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社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目前世界上众多的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典型类型。1.从狭义和广义角度给出的界定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就其宗旨是给无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保障”,这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我国有的学者从广义上把社会保障定义为:“国家除工资制度外提高公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切措施和制度”。2.从社会保障角度给出的界定美国的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是对大多数老年人、遗属、残疾者的保险”。国际劳工组织给出的定义是:“社会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每种风险提供的保障”,“它为公民提供保险金,并打算预防或治疗疾病。在一个人挣不到钱时,资助并帮助他重新找到工作”。3.从分配的角度给出的界定社会保障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确保人民基本生活水平的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社会保障乃是由于形成和使用依靠社会来补充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因一定原因需要物质帮助的公民收入的基金而产生的分配关系体系。从广义和狭义角度给社会保障下的定义,过于笼统,使人难以把握社会保障应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这一共性特征。社会保障的定义表述为:社会保障是以国家为主体,依法律或政策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的外延是与内涵相对应的。根据我们给出的定义及国际公认的内容,社会保障的外延一般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干部分,居于最主要的地位和占绝大部分的比重。社会保险制度绝大部分是强制性的,即由国家主办,并有法律作为依据。投保人按照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以后,在遇到年老退休、失业、疾病、工伤、生育、死亡或者丧偶等情况,失去或部分失去收入来源时,投保人及其家属享有申请权,社会保险机构也有义务提供各种形式的津贴,以保持其一定的收入水平;凡未按照规定交纳保险费者,则对其津贴标准相应予以降低。病、伤、残和产妇还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免费或低费医疗待遇,死者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年金和死者丧葬费。社会救济是同社会保险相结合的,是社会保险的补充。那些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城乡贫困户;那些没有固定职业或就业不充分,无力缴纳保险费而无权领取社会保险津贴的人;那些虽然可以领取社会津贴,但津贴数额不足于维持最低生活需求者;那些领取社会保险津贴的期限已满仍无其他收入来源的人,可以申请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社会救济的标准低于社会保险津贴。社会救济机构一般要对社会救济申请人进行生活状况调查,在证明申请人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给予救济。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从属概念,是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并列的概念,是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子系统。社会福利不仅以建立公共设施和提供服务等方式为人们提供生活上的方便,使人们物质生活质量得到改善,还为全体社会成员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提供保障;它不仅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目前的生活需要,还保障其赡养家庭、培育后代的需要。总之,社会福利不仅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还保障其发展的需要。因此,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服务,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把工作对象放在全体居民,主要是放在劳动者上。它被视为一种带有普遍性色彩的制度,因为社会保障体系若缺乏医疗保障,也就很难成为普遍有保障的社会性事业了。专栏1-1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比较(见表1-1)表1-1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比较比较项目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保障对象劳动者(国民)无法维持生活的人全体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关系部分义务对应全部权利受益者单方面权利受益者付出劳动代价保障水平劳动者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最低部分福利项目达到高水平管理与实施方式统一、强制性官民结合官民结合资金来源保险费(税)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多渠道(官和民)保障手段“投入一返还”式选择性普遍性第二节社会保障的学科属性与理论框架一、社会保障的学科属性经济学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往往将社会保障视为一种收益分配手段,认为社会保障从资金的筹集到支付过程实质上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其本质是利益调节行为,因而很自然地将社会保障划入经济学范畴。社会学家则从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将社会保障视为社会学的一个领域,强调社会保障行为是社会控制,其内容和任务是解决各种特定的社会问题,以达到社会的有序运行和良性发展。政治学家认为社会保障属于政治学范畴,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政策,其直接目的是为社会稳定这一特定目标服务。管理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属于管理学特别是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畴。现实中的社会保障是否作为经济学或社会学或政治学等学科的一个分支,或者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发展,在不同国家是不同的。综上所述,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及法学等多门学科,因而不能把社会保障划归某一学科,社会保障需要从多学科角度进行综合研究,应作为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社会科学。当然,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属于经济学学科。鉴于社会保障独特的性质及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各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应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即是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社会学科。”二、社会保障学的基本理论框架目前,社会保障学的理论体系尚未最终确立,其理论框架亦未定型。在这种条件下,只能先将社会保障在现实中的具体问题抽象化,然后再进行范畴化的研究。不过,根据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法则、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实践以及发达国家对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状况,仍然可以从总体上把握社会保障学的基本理论框架。首先是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问题。这一层次除社会保障的一般理论原理和规律外,客观上还应当包括福利经济学、社会福利学等和社会保障与其他已经被固定化的知识体系相结合的领域,这些领域堪称社会保障学的理论基石。其中,社会保障发展理论,社会保障结构理论,社会保障心理学与伦理学理论,社会保障基金理论,社会保障与政治、社会、经济乃至意识形态的关系理论,社会保障学与政策学等相关学科的关系等,是这一层次理论的核心所在。其次是社会保障的政策理论问题。这一层次探究的是社会保障各个子系统乃至各个具体保障项目的产生、发展及运行规律,它客观上表现为政策研究。其内容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政策、社会救助政策、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子系统与各具体项目的政策研究。最后是社会保障的管理理论问题。社会保障以政府与社会为责任主体,它面向全体国民,可供分配的资源亦是一种公共资源,因此不仅需要强化管理,还要强调公共权力的介入。因此,社会保障学需要特别重视管理理论的研究。这一层次探究的是社会保障法制理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理论、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与统计制度、社会保障监控理论等,而政府介入的程度和调控手段以及具体的运行机制,构成了这一层次理论的核心所在。社会保障问题的复杂性和社会保障学科的交叉性,还决定了研究社会保障问题不能囿于传统的规范式研究方法,而是需要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从发展的、开放的角度出发,选择适用的科学研究方法。包括纵横结合研究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等。其中对社会保障发展进程进行纵向考察是发现社会保障规律、实现社会保障知识体系化的基础,而进行国别或地区之间的横向比较研究则能够挖掘社会保障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共性与个性;定量分析以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客观效果作为分析对象,但政策的效果与结论却只能是理性的阐述;而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的采用几乎是一切新兴、交叉学科产生与发展的必然,社会保障客观上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等多个学科,它的发展现状是多学科参与所决定的,它的理论体系也只能在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才能逐渐成熟起来。第三节社会保障的目标与功能一、社会保障的目标社会保障从非正式制度到正式制度安排,其追求的目标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早期的社会保障主要基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从而客观上充当着统治者控制社会并使统治秩序得以延续的工具。进入现代社会后,社会保障的目标则日益融入了人道主义与社会公平的理念。从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与文明进步的视角出发,综合考察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发现,社会保障的总目标是通过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围绕着上述总目标,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需要实现如下分目标。(1)帮助国民摆脱生存危机。(2)满足国民的生活保障需求,不断改善和增进国民的福利。(3)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二、社会保障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稳定功能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是指社会保障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它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调节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从而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2.调节功能现代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实施的重要社会政策,是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主要的收入分配政策有两个:一是税收政策,主要是通过累进所得税制度来缩小收入差距。这是通过对富人征收重税来实现收入分配平等化;二是社会保障政策,就是通过给穷人补助来实现收入分配平等化。另外,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及投资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活动,它必然会对国民经济的运行产生调节作用。3.补偿功能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指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在因风险暂时或永久失去收入时通过社会保障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或物质帮助。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两个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尤为明显。4.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一方面,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失业、医疗、疾病等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全社会范围内劳动力队伍的更新换代制度化、正常化,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从而为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另一方面,劳动者有了社会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生产积极性必然得到激发,有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全社会的经济增长。社会保障还是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的重要措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普遍推行,还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社会保障是以互助共济为主要行为方式的制度,其实质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第四节社会保障的特征和原则一、社会保障的特征社会保障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保证性社会保障是社会按照一定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对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予以物质帮助。社会保障具有保证性,就使社会成员具有安全感,人们就可以在社会心理上保持平衡,从而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从事创造性的劳动。2.普遍性社会保障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就业单位的所有制性质或有无职业,不分城市和农村,只要社会成员生存发生了困难,都应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予基本生活的物质保障。社会成员之间只存在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保障的项目、标准以及采取形式的不同,不存在社会保障有无的差别。社会成员普遍地得到社会保障,是生产社会化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3.公平性实现公平保障是社会保障追求的主要目标。凡是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都可以均等地享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而且每个社会成员从社会保障中获得的物质帮助是基本均等的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的公平是在人民地位平等、权利平等基础上的机会均等,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4.鼓励性社会保障与劳动贡献挂钩,能鼓励劳动者在职时积极劳动,为社会多做贡献,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不但现在可以多劳多得,将来也能更多地享受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既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又鼓励社会成员积极参加经济建设,促进生产的发展。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具有提高效率的特点。5.互济性社会保障的互济性体现为社会保障基金“取之于己,部分用之于人;或部分取之于人,用之于己”。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金只有进行社会统筹,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互济性的特点,统筹范围越广,互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