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家税收期中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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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家税收》复习题1.简述税收的职能税收职能包含税收作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价值补偿所具有的功能和税收作为政府履行职责的政策工具所具有的功能两个方面。税收的职能概括为财政职能、经济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二、税收的收入手段(财政收入)职能:第一,来源的广泛性;第二,数额的确定性;第三,占有的长久性。三、税收的调节手段职能(一)调节资源配置的职能(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三)调节经济总量的职能1.调节总供给的职能2.调节总需求的职能四、税收的反映和监督职能(一)掌握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提供信息(二)依法纳税,防止税收流失(三)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对其收入分配间接管理2.税收有哪些主要特征税收的特征是指税收自身固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它是税收本质的外在表现,是税收本质属性的重要方面。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三性”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形式,才能成为税收。(一)强制性:任何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无偿性:在形式上政府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就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三)确定性或固定性(规范性):是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连续征收和缴纳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3.简述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税制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目、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和加征。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是最基本的税制要素。4.从必要性和可能性角度阐述税收产生的各项前提(1)剩余产品是税收产生的物质基础;国家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国家不直接通过财产所有权支配社会产品或国家通过财产所有权获得的社会产品不足以满足实现其职能需要的场合才有必要。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权进行的分配(2)而当国家具有制定法律并进行管理能力时,税收产生就有了现实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早期的财政形式并不就是税收,而主要是“地租”、奴隶的劳动成果、战败国献贡品和掠夺性。(3)国家政治权力和与分离、独立于国家之外、体现个体经济利益的生产资料私人或法人占有制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两大必要前提5.为什么说“非经代表同意不得课税”原则的产生和贯彻意义深远因为在此之前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总是不适地出现征税过度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靠统治者的自觉,税负合理适度的情况也会发生,但很偶然,因为明君贤主的出现很偶然。因此解决税负过重问题不能靠征税人或用税人的自觉,而应当靠纳税人或负税人的参与和有效制约,只有在征税权真实地而不是名义的归纳税人或负税人行驶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对征税的有效制约机制,从而税负过重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非经代表同意不得课税”的原则成为英国人民的基本共识和观念并随着宪政民主在全世界传播,热别是通过美国独立战争对这一原则的捍卫,使人类在很多地方避免了税负总是过重的灾难。6.为什么公共权力主体获取收入的正常方式是税收收入历史上有过索贡、摊派、掠夺、收费、力疫等等,但往往具有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因而不能成为财政收入的正常形式。因此,以消费额、销售额、所得额、财产额等稳定、循环、持续的财富流量和存量为征收对象,具有强制性、确定性、无偿性、均一性等特征的税收就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权利而提供公共产品的经常性成本补偿方式。7.为什么税收本质上是以国家公共权力为一方、以各类财产所有者为另一方分割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形成的经济关系税收这个范畴的主体包括国家和财产所有者;税收的源泉是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而物质财富的价值形态中,物化劳动价值和必要产品价值都不能成为税收的价值来源,那么税收只能来源于剩余产品价值。因此,虽然,从现象上看,税收是对各行各业的销售收入、利润、财产或行为课征,而本质上以国家公共权利为一方、以各类财产所有者为另一方分割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形成的经济关系。8.简述额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1)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2)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9.税率有哪些种类?各种类型的特点是什么?1.比率税率2.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都使用相同征收比例的税率。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负担稳定,计算简单,税负明确。累进税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增加而提高征收比例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将计税依据分为若干档次,不同档次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基本特点:税率等级与课税对象的数额同方向变动,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主要适用与所得和财产的征税。定额税率:按照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确定征收的金额。又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联系;适用范围通常为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比较统一的商品,如啤酒。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弹性较差。10.试分析超额累进税率和全额累进税率的区别。超额累进税率,按税法规定将计税依据分为若干部分,各部分由低到高适用不同的相应的边际税率,所有部分的税额之和就是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比较复杂,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较差,但更为合理,所以现在一般都使用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当计税依据达到某一档次时,计税依据总额全部适用与之相应的最高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单,但税负随税基加大而累进过急。11.税收制度中的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何区别?起征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12.按课税对象的性质,税收分哪些种类?具体包括哪些税种?(1)所得课税:对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课税,其收入来源于要素所有者占有的国民收入流量。个税,企业,社会保障税,资本利得税,超额利润税,战时利得税(2)商品课税:对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的流转额或增值额进行课征的,其收入来源于购买商品或商务的国民收入流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3)财税课税:对纳税人所有财产或归其支配的财产按数量或价值进行的课征,其收入来源于国民收入存量。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净值税,资本税,土地税,房地产税(4)其他课税13.简要说明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区别。直接税:直接向负税人征收各种税,不能或不易把税收负担转嫁出去,纳税人又是负税人,不存在第三方。如所得税,财产税间接税:间接对负税人征收的各种税,政府直接向纳税人课税,但纳税人能将税款转嫁给其他人承担。如商品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14.税负转嫁的方式有哪些?前转:也被称之为“顺转”,即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其所提供的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的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后转:也被称之为“逆转”,往往在纳税人前转税负存在困难时,纳税人通过压低购入商品或生产要素进价的方式,将其交纳的税收转给商品或生产要素供给者的一种税负转嫁方式。混转:在这种税负转嫁方式中,纳税人既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供给商,又可以同时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实际上是前转和后转的混合方式,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15.什么是税收负担?研究的意义何在?税收负担指整个社会或纳税人实际承受的税款,它表明国家课税对全社会产品价值的集中程度以及税款的不同分布所引起的不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税收负担具体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是税收的核心和灵魂,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也是税收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着力点。税收负担直接关系到国家与纳税人及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国家向纳税人征税,不仅改变了纳税人占有和支配的社会产品总量,也会改变各个纳税人之间占有和支配的社会产品比例,由此形成国家同纳税人及各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它是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负担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问题,国家税收最终总是由所有纳税人来承担的。在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下,经济体系的税收负担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税收负担超越了经济的承受能力,就会损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税收负担应该保持在经济的承受能力范围以内。16.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有哪些?判断宏观税收负担的基本因素:一般公共需要必要量;剩余产品价值率判断宏观税收负担的其他因素:税款的使用是否合理;征税是否公平;企业和个人扩大再生产是否顺利进行,经济发展是否顺利。17.如何衡量和判断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衡量宏观税收复旦状况的指标只要有两个:税收复旦率简称GNP(或GDP)税负率;国民收入税收负担率简称NI税负率。其计算公式分别为: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税负率=税收总额/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税负率=税收总额/国民收入18.为什么在宏观税收负担比较轻的情况下,会出现一些微观经济主体感到税负比较重(1)宏观税负率反映的是平均税负率,与具体、个别企业或个人之间微观税负存在差别。(2)微观税负水平受流转税转嫁影响,不同于宏观税负水平。(3)再生产补偿不足,造成实际税负重;(4)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加重企业税收负担。19.税制结构有哪些类型?特点是什么?单一税制:只以一种事物为对象设置税种所形成的制度,具体的税种数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税种的经济性质相同的几个。优点:课征方法简单,征收费用少,税收负担相对较轻,对经济运行的扭曲性影响也较少。缺点:无法保证政府取得充裕、稳定和可靠的财政收入,而且也容易导致税源枯竭,扭曲资源的配置,从而阻碍经济的平衡发展;不满足普遍课税的原则,无法实现税收负担公平,也不利于发挥税收对社会经济的调节作用。只是一种主张而已,几乎从未推行过。复合税制:以多种事物为对象设置税种所形成的制度,表现为性质不同的多个税种的同时出现不同税系及各税系内部各个税种间协调与配合依据主体税种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主体税种;双主体税种;多主体税种确保政府取得充足的财政收入;能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分配;使税收在多方面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绝大国家采用的都是是单主体税种模式,极少存在双主体税种或多主体税种模式20.试从影响税制结构因素的角度说明中国现行主体税种的选择依据(一)经济发展水平:对税制结构的选择有决定性作用经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货币化、城市化、公司化高1.人均国民收入处于较高水平,个人所得税征收具有丰富的税源在货币化程度高的经济中,个人所得主要表现为货币所得,有利于所得税的准确计算及提高个税的公平性;人口集中在城市且大部分在公司企业工作,有利于采用税源扣缴的方法来征收所得税,也便于对个人收入水平核查;各国的税收实践也表明,随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所得税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会逐渐上升,而商品税则同步下降(二)政府政策目标的选择在公平与效率既对立又统一的目标间权衡(三)税收征管水平商品税对税收征管水平的要求比所得税低许多。(四)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具有历史连续性的文化观念、思维习惯往往左右着人们的纳税意识首先,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水平低,所得税的收入不多但征税成本却很高,不具有比较优势。其次,经济的商品化、社会化、货币化程度很低,存在大量的自给自足经济、分散经营和实物经济,不能准确地计算个人所得和进行源泉扣缴。最后,法律观念淡薄,人治色彩浓厚,普遍征收没有管理上的可行性。依赖流转税实行财政功能与效率目标首先,流转税(包括关税)征收管理上的要求低,对纳税人而言纳税阻力小,流转税具有取得收入稳定可靠和及时等优点。其次,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市场体系不健全,宏观经济不均衡一般更依赖于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况且低收入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在于结构失衡,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流转税要比个人所得税大。21.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是何种模式,今后应向什么方向发展?双主体模式,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具有客观必然性首先,由于所得税一般不对价格体系产生扭曲性影响,以其为主体是鼓励竞争、发展经济的客观要求。其次,有必要通过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解决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再次,实行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是实现宏观经济均衡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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