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酒驾行为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对饮酒、醉酒驾车加大了惩处力度,并对醉酒驾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预防员工酒驾行为,保证安全驾车,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员工、他人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特结合《公司奖惩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公司员工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除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公司内部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予降(撤)职处理,个人承担因饮酒驾车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第二条如所驾驶车辆为公司车辆,公司收回车辆,饮酒驾车人员在公司劳动合同期内,永不得借用或驾驶公司任何机动车辆。第三条饮酒驾车行为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予以扣除其个人100%或全部绩效工资。第四条公司员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处罚的,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公司内部予以酒驾行为二次记过处分,同时公司有权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公司员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内部予以开除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续用。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