的涉税风险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借:预付账款—X公司贷:银行存款(一)应付账款(二)预付账款(三)应付票据四施工企业“甲供材料’’工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五建筑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一)分包工程税务处理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同时,在第十一条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二)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三)分包工程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案例销售阶段一赊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一)赊销的概念范围赊销,是销货方将货物及其所有权有偿转让给购货方,并约定在交货后一定时间内一次付清全部货款的销售行为。1.赊销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商品已实际交付。直接收款销售则不论商品已否交付,只要货款收到,销售即告成立。2.赊销成立的另一个条件是商品所有权已转移给购货方,其标志是:①合同有明确规定并附有收货结帐清单(简称结帐清单)②购货方出具了有效的欠款据(欠条)。而委托代销则商品虽已交付.但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转移即购货方一定得支付货款的证据。(二)赊销的税收操作二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一)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上的运用(二)视同销售在消费税上的运用(二)视同销售在营业税上的运用(二)视同销售在所得税上的运用三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实务中,取得利息收入和经营租赁租金收入是两项常见的经济业务,根据新颁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两项业务收入的确认与《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不一致。如果企业忽视这种差异,既不事前在合约中规避这种纳税暂时性差异.也不在事后的会计处理中反映这种差异。势必造成提前或推迟纳税.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税法及准则对两项业务收入确认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13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五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①商品售价内的售后服务费②电力企业收入③供水设施增容费收入④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⑤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款项⑥销售货物收取的承兑汇票贴息收入的税务处理⑦企业从购货单位取得返利的税务处理⑧企业从购货单位取得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的税务处理⑨有关“三包”的税务处理:七各种促销手段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实物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二)返利券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三)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四)现金返利及其他促销方式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成本费用篇1.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2.业务招待费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劳动保护费5.损失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6.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所得税扣除问题7.赔偿款收支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一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一)应付工资(二)社会保险(三)职工福利费(四)职工教育经费(五)工会经费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与税务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一)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二)根据税法规定,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三)涉税建议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会计与税务管理(一)会计处理借:销售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贷:银行存款等(二)相关税收政策(三)风险提示:四劳动保护费(一)税收政策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二)会计处理问题一:购买工作服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可以抵扣吗?问题二:李小姐的困惑?五.损失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管理(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二)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区别六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所得税扣除问题七赔偿款收支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一经济纠纷,为了解决这些纠纷,一方可能提起诉讼,也可能与对方协商解决,但不管如何解决,最终很可能以一方支付另一方赔偿款而告终。那么,收到和支付的赔偿款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呢?1.涉及增值税的赔偿2.涉及消费税的赔偿3.涉及营业税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