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展厅搭建合同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完成展会展位搭建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搭建本次展览会展位(详见双方确认效果图)。2工程地点:。3工程总价:RMB元,即人民币。详细名录见附件报价单。4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日,甲方支付给乙方RMB元预付款,(即人民币整)。以电汇/支票方式付款。2)尾款RMB元(即人民币)在展会布展完毕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5搭建时间:2013年月日─年月日。撤展时间:2013年月日6施工工程要求:1)、按照双方确认的效果图,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制作搭建。制作内容以效果图和施工图要求为准,如有新增内容,费用另计。2)、乙方负责制作、搭建、拆展及展期维护工作。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加班,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加班,费用由乙方承担。7、设计变更1)、双方对汇审后设计进行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形成书面材料,做追加处理。因此而产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2)、甲方在施工进行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原则上予以最大程度配合。是否变更视时间、工程量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而定。8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做展厅所需要的资料,并按约定及时付款。否则影响展位的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场馆方面所收的特装管理费、电源接驳费由乙方负责。其他均由甲方负责。(2)乙方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周围的原始环境,如有破坏性施工,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负责展位搭建、运输、加班一切费用。展览期间,乙方必须派专人在现场维护。乙方在特装施工期间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意外与甲方无关。9验收:乙方保证在搭建时间内按照展馆要求及时搭建完毕,施工结束由甲方验收,甲方必须在施工结束后2小时内按双方确认图纸,进行验收,现场效果与效果图大约一致;如有问题须当场向乙方项目负责人员提出,以便双方提出整改方案;如没有问题,则须在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确认单上确认签字。如甲方无人在现场验收,展会正常举行,即默认验收满意。10撤馆时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收回。11违约责任:1)、本合同受已公布和生效的中国法律约束。另如任何一方违约(包括质量、期限、付款)。若发生争议属合同未提及的条款,甲乙双方应尽量立足于解决问题,以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合同款的100%作为违约金;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滞纳金为合同总价的5%;5)、乙方需在上述限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搭建,展台搭建效果应达到设计方案的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导致效果不满意,乙方应尽力修改,直至客户满意。6)、由甲方现场临时变更或修改项目材料,造成工期延误,以及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在施工过程中有增加项目,由乙方做出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进行制作安装。如甲方不认可,乙方有权拒绝增加项目和安装。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1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经盖章、签字、乙方收到预付款,即刻生效。工程结束且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13本合同传真同样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备注:若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展会搭建无法进行,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盖章:法人或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开户行:帐号:法人或代表签字:日期: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