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培训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2014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培训机场集团公司计卫办2014年4月2•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奖励和补助•办理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日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3共性注意事项•复印材料用A4纸,开具证明信等若使用了其他纸型,粘贴在A4纸上。•传真件及扫描件不能作为审批材料入档。•材料上只能使用黑色签字笔,不能出现签字笔以外的如圆珠笔、铅笔等痕迹。•各项材料中男女双方的情况由计生干部填写。•婚育状况证明信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45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受理范围1.夫妻双方初婚或再婚未生育(收养)子女;2.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6按户口本如实填写外地户籍写无,本市户籍填写存档单位初婚、再婚、复婚,不能写已婚按结婚证日期填写按户口本首页如实填写,注意变更页按实际居住地填写经办人姓名、初婚/再婚/复婚无子女/未育/一胎,加盖人事章或计生章.外省市户籍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街道填写“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盖章7此章由街道计生办在办证时盖章此副页在孩子出生后携出生医学证明到街道计生办填写盖章。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8男女双方均为北京市户籍所需证件(原件):1.双方户口本:集体户一定要复印首页,户口本本人页变更成“已婚”或者“有配偶”2.双方身份证:注意身份证有效期3.双方结婚证9男女双方均为北京市户籍女方存档单位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男女双方存档单位盖人事章或计生章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核准办理孩子出生以后,持《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到计生办,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附页盖章10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所需证件:1.男女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2.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3.双方结婚证(盖有民政局章页+登记员签名页+照片页)以上三项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单位计生干部进行审核、签名、盖计生章或人事章)4.外省市户籍地街乡计生办出具的第一个子女婚育状况证明信11婚育状况证明信兹证明赵月系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居民,生于XX年XX月,身份证号:××××××××,在2008年5月和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XX号楼XX结婚(如果是集体户写明某单位即可),系初婚(再婚无子女)。赵月2009年12月怀孕,第一胎。(或于2010年4月26日生一女孩XXX,第一胎。)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街道计生办2012年1月27日婚育状况证明信要加盖街道办事处的计生章!12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本市一方存档单位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本市一方存档单位盖人事章或计生章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核准办理孩子出生以后,持《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到计生办,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附页盖章13注意事项•如一方为再婚,需提供:1.再婚一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2.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局长条章)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本人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单位计生干部进行审核、签名、盖计生章或人事章)14手续简化•取消本市一方单位证明信及集体户同意孩子入户证明信。•外省市一方户籍地证明信只需要街乡一级计生章。1516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受理范围:《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九种情况•同时满足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服务对象: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17《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单独二孩2014年2月21日执行)(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18注意!•第五项“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从自治区及有陆地边疆的省调入的少数民族职工;2.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壮族除外;3.调入北京时只有一个子女,并持有调出地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因当地少数民族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4.第一个孩子已满三周岁或女方年龄满28周岁;5.当事人户口迁入北京后,一年内怀孕的,更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一年内未怀孕的,按北京市生育政策执行。19单独两孩•夫妻双方婚育状况:1.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已经共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2.夫妻一方初婚,一方再婚,已共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的界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无后代)20单独两孩•所需材料:1.《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本市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2.夫妻双方和第一个子女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交:•(1)其父母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死亡的由其原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户口注销页复印件,);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3)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无后代)。•注:审批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21再婚二孩(政策二孩)•夫妻双方婚育状况:1.一方初婚,未生育(抱养)过子女,另一方再婚,一孩在身边(或判对方)。2.一方再婚,未生育(抱养)过子女,另一方再婚,一孩在身边(或判对方)。22再婚二孩(政策二孩)•所需材料:1.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夫妻俩人的婚育状况证明信3.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4.再婚一方的独子证及申请书5.第一个子女户口本及生育服务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复印件23办理二胎注意事项:•申请人一方户籍为外省市,其婚育状况证明信由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人口计生委出具,并留下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申请人父母婚育状况证明信由存档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申请人父母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户口注销页复印件。•申请人为再婚,其父母为离异或者再婚的,需提交历次离婚证复印件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加盖民政局长条章)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凡需要提供复印件材料需本人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名,日期。单位计生干部审核后签名、盖章。24按户口本首页填写)申请理由按照夫妻双方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方格内划勾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签名25凡需要提供复印件材料的需按照以下方法签名盖章注意审核身份证有效期自2014年3月起各单位计生干部办理各种“证”审核复印件材料时需签字盖章。当事人到街道人口计生审核时无需带原件审批。2627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后一年内生育,夫妻双方的户籍、婚姻情况均未发生变化的,到女方单位或户籍地街道领取、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经审核、发放《光荣证》,不需要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再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盖章。(注:“一年内生育者”由各单位计生干部指导员工填写申请表基本情况,女方单位意见栏、男方单位意见栏、家庭所在居委会核准意见栏共三项不需要填写意见和盖章直接到到女方户籍地街道办理。如果是婚嫁人员到男方户籍地街道办理。“超过一年内生育者”办理仍需要双方单位、居委会填写意见和盖章。)•所需材料:•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3、《结婚证》原件。•4、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原件。•5、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超过一年内生育者申请人一方户口为外省市,申请书中外省市一方“单位意见”一栏需加盖原籍街乡计生章!28重点提示1、《生育服务证》办理一年内生育者办理手续简便。2、夫妻双方为外省市者仍需到其户籍地办理。29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男)方存档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男女双方存档单位盖章家庭所在村居委会盖章街道计生办审核材料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0说明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当事人无证有表,不享受千元奖励。3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贡献二孩指标怎么申请补办?1.申请补办如能提供父母双方的申请书,申请人提供一份情况说明即可。2.如申请表原件遗失,按第一次办理所需材料重新办理。3、贡献二孩指标后及时补办。另:子女超过18周岁,或者夫妻关系不续存,不予补办独生子女证。32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奖励和补助1.夫妻双方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元/月/人;2.夫妻双方享受贡献二孩指标奖励费500元/人;3.夫妻双方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4.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双方享受伤残特扶160元/月/人;5.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双方享受死亡特扶200元/月/人;6.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双方享受一次性经济帮助10000元/人(仅朝阳区)。33341.女方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3.户籍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服务证”或证明须一年内有效);4.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期内有效);5.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6.在辖区内居住的证明(暂住证);如果本人居住在外省市,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除单位证明外其他均需要复印件。单独二孩、政策二孩均可办理。35•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地人在本辖区买房,提供房产证也可;•女方在北京上社保,男方无工作单位,可由女方单位出具证明信,说明男方情况;•男方在北京上社保,女方在原户籍地未流出,未上北京社保,可不用出具婚育证;•人流无需出具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服务联系单丢失,到计生办复印存根,加盖计生办公章。说明36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意义流动育龄夫妻凭本市《生育服务联系单》,享有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的生育保险、围产期保健及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37《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审核证件有效期员工入职单位计生干部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上报街道验证工作38独生子女奖励项目和发放渠道•奖励项目:•1、夫妻双方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元/月/人;•2.夫妻双方享受贡献二孩指标奖励费500元/人;•3.夫妻双方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发放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3、个人存档着以及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4、本市农村户口者,由户籍地

1 / 3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