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邮局汇款缴纳专利费用方法一、“收款人姓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二、“商户客户号”为:110000860三、附言栏中应填写正确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以及费用名称,专利申请号(专利号)应当填写9位或者13位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中的小数点不需填写。四、每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费用应当单独汇款,不得将两件或两件以上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费用通过一张汇单汇出。五、汇款时填写的费用名称简写为费用名称的第一个字,例如:申请费——申;审查费——审;恢复费——恢;年费——年;滞纳金——滞;变更费——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