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佛教的制度变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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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间佛教的制度变迁模式(上)——当代中国四大寺庙的比较研究李向平高虹佛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深深嵌入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尤其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风云激荡,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均发生了巨变。佛教在此过程中为适应时代要求,亦经历了从出世到入世的变化。近代太虚大师提出“教理”、“教制”、“教产”三大革命,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尤其是“人间佛教”的提出,为佛教从出世向入世转变,从而进入社会领域提供了现实基础。自此,佛教千年来所言的佛法“不离世间”、“不舍众生”,便不再局限于心性觉悟和哲理讨论的层面,佛教开始从精神领域真正地落实到人间社会。当代中国正在步入一个新的转型期,按照“契理契机”的传统,中国佛教和寺庙纷纷走上了从传统丛林向现代教团发展的道路。在弘扬“人间佛教”的实践中一些寺庙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如台湾星云大师及佛光山教团、圣严法师及法鼓山教团、证严法师及慈济功德会等。在此影响和诸多社会因素的促进下,大陆佛教寺庙也开始探索从以往注重寺庙内部个人精神的修持、用传统经济维持寺庙、用丛林制度管理佛寺的模式,向以信仰理性化、发展社会化、经济多样化、组织管理现代化等为特征的现代教团转变和发展的道路。2这些变迁,反映在佛教的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弘法方式、经济发展等方面。伴随制度的变迁,以寺庙为中心构成的宗教组织,具备了更多社会团体的特征。而佛教寺庙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它们作为一种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参与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建构过程中,已经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在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言的“社会建设”中的“社会”一词,是基于现代公民社会意义上的社会。关于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及其理论研究,学界对其论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文化背景及国别下,其涵义、构成、作用和性质也都有所不同。然而,考察中国的历史,在国家与社会之间,一直没有形成适合于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社会结构。也即是说,中国有“国家”而无“社会”。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国家权力的过度集中使得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现代化基本问题的认定上,必须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观’替代‘权威本位(转型)观。”结合中国的历史和当前的现实,中国的公民社会被定义为: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议政参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1]由此看出,具有某些共同的信仰和期望、感情和志趣、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有着同样宗教生活与满足宗教心理的需要,而形成的各种宗教群体、以及他们为了信仰而有意识地建立起各种宗教组织和团体,可以成为建构中国公民社会的一个独立的社会结构。3为此,当代中国佛教寺庙的制度变迁和社会建构,对此也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理论方面,它有助于拓展研究领域,扩宽研究视角,将佛教从哲学的、历史的、伦理的、文学的研究扩展至社会学、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从现实来看,将宗教团体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对寺庙的制度变迁和社会建构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可以为当前和今后中国佛教的发展方向、寺庙和僧团管理、以及佛教如何整合资源进入社会,为和谐社会、公民社会的构建发挥力量,提供理论支撑和现实指导。因此,本文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对上海、河北、浙江、江苏四地A、B、C、D四个寺庙进行对比研究。这四个寺庙,分别处于制度变迁的不同阶段,这就使本研究选取的对象具有更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文章以制度变迁和社会建构两个层面,考察了当代中国佛教寺庙从传统丛林向现代教团变迁过程中的制度化和社会化问题。本研究意欲从当代佛教寺庙的制度变迁的背景下,梳理和发展出社会团体建构、佛教徒的信仰实践渠道等层面的理论脉络,从而为进一步讨论佛教徒公民意识的形成和佛教社会的建构路径,为研究佛教信仰、人间佛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具体互动关系,为建设人间佛教及其“佛教社会”的佛教社会理论模式提供理论铺垫。这既是文章所要体现的理论和现实关切,也是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一、问题提出及研究样本的说明宗教作为人类社会中复杂的社会现象,不仅仅是一种主观的观念形态,而且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组织系统中的一个4子系统。信教者由于具有某些共同的信仰和期望、感情和志趣、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有着同样宗教生活与满足宗教心理的需要,形成各种宗教群体,并为了达到这些特殊目的而有意识地建立起各种宗教组织和团体。宗教组织作为社会历史的产物,与每个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关系密切,具有社会属性。宗教组织一旦建成,必须依靠一定的制度与手段加以维系。同样,对于佛教的发展而言,组织和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我们选取了上海、河北、浙江、江苏四地的四个处于不同变迁阶段、具有不同特点的寺庙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以A寺、B寺、C寺、D寺来表示。由于这四个寺庙处在不同的变化过程和状态中,所以具有更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似可反映出中国大陆佛教和寺庙的某些概况。我们关注的问题是,中国佛教寺庙当前的生存和发展情况如何?为顺应时代的要求,他们在日常事务、弘法事业、寺院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都发生了哪些改革和变迁,其方式如何?在他们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寺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什么?如何以寺庙为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具有独立结构的佛教组织或团体,如何使其活动成为“社会行动”,从而进入社会领域,在参与中国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对这四个寺庙进行了普查性的问卷调研。样本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列表格:5从这些特征可以看出,上海的A寺,与其他寺院相比,人员年龄相对偏大,而C、D两寺则以40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主,B寺人员年龄分布相对均匀。从文化结构上看,各寺庙均以初、高中文化水平为主,但是A、B、C三个寺庙的文化构成相对高于D寺,即D寺人员的文化构成偏低,以初中为主,没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从寺院职务来看,除A寺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在寺院中占有相当比重外,其他三个寺庙仍以清众为主。B、D两寺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这可能与A寺处于上海地区,而且是现代化程度较高的都市寺院有关。以上是对研究对象基本情况和被调查人员的构成情况所做的简要介绍。6通过对样本的梳理和分析,结合我们对寺庙所做的参与式观察和部分结构性访谈,以及对寺庙相关规章制度的了解,以下本文将对比四个寺庙,从制度安排和组织设置、管理的制度化形式、活动的制度框架、制度变迁的认知模式等四个层面展开论述。其中重点部分,将结合基于中国公民社会建构角度的思考,以体现本研究的双重进路。二、寺庙的组织设置和制度安排宗教社会学将宗教组织定义为:“一种与统一的宗教信仰目标与行为体系相联系的、共同遵照一定的制度规范的信奉者所结成的社会群体。”[2]由于宗教组织是每一种宗教在社会上存在的载体,所以只有作为社会的组织实体,宗教才有其存在的意义,才能实现其社会功能与价值。因此,佛教寺庙以及佛教团体的研究,也应先从其组织设置和制度安排入手。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是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总体性变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项最基础的变革便是“国家—社会”关系模式的调整,其表现是国家政权不再直接控制社会各个领域,而是从中不同程度的秩序重建,从而使经济活动、文化活动和社会公共活动,均从政治的总体性控制下分离出来,能够大致按照自身的运作逻辑、相对独立发展。而要实现这一过程,首先需要的就是社会组织的建构及其运作。中国宗教在当代的发展也必然与这个总体性变迁过程紧密相联。宗教获得了相对扩展的生存和活动空间,佛教及其寺庙组织也从空间相对狭窄的传统丛林,走向空间相对扩大的佛教团体或组织。7在传统社会中,佛教的宗教活动基本上是围绕寺庙而展开的,寺庙是佛教活动的主要场所;在制度设计方面,唐朝之前以由上座、寺主和维那组成的“三纲”为主。唐以后,百丈怀海禅师初创禅林清规,使寺院制度渐次发展为完善的丛林制度。在此体系中,主管一寺的住持也称方丈,是整个丛林制度的核心;其下又设四大班首、八大执事作为辅佐;再次是东、西两大执事僧。这种组织设置和制度安排一直延续至今。A、B、C、D四个寺庙都不同程度的保留、沿用这一丛林古制。其基本情况及其组织形式如下表:尤其是B、C两个寺院,具有明显的传统宗派特点,其寺庙组织的设立,也较大程度上沿袭着传统丛林的机构设置。相对于它们,A寺作为都市寺院,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在保留丛林传统,做到“管好僧”的同时,该寺成立的寺务委员会、寺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弘法部等现代化科层式机构,并在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保障下“管好寺”。所以,寺庙的制度变革反映在组织形式上就是丛林特点不再占绝对主导地位,寺庙呈现出一定宗教组织的特点。即A寺体现了传统丛林制度与现代行政制度的双重结合,将管僧和管庙在制度方面予以结合,这一方面构成了当代中国佛教寺庙组织化、社团化的变迁趋势,8另一方面也构成了寺庙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相比之下,D寺则处于A寺和B、C两寺的中间状态。就制度安排方面,各寺庙都具有相应的管理性的规章制度。尤其是A、B两寺在这方面比较突出。如A寺以国家有关宗教法规为基础,按照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制定了《A寺僧伽共住规约》十二条;结合本寺实际情况制定了《寺务处办公制度》、《僧众制度》、《职工守则》《人事管理制度》、《佛事管理制度》等等;这些制度,条理缜密,互有关联,囊括了寺庙事务的方方面面,构成了A寺的行政制度管理网络,为寺庙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化的保证。根据现实需要,B寺也制定了《共住规约》、《客堂规约》、《入寺指南》、《客堂管理细则试行》、《云水僧挂20单须知试行》、《居士住宿须知》、《新立居士住宿须知》等等。值得一提的是,B寺考虑到禅宗寺院的历史传承及其未来发展,同时还制定了《宗风十要》。其中,既有对禅宗宗风的传承,也有寺院组织的制度安排,同时包含了寺院今后发展的制度设计。总体上看,它涉及到寺院发展的总纲和宗旨;寺院弘法活动的主要形式和僧才的培养;法脉的传承和民主的体现;僧团管理的理念、原则、方法、目标;寺院财产的管理和要求;对僧人仪规和宗教生活的规定;对宗风特色的强调等。特别要指出的是,该寺近年来以弘扬宗风为己任,把丛林传统与现代管理制度结合,使B寺已经发展成为当代中国独具特色的禅寺之一。9因此,在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寺庙组织,在发展形态方面,它们存在于都市之中,多少区别于普通乡村或山林寺庙。普通乡村寺庙或山林寺庙的信徒大多来自于乡镇居民,而寺庙的组织形式也比较单一,佛教信仰的个人性、修持型信仰是其突出特点。而A、B两寺以其宗教信仰、人文资源、参与社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优势,表达为更有影响力的文化学术功能、宗教旅游功能、社会慈善功能、社会组织功能等,吸引较多的城市市民和知识分子进入此一宗教活动场所,从而构成了融合性、多元性、重弘法、重文化、重交流、重大众参与等社会组织特征。可以说,当代寺庙不仅作为一个宗教生存的空间形态而存在,而且也是城市市民所信奉乃至创造的一种佛教信仰的实践形式。这是从其组织设置和制度安排上,我们能够发现传统寺庙向着当代寺庙的一种转型。当然,对于寺庙的差异,不同的人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些差异,是组织设置和制度安排造成的,有些人则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还有其他原因。10从表5可以看出,寺庙的管理方式、地区差异、寺院的经济实力和影响社会的途径,普遍被看作是城乡寺院区别的主要因素。当然还有信众不同、信佛方式不同等原因。因为A、C两寺分别位于经济发展较快的上海和浙江,所以这两个寺庙也比较看重经济实力对寺庙的影响。由于A、B两寺所呈现的制度化特征和现代组织结构特征,这两寺都比较重视寺庙的管理工作。同时,处于大都市上海的A寺也强调了地区差异对寺庙的影响。D寺似乎受地区差异和经济实力的影响更大,因此,D寺认为该两项是关键因素,该寺并不认为管理方式和寺院领导会对寺庙产生影响。这也和D寺的制度化程度偏低、组织结构传统比较单一、发展处于较低阶段紧密相关的。更进一步说,寺庙的组织和制度层面的变化,是当代佛教变迁的核心问题。它们决定或制约了寺庙发展的变迁与发展。因为,当代整个中国社会的变迁,都在经历着一个由小群组织向大群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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