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4]24号)以及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确定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21号)和《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市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2014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市级公立医院(含专科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唐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益性。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改革方向,政府加大投入,对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承担兜底责任。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病有所医。(二)坚持立足市情,创新医院管理体制。立足唐山实际,准确把握医院发展规律和群众的医疗需求,探索建立符合唐山市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2(三)坚持公平效率,建设政府主导的市场竞争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四)坚持统筹兼顾,建立“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长效机制。兼顾区域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正确处理政府、医院、医务人员、人民群众关系,重点破除“以药补医”,实现医药分开。(五)坚持实事求是,分批推进改革。尊重客观规律,充分考虑每所医院的特点和实际,分批次逐步推进改革,确保成熟一个改革一个。二、总体目标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完善公立医院价格、财政、医保联动补偿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符合医院行业特点的人事分配制度。优化城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多元办医和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的目标。三、改革范围14所市直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总额预付、人事分配制度等综合改革工作。四、改革模式按照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和国务院[2014]24号文件3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三个层次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老工人医院改革。(二)全面推进工人医院老院、人民、协和、妇幼、中医、二院、三院、八院、九院、十院、铁路医院等11家医院综合改革,其中十院并入人民医院。(三)结核病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等3家承担重要公共卫生职能的政策性医院,纳入一类事业单位性质进行管理,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五、主要任务(一)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新老工人医院改革,建立政府主导的市场竞争机制公开、择优遴选1家实力强、信誉好、管理经验先进的医疗投资机构进行合作。由市政府与投资机构共同组建“医院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医院管理公司”),作为唐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和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方面的合作平台。其中,市政府以唐山工人医院新院(即“唐山市中心医院”)的100%产权(相当于新院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价出资,投资机构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控股“医院管理公司”,具体股比由双方协商确定。投资机构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工人医院新院建设和打造以工人医院为核心、以资产和管理为纽带的医联体服务体系。“医院管理公司”100%控股唐山工人医院新院,成立公司制营利性医院。“医院管理公司”托管唐山工人医院老院(包括4八院、九院、铁路医院)。在不改变政府对唐山工人医院老院的产权、老院的事业单位性质和医院非营利性、职工事业单位身份等前提下,通过托管,注入医疗资源和管理资源,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转变运营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实现老院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重点解决我市医疗投入不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在管理模式、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等诸多方面,形成市场化有序竞争局面,倒逼公立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二)破除“医药补医”,建立财政价格医保联动补偿机制1、取消药品加成。切断药品销售与医院之间的利益联系。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改革财政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多种途径进行补偿。2、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切断药品耗材销售与医生之间的利益联系。采取“一品双规”、“两票制”的做法,积极探索药品耗材招标采购方式和配送模式的改革。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市级公立医院的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进行调整,降低药品和高值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根据医院诊疗项目构成和总收入5结构,建立分档、动态价格调整机制。4、改革财政投入方式。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政府保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政策性投入,做到两个不减少(增长比例不少于GDP,投入总额不少于上年度)。改革财政投入方式,按照“花钱建机制”的原则,建立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政府兜底的长效补偿机制。将政府财政投入每年不少于前5年平均水平(2.6亿元)的预算分配,改为对医院药占比、次均费用和社会评议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财政奖励,用与落实六项政策性支出,促进医院发展。将市结核病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进行管理,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三)改革医保体制机制,建立有效保障和控费机制1、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付费总额预算基础上的总额预付制度。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混合付费方式,实行“总额预付、按月结算”,“超支分担、结余留用”,调动医疗机构主动节约成本的积极性,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高效。2、加快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四)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1、实行岗位管理。按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落实公立医院人员配置标准,核定人员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人6员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优化人才结构。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编制限额内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录、择优聘用。2、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薪酬标准。根据医院收入结构质量,适时、合理调整职工薪酬总额,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35%以上。提高行业总体收入水平,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原则,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逐步推进院长和业务骨干年薪制。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3、建立双考核、双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突出质量安全、运行绩效、服务能力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院长薪酬、任免、奖惩、财政补助、职工薪酬总额等挂钩。公立医院负责内部的考核与奖惩,突出服务数量、质量和患者满意度,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探索建立第三方考评机制。4、开展医师多点执业。修订完善《唐山市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明确多点执业要求和各方权责以及薪酬标准,给予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支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前提下,鼓励医务人员向基层流动,取得合规的劳务报酬。(五)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成立唐山市公立医院管理7委员会(简称“市医管会”),市长任主任、主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卫生局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医管办”),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市医管会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制定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办医主体、院长、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取消院长行政级别。选择部分市直医院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突出职业化、专业化管理能力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2、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院长行使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权、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任权、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自主权,对医院的日常管理、资本运作、医疗行为等负有管理责任。3、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预算和收支管理,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在三级公立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六)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以及不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公平、开放的行业规则和管理办法,实现全程和实时监督。扩大8社会监督,加大处罚力度,警示违规风险,引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运行,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1、加强全行业监管。市卫生局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实行整体规划、统一准入、全程监管。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流程,健全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管理与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综合监督职能,提高监督能力,加大对不良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系统,严惩违法违规行为。2、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制订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公益性,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通过“质量效益、创优服务”活动,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率、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收入分配挂钩。3、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强化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执业道德建设等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医院内调解、第三方调解、司法调解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9鼓励参加医疗意外保险。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医患沟通能力,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职业环境,严厉打击医闹和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七)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绩效1、推进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城市医院通过医疗集团或医联体以及对口帮扶等形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合作机制,引导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设备向社会开放,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大力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开展基层预约挂号,对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患者优先接诊。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加强基层用药与公立医院的衔接,加强公立医院对下转病人康复期治疗的指导。3、调整医保报销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别,上转或下转参保患者的起付线连续计算。将门诊及日间手术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住院率。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居民健康“一卡通”,建立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建立居民健康医疗信息跨机构、跨区域共享机制。加强远程医学系统建设,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