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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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家友电线电缆厂沙井厂区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人及审批意见:编制单位(章):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年月日总监审核意见:监理单位(章):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建设单位(章):1目录一、工程概况.............................................2二、编制依据.............................................2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领导小组:...........................2四、专项措施.............................................2五、高处作业安全预防管理.................................8六、高处堕落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92一、工程概况1.1南宁市家友电线电缆厂沙井厂区工程位于广西南宁市富乐西路南侧,建筑面积38737.44㎡,地下室面积为:7259.40㎡。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层高:地下室5.10m、一层4.80m、二~四4.50m、五~十一层3.60m、十二层4.8m(局部9.25m、18.25m),建筑高度48.60米(局部53.60米)。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主体结构建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烈度6度。本工程产品研发中心属一类高层建筑,产品仓库和标准厂房属二类高层建筑。±0.000标高对应黄海高程77.50m。1.2本工程高处施工主要有以下几项:基坑开挖、外脚手架、模板支撑、钢筋绑扎、外墙装饰、卸料平台、脚手架拆除、临边作业等。二、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及相关国家安全标准。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领导小组:组长:庞芝芸副组长:冯汉海组员:孙亚源、李金立、黄莹、方奕游四、专项措施4.1基坑开挖4.1.1基坑四周设置1.2m的护栏,附近要设置警示牌。4.1.2基坑周围1.2m范围内不得对方任何物料和土,1.2m以外临时堆积的泥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挖出的泥土要及时运走。4.1.3基坑夜间要设置红色警示灯。4.1.4基坑四周采用广西建工五建标准化围栏作为基坑临边防护。4.2外脚手架4.2.1外脚手架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搭设与拆除。施工前,技术人员应详细的向工人进行口头和书面交底。34.2.2防护设置及挡脚板:双排架子外侧应设置护身栏,上栏杆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外立面用密目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高度大于30m以上,在密目网内部设置一道钢板网。4.2.3脚手板:第一步和顶层满铺固定脚手板,中间每隔10m满铺一层固定脚手板,两层作业层满铺脚手板,并设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板用铁丝绑牢,不得有探头板。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是应作全封闭。脚手板上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4.2.4应设置有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上下。4.2.5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或拆除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以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他易发生失平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作业。4.2.6外脚手架搭设好,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使用。严禁未经验收合格就使用。4.2.7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构件、整体性杆件、连接固定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弥不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4.2.8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特别遭受风暴、大雨后,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问题的存在,发现有则在排除和解决后方可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是,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4.2.9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勿扶和勿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4.3模板工程4.3.1严格按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4.3.2支撑基础应牢固稳定。开始施工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临空面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设置高度不应小于180mm的挡脚板。4.3.4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规范要求。4.3.5板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4.4钢筋绑扎4.4.1绑扎钢筋时,模板要有走狗的可靠立足点。4.4.2绑扎柱筋时,不够高的,不能攀登柱箍,要搭设稳固的操作平台。44.5外墙装饰4.5.1外墙装饰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梯道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严禁乘坐非乘人员的垂直升降机设备上下。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应穿软底防滑鞋。4.5.2外墙装饰作业施工前,操作层必须满铺脚手架,脚手板不允许有探头板,按规定搭设好脚手板。严禁站在脚手架栏杆、阳台栏杆和墙头上操作。4.5.3操作层脚手板上材料必须摆放整齐、平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4.5.4外墙装饰作业,在没有足够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4.5.5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外墙装饰作业。4.5.6外墙装饰作业过程中,严禁将外架拉结擅自拆除。必须拆除和改变位置时,必须征求项目主管人员统一并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4.6卸料平台4.6.1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和本工程卸料平台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搭设与拆除。施工前,技术人员应详细向工人进行口头和书面交底。4.6.2防护设置及挡脚板:上栏杆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外立面用密目网全封闭,井架出口设置安全门。4.6.3脚手板:每步均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用铁丝绑牢,不得有探头板。4.6.4在搭设中不得随意改变构架设计,减少杆配件设置和对立杆纵距尺寸放大。4.6.5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以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他易发生失平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作业。4.6.6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构件、整体性杆件、连接固定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弥不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4.6.7卸料平台上不得堆置材料及其他杂物,从井架卸出的材料应及时移进楼层,平台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严禁上架人员在架面上奔跑退行、嬉闹和坐在栏杆等不安全处休息。4.6.8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特别遭受风暴、大雨后,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问题的存在,发现有则在排除和解决后方可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是,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5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4.6.9卸料平台的拆除必须从顶层逐步往下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勿扶和勿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拆下的杆配件一安全的方式运出和吊下,工人应做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机械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作业。4.7脚手架的拆除4.7.1搭设、拆卸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具应细绳放稳,操作层必须满铺脚手板。4.7.2脚手架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4.7.3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中的查处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比准后方可实施。4.7.4脚手架拆除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的障碍物。4.7.5拆除作业必须从顶层逐步往下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在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4.8临边作业4.8.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4.8.2头层墙高超过3m的二层楼周边,以及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4.8.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的防护栏。4.8.4塔吊、脚手架等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4.8.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4.8.6作业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低于800mm时,必须设置防护栏:64.9洞口作业4.9.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端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以下规定设置防护设施:4.9.1.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4.9.1.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4.9.1.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4.1.9.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除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外,夜间还应设置有红灯警示。4.9.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4.9.2.1楼板、板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位移。4.9.2.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洞口必须用盖板盖住,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板面刷黄黑相间警示油漆:74.9.2.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4.9.2.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或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高度设1.2m,水平杆、立杆及挡脚板及洞口盖板,刷黄黑相间的警示油漆:4.9.2.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和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8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恢复防护设施。4.9.2.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4.9.2.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4.9.2.8下边缘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4.9.2.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4.9.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五、高处作业安全预防管理5.1作业人员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安全用品。5.2各类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用品必须经过技术验收方可投入使用。5.3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垂直运输在使用前经过专业人员(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进行验收方可投入使用。5.4安全防护设施应作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在适宜的地方设置安全标识(含色标识),夜间应设低压红灯警示。5.5对各类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和人员按公司会顶进行检查,检查为物的安全状态,发现承载隐患的地方应立即整改,对违章损坏的人员进行教育,同时按规定处罚。5.6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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