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1文件版本A/0目的、序言、公司简介文件页码1/25生效日期2006-03-21目的:为完善公司管理体制,以及对员工在康友公司服务期间的各项管理有法可依而制定。序言:衷心欢迎您加入康友电子厂,您的到来使公司增加了新鲜血液,公司又增添了一份活力。愿您全身心融入康友,共同创建更加美好的明天!本章程为您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及价值观。公司相信,认真的阅读和理解它,会有益于你深入的了解公司及自身在公司的发展情况。入厂员工必须遵守其规章内容,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所有,其内容受国家颁布的劳动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约束,由于未来法规上的变更及公司内部的改变,公司保留更改或补充管理规章内容的权利。适用范围:康友电子厂全体员工。公司简介康友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始建于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工业区,现座落于东莞横沥镇三江工业区,至今拥有员工300多名,占地总面积5392平方米。以生产制造手机连接器,半成品线材及免提耳机等为主要销售产品。我公司以“以人为本,以质为先”的生产理念,经短短的几年时间,在全体员工同心协力的努力下,形成了集模具开发、制造、注塑、销售一条龙的快捷服务宗旨,在同业界赢得了客户的赞誉。本厂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及完善的管理体系,是您大展拳脚的最佳场所。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3文件版本A/0招聘文件页码3/25生效日期2006-03-211、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详见附页:《招聘作业流程》)1.1年满16周岁,并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以上条件者经人事行政部面试合格后方可录用。2、雇用原则:本厂雇用职工以品德、能力、体格适合所任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凡存在以下条例之一者不予录用:2.1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2.2曾因违反公司纪律而被本厂开除者;2.3未经同意擅自离职者;2.4离职不满半年者;2.5参加帮会结党营私,社会影响极坏者;2.6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其他重疾病者;2.7所有员工入厂均以自愿为原则;2.8公司不可扣押员工身份证,不可收取押金,不可强迫、欺诈及威胁应聘人员;2.9曾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者。3、招聘程序:3.1各部门按增员要求填写《人员申请表》交于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按要求进行招聘.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3文件版本A/0招聘文件页码4/25生效日期2006-03-213.2招聘程序a.公司保安人员在公司所规定的招聘时间内发现应征人员及时通知人事部,并带领应聘人员去指定的招聘地点;b.人事行政部对其证件及应聘条件进行确认;c.确认合格者填写《求职申请表》;注: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该员工随时接受辞退.3.4办理入职手续a.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d.人事行政部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培训,其内容是《人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e.办理厂证、发放工卡、饭卡、及工衣、工鞋等;f.各部门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培训。凡涉及特殊岗位及特殊工种技能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注:本厂员工一经录用,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时间,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4文件版本A/0作息时间文件页码5/25生效日期2006-03-211.员工每月正常出勤天数=当月日历天数-2天工休,每天正常出勤8H;管理员每月正常出勤天数=当月日历天数-当月周日天数,每天正常出勤8H;业务部、采购部晚上需轮流加班,节假日另行安排值班事宜。2.正班时间:间接部门人员出勤时间为:8:00--12:0013:30--17:30制一课出勤时间为:8:00--12:0014:00--18:00制二课/制三课出勤时间为:8:00—11:3013:00--17:30制四课出勤时间为:(白班)8:00—20:00(夜班)20:00—次日8:00员工工休日安排上班的计加班,加班以0.5小时为单位算起。4.3公司因业务或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以加班计算(详见《员工薪资结构表》)。4.4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加班,所有需加班部门必须于当天下午5点前将一式两份《加班申请单》送交经理处,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若实际加班与申请单不符的,须于次日更改,并经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4.5公司因工作业务或生产排程需要改变作息时间,以通知为准。4.6生产部、品管部、仓库部门主管级人员应随生产线作业员一起作息。生产部门加班时,工程部须安排人员值班,以协助解决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5文件版本A/0劳动关系文件页码6/25生效日期2006-03-211、试用期:1.1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均为三个月,月薪人员由总经理核准,其他人员由经理核准后方可更改;注:每月1-10日入厂的员工试用期自入厂当月算起,每月11日以后入厂的员工试用期自次月算起。(例:某员工9月10日入厂,其试用期为9月、10月、11月;某员工9月11日进厂,其试用期为10月、11月、12月,试用期不合格需延迟试用期限的另计)。1.2试用期满合格者,由部门主管确认,经理批准后(月薪人员由总经理批准)交于人事行政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若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将终止劳动关系;2、调动、晋升(详见《调动作业管理流程》及《晋升作业管理流程》附表)2.1受雇员工,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需取得调出及调入部门主管的同意,并由调出部门出具《员工职位变动通知书》经主管及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方可生效(组长及以上人员职位变更需由总经理确认);2.2所有工作岗位有变动的员工须经过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2.3若因部门生产需要,需请求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临时支援的,由需求部门填写《增援申请表》,经需求部门及支援部门主管确认,经理核准方可调动。2.4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员工能有晋升的机会,员工晋升必须填写《员工晋升申请书》,由部门主管出具《员工职位变动通知书》,经经理核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方可生效(组长及以上人员晋升需总经理确认);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5文件版本A/0劳动关系文件页码7/25生效日期2006-03-212.5另公司为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各部门的文员、组长、技工、品保等,将首先在公司内部实行公开招聘,人事部将招聘职位公布在招聘版上,凡在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工人,均可到人事行政部应聘。3、离职与解雇(详见附页:《辞职作业管理流程》)3.1本厂员工上班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公司不给予辞工。若擅自离职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取消其人事资料并不给予发放本月薪资;3.2员工上班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辞职需提前1个月填写《员工辞职申请书》,经主管及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离职当时结算所有工资;3.3急辞职,需提前1天书面申请,依照《辞职作业管理流程》,扣除当月内15天的基本工资,离职当日发放薪资。3.4自动离职:a.员工连续3天旷工或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申请或申请未获部门主管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天者,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均无工资;b.旷工三日以上而自动离职者如需拿行李外出,需以书面形式填写申请报告,写明旷工原因并出示相关证明。注:公司各部门员工每月平均离职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如因离职率过高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相关管理人员(组长、主管)负全部责任,严重影响生产者将开除处理。3.5离职办理:员工离职需办理如下手续方可正式离职: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5文件版本A/0劳动关系文件页码8/25生效日期2006-03-21a.离职到期当天,须办理相关手续及做好工作交接;b.交还有关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生产及通迅工具、厂证、制服、钥匙及其它证件,经审批后到人事行政部办妥离厂手续方为有效;c.若员工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离职时应按相关约定执行;d.辞职人员须填写《行李放行条》,经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将行李带出工厂(详见:《辞职人员行李放行作业管理流程》);e.在厂往宿人员之《行李放行条》需由宿舍长确认,经理核准,保安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注: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由人事行政部核算,于当日在财务部结清。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6文件版本A/0薪酬福利文件页码9/25生效日期2006-03-21一、宗旨薪资与福利管理的基本政策是:根据公司经营机制状况,结合行业发展及内外人力资源状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调整本公司薪资体系与福利体系,体现公司价值取向。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在经济效益保障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和完善员工的薪资与福利待遇。二、工资1.工资分为制度工资和特殊工资。制度工资指符合《员工薪资结构表》规定的固定工资;2.特殊工资是指按个人能力,经理级或以上人员特定的工资。3.本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定级或调整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4.公司于每月25日如期发放工资,如有特殊变动,将由人事行政部另行通知。5.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不允许员工私下讨论薪资。6.工资计算基准:6.1根据公司领导决定之工资职别进行计算;(详见《员工薪资结构表》)6.2根据主管、经理确认无误后的加班申请单及工卡计算加班费;6.3根据员工工卡计算出勤天数;每月工卡于当月最后一天由保安统一收集交到人事行政部,人事将工卡返回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查工卡,完毕后交回人事行政部进行工时计算,人事于每月15日前将统计的上月工卡与员工核对工时。6.4进入车间即按要求打考勤卡,打卡条例为: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6文件版本A/0薪酬福利文件页码10/25生效日期2006-03-21a.上下班打卡时间为:早上上班可提前1小时;下午上班可提前30分钟;中午、晚上加班可提前30分钟;下班时间要及时打卡。注:如违反上述打卡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b.非卡钟原因上、下班未打卡者,应于48小时内填写《签卡申请表》交部门主管确认经理核准后,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将《签卡申请表》及工卡一起交由人事行政部签卡;(超过48H未申请签卡者均以旷工论处)c.签卡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其它时间一律不予签卡。d.每月签卡次数不可超过二次,超过二次以后的签卡按5元/次从工资内扣除,因公事或其它自然因素签卡者不计;(签卡详见《签卡作业管理流程》)e.若因迟到而假报签卡者,一经查实,将连同确认主管一起予以行政处罚。f.虚报加班者(实际未加班而申报加班且有打卡者)一经查实将严重处理。6.5不得自行涂改工卡或代(托)他人打卡。打卡后须直接进入工作场所。非连班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30分钟之前打上班卡的,视为无效出勤。6.6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a.迟到:上班时间后,才打卡上班者为迟到,迟到1-5分钟按1分钟/2元扣薪,迟到5-30分钟按1分钟/1元扣薪,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以旷工论.旷工以2H计,不足2H按2H计算。(因偶发事件经核准补假者,以请假办理)。d.早退:未到下班时间(铃声未响完)而提前下班者,或停止手中工作而等待下班(打卡)者为早退。早退超过5分钟以上者,均以旷工半日论。人事行政规章制度文件编号WI-HR-001-A06文件版本A/0薪酬福利文件页码11/25生效日期2006-03-216.7病假:因生病而需请假者按病假办理。2天以内者不扣全勤,工资的其它项目按比例计算。2天以上者无全勤,工资的其它项目按比例计算。病假者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若虚报病者一经查实将予以行政处罚)6.8事假:因个人原因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当月职务津贴/工龄津贴按实际出勤比率计算,请假2天以内不扣职务津贴和工龄津贴,无全勤奖(请假程序详见《请假作业管理流程》);6.9因工厂原因放假(三天内),每月出勤不满正常出勤天数的,职务津贴/工龄津贴/全勤奖全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