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您查询的关键词是:机井配套渠道u型断面断面尺寸标准。如果打开速度慢,可以尝试快速版;如果想保存快照,可以添加到搜藏。(百度和网页的作者无关,不对其内容负责。百度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之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UDC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灌区规划导则GuidelinesforIrrigationAreasProgramming(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发布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UDC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水利灌区规划规范SpecificationsforirrigationareasProgrammingofwaterresources(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发布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灌区规划规范GB××××—××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加强灌区规划工作,提高灌区规划水平,促进灌区水土资源合理开发与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大型灌区规划和已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1.0.3灌区规划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确定灌区建设最佳方案.1.0.4编制灌区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与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2以节水增效为中心,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水分生产率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实现灌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灌区的可持续发展.3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4注重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灌区生态环境.5灌区的管理体制与水价的形成机制应有利于灌区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6重视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1.0.5灌区规划应在分析现状水平年的基础上,分别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以近期为重点,近,远期相结合.1.0.6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实际,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制定科学合理的灌区灌溉与排水标准.1.0.7灌区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资料2.0.1灌区规划应认真调查搜集灌区内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土壤,资源,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2.0.2灌区规划调查搜集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灌区地形,地貌,河流水系,自然概况等资料;2降水,蒸发,气温,气压,风力,风向,日照,霜期,冰冻期,冻土深度等气象,水文特征值资料,河沟,水库,承泄区的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实测资料;3灌区地形图;4区域地质图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水文地质图等;5土壤类型,质地,分布状况,土壤理化性质,土壤水分特性等土壤普查资料,盐碱地改良试验资料等;6灌区内城乡供水,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运用情况;7土壤侵蚀类型,侵蚀强度,水土流失成因及危害,水土流失规律及发展趋势,水土保持及环境现状等;8灌区土地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水库,塘坝蓄水利用,河(湖)水利用,地下水与泉水利用,灌溉回归水利用,城市生活与工业污废水利用,现状各业供用水量,用水效率及存在的问题,规划供用水情况等;9灌区历年发生的洪,涝,旱,盐,碱,渍,风灾害情况,受灾范围,成灾面积,受灾原因,减产情况,经济损失,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等;10天然建筑材料的调查等;11灌区内的行政区划,人口,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土地面积,耕地面积,种植结构,耕作制度,农业单产,总产,林牧渔业生产,工农业发展布局,交通运输,能源电力,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12已建灌区还应对灌区的位置,范围,现有工程设施现状,工程布局,特殊渠段和主要建筑物局部地形图,河道及灌排沟渠条带地形图与纵横断面图,主要建筑物及骨干灌排河道地质图与剖面图,地质报告或文字说明,灌区运行管理,灌溉方法,灌溉制度,灌溉试验,节水灌溉情况,农业增产效益,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的经验,管理体制,水费制度改革等资料进行搜集.2.0.3灌区规划尚应注意搜集本流域,本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农业区划,流域规划,水利规划,国土整治规划,水资源评价成果及开发利用规划,农牧渔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搜集以往规划成果与实施情况,有关部门的规划发展资料,科研成果和试验资料等.2.0.4对搜集的基本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并需经合理性验证,资料的完整性与精度应满足灌区规划阶段的深度要求.3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3.1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1.1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与水质并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3.1.2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参照《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的规定,对灌区内水资源数量(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水资源质量和水资源利用进行分析与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在水资源综合评价基础上,结合灌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措施建议.3.1.3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为主,可辅以必要的观测和试验工作.3.1.4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应按灌区规划要求,参照SL/T238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灌区供水基础设施现状调查分析.2灌区现状供用水调查统计分析及现状供用水效率评价.3灌区现状供需水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4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环境的影响评价.3.1.5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应着重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分析与评价.3.2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2.1灌区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分析应在调查区内土地总面积,各类生产用地,建设用地和非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基础上,分析各类用地的比例及农村人均居住占地面积等指标.3.2.2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应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析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开发利用潜力.4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4.1灌溉分区4.1.1大型灌区,特大型灌区地形,地貌,土壤,气象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差异较大,应进行灌溉分区.4.1.2灌溉分区应与灌区农业区划相结合,以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灌溉管理为原则,并兼顾行政区划和现有工程体系,按照灌区内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象,水资源状况,水利工程现状,农业种植结构等资料进行.4.2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4.2.1灌区规划应在调查灌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县(市,自治县,旗,区)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远景发展目标,对灌区不同水平年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标进行预测.4.2.2预测的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还应与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经审定的规划相协调.4.3灌溉制度分析4.3.1灌区规划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灌区内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照GB50288的规定选定.4.3.2作物灌溉制度的设计应按GB50288的规定执行.进行灌溉制度分析时,应合理确定灌区代表作物及种植比例,作物需水量,灌区有效降水量,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土壤田间持水率上限和下限,地下水补给量等参数,4.3.3作物灌溉制度应按灌溉分区分别进行设计.4.4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4.4.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貌特点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的适用性等,在满足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环境用地,保证区域粮食安全,灌区农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灌区内农业,林业,牧场,水塘,交通,居民用地,工矿用地等各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提出不同水平年各类用地面积,比例,确定各类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灌区用地和灌区发展范围,拟定灌区范围整体开发分期实施规划.必要时,应提出两种以上的土地利用方案,比较其投入,产出及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效益,择优选用.4.4.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国土整治规划进行.4.4.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在保证基本农田和环境用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业,牧业用地,渔业和其它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工矿企业用地.4.4.4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对原有的不合理用地进行调整.4.5灌区需水量分析4.5.1灌区需水量应按不同水平年分区,分部门进行调查和预测.4.5.2灌区需水量包括经济社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两部分.经济社会用水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用水.农业用水可按农田灌溉及林牧渔业等需水量进行预测,对有冲沙和洗盐要求的灌区,还应包括冲沙,洗盐用水量;工业用水可按电力和一般工业需水量预测;城乡生活用水可按城镇居民生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人,畜用水)等项用水分别预测.以上各项需水量均为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需水量.生态环境需水量可按维护,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基本功能所需要的合理需水量分析预测.4.5.3灌区规划应根据上述各项需水量,确定灌区各水平年需水过程线.4.6灌区可供水量分析4.6.1灌区可供水量应在灌区水资源总量,最大可利用量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工程和各规划水平年拟建的供水工程情况进行分析,计算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工程可供水量.4.6.2灌区可供水量分析计算时,还应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质和重复利用影响,提出各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可供水量过程.4.6.3对于上级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规定了灌溉水源引水限额的,应严格按照限额作为可引水量.4.6.4对有航运,发电,输沙要求的河道,在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应考虑航运,发电和冲沙用水对可供水量的影响.4.7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7.1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根据各分区供,需水量预测结果,按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分区进行平衡分析.4.7.2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按照节水,优化配置,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应遵循以供定需定平衡的原则.4.8灌区规模论证4.8.1灌区规模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现状和各水平年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结果确定;对已建灌区应复核现有灌区规模,研究续建配套与灌区扩建的潜力.4.8.2对水资源紧缺或生态脆弱地区的新建灌区,应在合理确定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种植结构合理,有利于灌区均衡协调发展的原则,适当调整农林种植结构,以水定地,核定灌区规模.4.8.3对水资源不足,局部地区不能保证灌溉的已建灌区,宜根据渠系及建筑物的现状配套,实际灌溉,经济发展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等情况,局部地区可按非充分灌溉调整灌溉制度.4.9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4.9.1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符合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蓄,引,提相结合.4.9.2灌区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应遵循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生态环境以及航运等用水需要,促进各业协调发展,综合效益最大的原则.4.9.3对地表水,地下水两种水源联合运用的灌区,还应遵循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的原则.4.9.4对外流域或区外调水的灌区,还应遵循当地水资源优先,节水优先,治污优先的原则.4.9.5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根据灌区水源及各用水户的具体情况,确定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措施,拟定水资源调配方案.4.9.6对多水源灌区的水资源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按照上下游,不同水源统一水价的原则,采取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与其它措施相结合拟定调配方案.5总体规划5.0.1灌区总体规划应遵循旱,涝,洪,碱,渍,盐,沙综合治理,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水土资源合理,高效,持续利用,经济,资源,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