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宗教信仰比较浅谈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分离了在人类角度看来的经验世界与超验世界,人类只能够通过经验去验证事物的存在性。理性能够借助内在的先天形式对经验作用于心灵的客体进行加工,但至于加工后存在于心灵的客体是否真实存在则必须经由经验世界的认定。但有些事物因为是超验的,所以人类没有办法去弄清楚它的存在性,比如说:神。关于那些妄称有或者没有神的争论,我在此不予以置评。且不论神是否真的存在,但毫无疑问的是,宗教的信仰是绝对存在的。据2006年世界宗教信仰状况人数统计来看,基督教徒有21亿,伊斯兰教徒有13亿,佛教徒有3亿。数据在此,就不用我再多解释什么了。那么我接下来将要简单地介绍一下中国的佛教和西方的基督教。至于中国的道教,很大程度上已和佛教融合在了一起,现今四处可见的佛教寺庙里,都可见道教的影子,所以我会在其中穿插但不加区分的说明。至于主要集中于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教我在此不作讨论。首先是产生的背景。正如朱熹提出的“格物致知”所表明的,中国对于理论的创造或事物的发明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致用”。它们作为一种工具而存在,是为了达到更进一步的目的,而较少程度上是出于好奇。不管是道教里的追求得道成仙、长生不老,还是佛教里的积善行德、轮回投富,都是出于达到更美好结果的目的。虽然多年以后的基督教也同样走上了相同的目的之路——上天堂。但至少在最初产生神的概念时,他们完全是出于对最高存在的好奇。基督教在理论上借鉴了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的哲学思想,而新柏拉图主义蜕变于柏拉图主义。柏拉图主义中很重要的一个结论就是“得穆革”即神的存在。这一结论满足了人们对世界循环往复,是其所是的好奇心。至于这种明明起初并不具有人格性的神后来为什么被人格化的社会背景则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清的。但毫无疑问在当年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信仰能够减轻他们此在的痛苦。这一实践同样适用于中国的百姓。我在此只提及它们所产生的理论背景。其次是包含的内容。佛教的终极教义在于强调获得内心的平静,切断与世俗里一切相关事物的联系以达到涅槃,也就是绝对的寂静。这种寂静的状态能够让在世的人们脱离于现世的苦海,能够逃脱出无休无尽的轮回之苦,能够让人们得享真正的永生。而佛教经典里的内容则莫不是围绕着人世虚妄的“如梦幻泡影”来展开的。至于道教在今日何以会与佛教变得密切也不难解释了,毕竟得道成仙也是获得永恒幸福与长生不老的方式。基督教的终极教义在于:一、爱耶和华,二、爱邻如己。借以能够通过最后的审判而进入天堂。《圣经》的《民数记》和《马太福音》对此都有详尽的描述。耶和华是基督教里的上帝,是那创造了一切的的最高存在、始因和动因。爱耶和华意味着要遵守他的道,爱邻如己是这些准则里的最高表现形式,不可行恶是绝对的律令。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得到救赎是佛教和基督教的共同点,同样的,它们的共同点还表现在道德的约束上,但也有些区别。这也是我接下来要说的。然后是产生的影响。从“格物致知”的角度去看待中国对待佛教的态度是最具有概括性的。为了达到“寂静”或者成仙的目的。他们确实这样做了,有人行善,也有人炼丹,也有人出家寻找答案。这些在佛教繁荣发展的当下,为人们的心灵找到了强有力的寄托。对于当下苦难之麻木与忍耐的有效手段就是寄希望于来世。这种对来世的渴望在他们的道德上产生了有力的约束。但这种约束的强度依赖于达到目的的决心,而不同于基督教里对最后审判的恐惧。这种恐惧源于对地狱可怖的胆战。虽然也有对上天堂的美好向往,但纵观经典,这地狱部分才是最让世人为之颤抖的,所以西方对于首先法则的遵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上帝”在看。正如《圣经:诗篇19:12》所述,“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错”。而佛教里的善似乎有善恶量的抵消,似乎也有人自身对恶的定义。况且若是为了达到最终的寂静,这先前的善或者恶又与这寂静者有什么关系呢?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纵容?对于基督教徒来说,他们所受到的最大打击莫过于现世对上帝存在的否定。这引出了我最后的论述。最后是发展的状况。自从文艺复兴以来,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在人们开放思维的促进下,理论体系也越发丰富。而科技的进步同时又为理论的验证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明。正如人们于是知道地球之外不是天宫或天堂,月亮上面也什么生物都没有等等。人们在对科技所取得进步的信心无限膨胀之际,对曾经奉为真理的经典及其信仰也表现出了更深的怀疑。随着经典所写就的内容与科技所发现的内容越来越不相符,信仰在人们精神上的束缚作用也变得越来越薄弱,人们于是在道德上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同时,对当下的把握如今植根于大多数人的心里,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及时享乐就变得更重要了。虽然明明对于上帝的是否存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永恒无解之题,但世人对于科技之无所不能的臆想早已覆盖了他们对此的探究兴趣。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中国的佛教还是西方的基督教或是伊斯兰教、犹太教等等更多的宗教,它们都面临着巨大的发展难题。这个难题不是表现在人数的多少上,而是表现在信教者的内心认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