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目:对企业年金制度的认识(马丽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摘要:企业年金制度是我国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也被称作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中的“第二支柱”,多年来受到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关键词:概念背景特点设计难点作用论文正文:企业年金制度是我国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也被称作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中的“第二支柱”,多年来受到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2004年5月1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部颁法规的形式,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至此,我国酝酿多年的企业年金制度开始正式实施。我公司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本人对企业年金制度的理解在逐步加深,现提出一些观点,愿与同行探讨商榷。一、概念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作为企业对职工长期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目的是为职工建立年金个人账户,在职期间积累资金、退休时领取,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它不具有强制性和营利性,既不属于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企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自愿实施的养老保障行为,是一项长效的更好的职工福利计划。二、发展背景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是从90年代初期开始,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我国应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此后在国家《劳动法》、《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意见》等文件中,相继明确了企业在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还明确了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和选择经办机构的原则等。在2000年12月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国发[2000]42号文件中,首次在名称上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明确了企业年金采用职工个人帐户形式,确定了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的原则。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到实行企业年金的构想,并不是简单的名称变化,是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定条件,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试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经过多年的酝酿,进入正式的实施阶段。2三、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特点企业年金在二十世纪初,最早产生于英国和其他一些欧美国家,是广大劳动者为争取自身权益而进行的国际工人运动的产物。也是企业人才竞争战略的需要。目前,在全世界160多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40多个国家推行了企业年金制度,主要集中在经合组织国家。我国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加入WTO的承诺以及适应经济全球化形势的需要。企业年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是非强制性的,国家不承担最终经济责任;也不同于商业保险,是一项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的职工福利计划。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1、实行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必须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为前提。企业一般应是经营状况较好,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无经营亏损和拖欠职工工资现象。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企业年金是为了提高退休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由企业和职工共同协商、自主自愿设立的企业长期福利保障计划。2、采取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共同缴费的缴费确定型模式,并实行完全积累式的个人帐户管理,企业和职工缴费全部记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一次性或分期领取,职工本人在职期间个人帐户的积累程度确定收益水平。3、我国的企业年金采用信托模式下的市场运作和管理,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同“受托人”(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确立信托关系,“受托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帐户管理人”对个人帐户进行动态管理;委托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对年金基金按资本市场规律进行投资运营;选择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委托承担年金基金的财产保管。按照制度设计,这些环节均为非政府管理,其管理主体和运作规则均依照市场规律进行。四、企业年金方案如何设计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在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初期,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不但要考虑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还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在转轨过程中,不同企业和不同年龄职工的待遇公平,同时要把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同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促进企业发展(一)、方案的目标及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目标是政府在建立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强制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与老年生活保障,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计划和运行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必须有支持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政策法规、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市场、资金能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设计企业年金方案,不仅要实现企业年金制度的目标,还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本身的长远发展。方案要确定合理的缴费和待遇水平。合理的待遇水平不仅是企业年金制度要3实现的基本目标,而且是企业年金制度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企业年金的缴费水平必须适应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要因为成本增加影响企业的产品竞争能力,不利于企业发展。方案既要体现国家的宏观政策指导,又要体现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市场规律。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行必须建立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基础上,体现政府的宏观指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具体表现为:第一,政府要对企业年金进行宏观指导,制定法规和规章,规范企业年金行为;第二,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平等协商,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企业年金方案;第三,政府的宏观指导既要体现政府的长期风险监管,又要有利于充分体现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市场规律,确保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预期效益。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与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原因,在于进一步实现职工参与企业效益分配和管理,将企业与职工的利益更加紧密地系在一起。企业年金的分配方案可以是多样的、有差别的,与效率工资制度结合使用,是企业鼓励竞争、奖励贡献的手段。(二)、方案的基本内容及缴费形式企业年金方案的基本内容有:1、总则,即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宗旨、基本原则,如参保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覆盖范围,确定缴费基数、缴费率、基金分配原则以及企业年金方案的决策机制、管理与监督机制等;2、资金来源;3、待遇规则;4、缴费基数和企业与个人的分担比例;5、账户管理模式和基金管理模式;6、数据管理与信息交流;7、变更处理;8、纠纷处理;9、企业年金方案的测算。企业年金的性质决定它的弹性特征,并可以较多地反映企业和职工的需求及企业文化,具体讲就是要体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所需要的工资收入分配形式与人事管理制度。在设计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时,可以将职工的职务、职称、工龄和工作岗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采用年龄职务分配法、工资工龄分配法、分值分配法、职务职称分配法、年限保底分配等办法确定企业年金缴费额度。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缴费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企业效益与职工工龄确定法将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保险挂钩并行,企业按个人储蓄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缴费,个人储蓄性保险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自主确定投保数额,参保职工个人投保额可以在企业缴费标准限额以上。这种的做法,既坚持了自愿原则,又增强了职工个人的保障意识。企业按月为职工缴费,缴费标准依据企业效益基数和职工工龄确定。计算公式为:Y=A+BXY:企业月缴费额。企业缴费金额与个人储蓄保险金额的比例为1:1。若个人自愿多缴,数额不限,但企业只按标准额予以缴纳。A:根据企业效益情况确定缴费基数3至10元。如1996年为3元,2000年为10元。随着企业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变化,缴费基数可上下浮动。B:工龄系数0.50元至1.00元。1996年为0.50元,2000年为l元。以此浮动,主要是鼓励职工多为企业服务。X:职工工龄。[例]某职工工龄15年,其企业年金月缴费为10.00元+1.00元×15=25元。个人若要全额享受企业年金,需按1:1的比例,缴纳储蓄性保险费25元;个人缴纳储蓄性保险的数额不限,但企业只按标准额25元缴纳。42、企业为职工单方缴费法企业年金由工龄性补充金和岗位性补充金两部分构成,各占50%。工龄性补充年金按其工龄的长短,分为不同档次;其系数为1—1.6不等,如1.1、1.2、1.4、1.6等。根据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确定其应享受企业年金的数额。计算方法为采取分段计算,职工在本企业服务和服兵役连续工作年限15年以内(含15年)的,企业每月给本人投保2元,即本厂厂龄×2元。职工在本企业服务和服兵役连续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企业每月给本人投保3元,即本厂厂龄15年以内部分×2元+本厂厂龄15年以上部分×3元。3、工资基值法从职工职务、企业工龄、岗位、突出贡献奖励、照顾老龄补偿等因素方面,设计企业年金的分配标准。企业年金月储存额=企业缴存+个人缴费,其中:企业缴存=[企业缴存基值×个人综合系数]+老龄补偿金个人缴费=企业缴存×1/2(或1/3),如考虑近期退休人员的企业年金补偿问题,还可根据距离退休年龄的年限按年进行补偿。企业缴存基值:按照企业当年核定的缴存水平确定。个人综合系数=职务系数+工龄系数+奖励系数+岗位系数职务系数:按照员工的职务确定的系数。工龄系数:可将连续工龄和企业工龄通盘考虑,也可适当加大本企业工龄的比重。奖励系数:仅对劳动模范和有突出贡献的职工设定。老龄补偿金:以建立企业年金的时间为基准,根据职工距退休年龄分5年以下、5至10年、10至15年等一次性核定相应的调剂标准。4、补充基值法企业为职工按月记入个人账户的缴费,是以当年月企业年金的人均基本值为基数,再按工龄长短、贡献大小、表现好坏和岗位类别所规定的系数加以调整而计算的。其计算公式为:职工月企业年金=行业当年月补充年金基值×个人保险系数×工龄系数,其中“行业当年月补充年金基值”按当年各行业企业缴纳的企业年金总额加以确定,“个人保险系数”依据企业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等级加以确定。5、工资比例法为职工按月记入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是按职工本人一定时期实得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或在工资比例法的基础上再以系数进行调节。职工月企业年金按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职工缴费每满一年,增加0.7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作为企业年金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本企业工龄每满一年在0.7%的基础上再增加0.5%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并记入个人账户。当年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总缴费额=(企业月缴费额+个人月缴费额)×12。其中,企业月缴费额;上年末职工个人企业年金缴费基数×企业每年用于企业年金缴费比例×系数1×系数2÷12,上年末职工个人企业年金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6、绝对额分配法(1)按本企业工龄长短确定缴费额。企业将每年用于企业年金的数额按一定标准,划分若干档次,每档次对应一定的缴费额,职工按对应档次享受企业年金。(2)按贡献大小划档次。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4%)为职工建立企业年5金,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其中,优秀员工或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本企业工龄五年以下的,企业每月缴费12元,五年至十年的,每月14元。十年至十五年的,每月16元,十五年至二十年的,每月20元,二十年以上的,每月24元,合格员工根据上述工龄段依次为8元、10元、12元、14元、18元。(3)补充加奖励法。在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的基础上,为有突出贡献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