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目的:为明确派遣工作人员到分公司工作的流程,加强派遣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范围:所有总公司派遣到分公司工作人员的审批、工作移交、业务监控等方面的管理。内容:1、为了帮助各分公司工作,由总公司选拔优秀人员到各分公司任职,充实分公司管理队伍,加强分公司管理。2、根据总公司管理需及各分公司的需要申请,由人力资源中心会同各业务职能部门,挑选优秀人员经审批后到分公司任职。3、派遣人员在到分公司任职前,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相关表格,办理相关工作移交;财务帐款清理;办公用品、宿舍清退;薪资结算等手续。4、派遣的营销类人员自离开总公司起,总公司不再支付其薪资和各种福利,其到分公司任职后的薪资水平、福利待遇按分公司标准执行,薪资由分公司支付;派遣的财务类人员,其到分公司任职后的薪资水平、福利待遇按总公司的标准并结合分公司的标准执行,薪资由总公司代为支付。5、被派遣到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分公司工作期间,其业务受总公司对口业务部门监督、指导,按对口业务部门的要求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对口业务部门的业务考核。6、解释权限: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7、生效时间:本规定自正式发布起执行。****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派遣人员审批流程编号版本启用日期流程说明1、各分公司根据开拓业务或加强管理的需要向总公司申请人员支持,或总公司业务职能部门认为分公司应加强某方面的管理,并征得分公司同意。2、总公司业务职能部门接到分公司的申请后,对需求人员的工作职责、能力要求进一步了解。3、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对是否同意派遣人员进行审核。4、人力资源中心会同业务职能部门从在职人员中挑选优秀人员。5、总经理对是否同意派遣人员和所派遣的具体人员进行审批。分公司申请人力总监审核工业批总经理审批文件挑选派遣人员申请受理派遣申请审批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部门名称职务工号入职日期派遣日期分公司分公司岗位申请原由部门总监意见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派遣人员移交清单移交内容移交人接手人监交人备注部门资料移交办公用品移交宿舍财产移交财务资料移交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