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讲义基本内容一、课题机动车维修企业行政许可与管理。二、授课学时数2课时。三、教学目标(一)掌握汽车一、二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了解汽车三类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二)掌握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三)掌握一般汽车维修业申报流程;了解外商投资维修企业申办流程;(四)掌握汽车维修企业开业现场审查要点;(五)掌握行政许可档案整理要求;(六)了解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处理办法;(七)了解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八)了解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四、教学重点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五、教学难点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六、教学方法多媒体(PPT)演示授课。七、教学步骤(基本内容描述)(一)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介绍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二)三类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介绍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重点介绍连锁、快修企业开业条件);(三)汽车维修企业行政许可步骤(介绍行政许可的各环节程序流程以及档案整理);(四)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处理(介绍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处理办法);(五)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介绍行业管理要求);(六)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介绍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八、教材选用或参考的法律依据和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二)《行政许可法》;(三)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四)《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五)《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六)《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七)《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八)《广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试行)》;(九)《关于印发广州市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的通知》;(十)《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行政许可与管理讲义一、设立行政许可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二、机动车维修经营定义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三、经营范围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四、开业条件(一)汽车一、二类开业条件1.经营管理条件1制定并执行业务流程、服务公约、用户投诉受理和客户回访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以及员工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按要求执行服务规范。制定并执行维修及服务收费标准,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业务管理。2.质量管理条件1应具有并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上未作规定的,应依据汽车生产厂商的要求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应具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3制定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工艺规程、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4具有并执行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5建立配件采购登记、配件明示和旧件处理制度。3.安全生产条件1应符合GB/T16739.1-2004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应具有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并落实责任人,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应有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3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4.环境保护条件1应符合GB/T16739.1-2004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应按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3积极防治废气、废液、废物、粉尘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4涂漆车间应设有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除尘和通风设备。5.设施条件1应设有顾客接待(含顾客休息)区域,一类维修企业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类企业不少于40平方米,专人专岗接待客户;接待区域应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主要管理岗位责任人、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承诺、维修质量管理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质量监督投诉负责人及电话、收费项目标准,顾客休息区域有空调、沙发、茶几,提供各种饮料和报刊杂志。2应配备培训室,一类维修企业培训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类维修企业培训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照明条件良好。3应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其面积、结构和设施与承修车型、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各项要求。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地面坚实平整工位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标志标识清晰,车辆进出、行驶标志标识清楚,不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4主要零部件和总成的修理、加工、装配、调整、磨合、试验检测等项作业,均应在厂房内专用台架上进行,各主要设备设置在厂房内。5应设有独立工具间,用于车辆维修专用设备、工具、仪器专人定置管理,保持技术性能良好。6一类维修企业小型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7二类维修企业小型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8租赁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应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6.人员条件1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质量检验员:至少有3名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其中1名经过总检验员培训,担任总检验员。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至少各有1名价格结算和业务接待人员。技术工人:技术工人应不少于30人,工种设置应包括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等关键岗位,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上述岗位人员应取得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100%持证上岗。2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质量检验员:至少有2名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其中1名经过总检验员培训,担任总检验员。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至少各有1名价格结算和业务接待人员。技术工人:技术工人应不少于15人,工种设置应包括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等关键岗位,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所有岗位人员应取得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100%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应着装统一,并保持仪容整齐,热情服务。7.设备条件企业应配备与其所承修车型相适应的量具、机工具及手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检定。企业应配备表1~表3所列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检测设备,其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各种设备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表3所列检测设备应通过型式认定,并按规定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允许外协的设备,应具有合法的合同书,并能证明其技术状况符合表1-3的要求。表1通用设备序号设备名称1钻床2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3气焊设备4压力机5空气压缩机表2专用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其它要求1换油设备√2轮胎轮辋拆装设备√3轮胎螺母拆装机√√-4车轮动平衡机√5四轮定位仪--√6转向轮定位仪√√-7制动鼓和制动盘维修设备√√-8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9总成吊装设备√10汽车举升机--√一类应不少于8台,二类不少于4台11地沟设施√√-一类应不少于3个、二类不少于2个序号设备名称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其它要求12发动机检测诊断设备√应具备示波器、转速表、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的功能。13数字式万用电表√14故障诊断设备--√15气缸压力表√16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17正时仪√18燃油压力表--√19液压油压力表√20连杆校正器√允许外协21无损探伤设备√修理大中型客车必备,其它允许外协22车身清洗设备--√23打磨抛光设备√-√24除尘除垢设备√-√25型材切割机√26车身整形设备√27车身校正设备--√表2专用设备(续)序号设备名称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其它要求28车架校正设备√√-二类允许外协29悬架试验台--√二类允许外协30喷烤漆房及设备√-√31喷油泵试验设备√允许外协32喷油器试验设备√33调漆设备√-√34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见GB/T16739.2-2004中5.4.4)--√35立式精镗床√36立式珩磨机√37曲轴磨床√38曲轴校正设备√39凸轮轴磨床√40激光淬火设备√41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注:√为要求具备项;-为不要求具备项。表3主要检测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其它要求1声级计2排气分析仪或烟度计3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二类允许外协4侧滑试验台二类允许外协5制动检验台修理大型货车及二类允许外协6车速表检验台二类允许外协7底盘测功机允许外协(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开业条件1.定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2.开业条件从事危险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