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168团-165团公路路基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审批:编制:编制日期:2013年6月22日路基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1、路线起终点第九师168团-165团公路设计等级为二级路,路线全长15.082公里,起点位于第九师168团团部(乌什水镇),接S210线K71+100处,途经168团、乌什水水库、165团1连、165团及其部分生产连队,终点位于165团团部(达因苏镇)东侧,与巴依木扎边防公路相连接。2、地形、地貌第九师168团-165团公路所在的工作区地形特点是水平分带较明显,由北部、东部的塔尔巴哈台山脉至南部塔额盆地,依次分布有低山丘陵、山前谷地、冲洪积黄土状塬、峁、梁及河谷平原等地貌。南北两端高差500-800米,地形表现为由北向南从山前向盆地倾斜,地形坡降1.5~5%,地形在东西方向上呈波浪起伏,盆地受流水的切割作用,将其切割成大小不等的黄土塬、峁梁及陇坡等地貌,拟改扩建公路位于冲洪积黄土状塬、峁、梁于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结合部位。3水文、气候、气象工作区位于塔额盆地东北缘,区域地质构造上属准格尔-北天山褶皱带准格尔优地槽褶皱带、塔尔巴哈台-荒草坡亚带,位于三级构造单元塔尔巴哈台复向斜和塔城山间凹陷的过度部位。项目所在的区域地处塔额盆地东北边缘,属于寒温带半干旱半荒漠草原气候,其气候特点是:冬季漫长、夏季短促、无霜期短。四季明显,气温变化大,降水量季节变化明显。历年平均温度5.5℃,年最高气温38.7℃以上,年最低气温-35.4℃;无霜期60-115天;年平均降水量450mm,最大冻土深度1.47m,年蒸发量1718mm,相对湿度68%;平均风速2.5-3.5m/s。依据《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003-86),本区公路自然区划为二级区划VI4a区。4、地质情况达因苏盆地内地形复杂多变,河谷下的地下水水力坡度高达1-2.5%,地下水基本沿下伏基岩面畅流而下,基岩埋藏深度浅,地下水在区域内很难形成一个良好的储水空间,含水层厚度相对较薄,地下水开采条件较为复杂。同时,由于区域地质构造对盆地及其过渡带的控制作用,造就独特的沉积环境和地貌特征,前山边缘和低山坡脚形成多出下降泉溢出,形成溪流冲沟,汇入河流,向下游排泄。泉水流量约为0.5-2.0L/s,水质好,矿化度为0.29-0.31g/L.区内发育多条河流,主要为萨拉伊敏河、达因苏河、巴依木扎河,均发源于北部的塔尔巴哈台山和东南部的乌日可下亦山,向达因苏盆地径流。第九师168团-165团公路位于乌什水河右岸阶地,均为改扩建道路,现状为沥青路面,油面宽度为8米,沥青面层厚度为3.5-4.5cm。在勘察深度4米内,地层岩性为全新统冲积(Q4a1)低液限粘土为主。5、交通、水电、筑路材料(1)、取弃土场设在1号料场处,平均运距15.04km。所选料场质量基本满足要求,储量丰富,开采容易,具有磨圆度好,微风化,有害物质含量低等特点,属于较理想的料场。(2)、水源:采用线路附近河水,解决施工用水;自来水解决生活用水,水平均运距5km。(3)、水泥:由额敏县供应,运距65km。(4)、沥青:由克拉玛依供应,平均运距230km。(5)、煤炭:由铁厂沟供应,平均运距150km。(6)、燃油:由当地的168团加油站和165团加油站供应,平均运距8km。(7)、钢材:由乌鲁木齐供应,平均运距540km。6、技术标准和工程结构路基主线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度12米、10米,其中行车道2*3.75米,硬路肩2*1.5(2*0.75)米,土路肩2*0.75(0.5)米。本公路圆曲线不设置加宽,超高过渡方式采用绕路基中线旋转。边坡采用1:1.5的边坡坡度。二、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路基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杨新举副组长:董轩何金山张成成组员:董轩何金山张成成谢向东吕彦雄蒋志龙李哲三、安全目标1、杜绝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发生。2、消灭机械交通、高空坠落、坍塌等重大事故发生。四、安全管理人员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有序展开、安全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管理和生产脱钩、制度和措施不落实,项目部除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外,还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一名安全监督员。五、施工的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桥涵施工中作业工序复杂,使用机械设备频繁,人机配合作业繁多,存在危险因素相应较多。(一)危险源1、脚手架不牢固:由于作业人员大部分在脚手架上作业有变化时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2、施工用电:配电、开关箱安装牢固,外壳接地可靠;3、危险行为:机械对交叉作业人员造成的机械伤害及作业平台高处作业,人体坠落。(二)可造成的伤害: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六、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培训制度所有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均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所有特殊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的培训,获得合法的操作证书方能上岗。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项分部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向参加施工的员工介绍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各项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施工方案交底时同时下发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施工。3.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对全部施工项目进行两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深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三检”制度和日常巡检制度:(1)班组检查:每次作业前由工班内部按安全交底和操作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每一个人员、每一台设备、每一条措施,检查完毕后再由队内别的工班进行互检。作业过程中有兼职安全员全程监督检查。(2)交接检查:每次交接班前交班人员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安全操作情况,接班人员还应认真检查交班人员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及施工操作情况,检查有无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事故现象,并现场签署检查意见。(3)工序检查:每道工序前应仔细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人员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要检查是否按安全要求操作,发生意外是否按措施执行,上道工序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排除,下道工序不得开工。(4)日常巡检:专职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施工区段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检查,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管理,包括对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落实情况、对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对防洪的安全检查及对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进行检查等。关键、特殊工序应有安全人员旁站。4.安全会议制度每周五22:30时召开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同时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针对工地的施工安全情况做出决策、决定和建议。5.安全设施及其管理制度每月底进行一次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检查测试和保养,及时清除及替换不合标准或难以修理的设备,并做好资料记载。6.安全报告制度按有关要求定期编制会议记录及施工安全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除按照事先制定的事故报告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迅速处理外,还必须于事件或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内部报告须由下至上分单位逐级报告。7.安全奖惩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在实施安全计划和法定条例方面表现良好的施工队和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对在此方面有违反和忽视行为的施工队和施工人员进行惩罚。奖罚金额按情节轻重拟定,一般为500~1000元,具体由安质部提出意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搜集安全信息,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安全监督员除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情况,还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人员上岗及处理问题的情况。9.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凡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对于拖延不报或隐瞒不报的,除承担因拖延时间而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如下:(1)发生一般轻伤、重伤事故(轻伤两人以下或重伤一人)时,由项目办和项目部进行调查,并报上级部门处理。(2)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轻伤四人以下或重伤二人以下)时,由所在地安监局、项目办、项目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发生死亡事故及一次发生重伤三人以上或一次负伤五人以上事故时,由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部进行调查处理,并在1小时内上报建设单位。七、安全思想保证措施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管理者,是安全体系有效运行的第一责任人。由项目部、作业队、工班和操作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分工,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定奖罚标准,并贯彻落实,保证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规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奖罚标准,并逐级签定安全包保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八、路基施工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1路堑施工安全技术1.1路堑施工,无论采取何种开挖方法,均应保证在开挖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排水畅通。1.1.1开挖区保持排水畅通,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1.1.2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及附近道路等。1.1.3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在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能继续开挖。1.1.4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能继续开挖。1.1.5天沟、侧沟及其他引、截排水设施严禁挖筑在未加处理的虚碴、弃土上,沟坡、沟底要平顺,沟内无浮土、杂物。1.2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每次开工、收工前均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认真检查,对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处理。开挖坡面应尽可能地接近设计坡度,坡面上的松动块石应及时清除干净。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停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1.3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掏底开挖。1.4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岩层的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及时采取措施:1.4.1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1.4.2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1.4.3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1.5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的间距不得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数人同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1.6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1.7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系安全绳;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系几根安全绳和在一安全绳系几个人。安全桩必须牢固可靠。1.8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及恶性贫血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1.9路堑有关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则请参阅《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则》。2路堤施工安全技术2.1路堤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方的运、卸与填筑压实工作面应错开进行,避免互相干扰。砌筑边坡应与填土中心在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2.2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机械化作业,为确保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填土边缘必须设置安全标杆。2.3路基填土需运输车辆远距离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应设置安全标志。便道及其桥涵应根据通行车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养护。在利用既有公路运输时,应对其线路、桥涵的原设计标准及结构现状做详细调查研究,必要时应采取补强和加固措施。所有运输车辆通过村镇时,应和有关方面协调,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2.5在施工便道的交叉口,所有运输道路的路边,应设置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等。3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安全技术3.1路基必须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能迅速排泄最大降雨量时的地面水,并能排除影响路基稳定的地下水,或截流降低地下水位。3.1.2路基排水设施,应布置合理,与桥涵等的排水设施相互衔接配合,并有足够的过水能力。3.1.3路基排水设施应考虑当地对水的综合利用;3.1.4路基排水要解决好地面水和地下水的排除;3.1.4.1地面水的排除。通常采用侧沟、排水沟、天沟、跌水等方法。选择何种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排水,其横断面必须要有足够的过水能力,并将水引至路基以外,防止水流冲刷路基坡面。3.1.4.2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