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龙网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我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设备的管理遵循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的方针,坚持维修保养与计划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经理对企业的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设备使用分散、流动性大、露天作业、机况差、磨损快等特点,要强化设备管理,不断改革完善管理体制,保证以下几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上述要求:1、主要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2、全员技术装备率;3、装备生产率与净产值维修费用率;4、机械设备固定资金利税率;5、设备新度系数;6、不发生机械设备重大设备。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主要责任第一条:根据我公司当前情况,实行两级管理即公司设立管理科和项目部。第二条:设备管理科主要任务是根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设备管理制度,搞好设备管理。第三条:项目部要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充分发挥机械效能,力争好的经济效益。第三章设备的采购控制所采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1.购置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对于生产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持有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生产(制造)许可证,方可购置.2.对未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制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购置.3.不得销售或采购国家命令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4.采购二手施工机械设备时,施工企业必须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安全性能进行鉴定,确认合格,方可购买,且买卖双方应办理好有关技术档案交接手续.第四章机械设备的检测验收第一条:公司对项目部进厂的机械设备要检查调试好后,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测工具,都必须经施工当地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检测发准用筑龙网证后方可进入工地。第二条:针对每个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测工具每个工地下来都要维修保养好,进驻下一个工地再进行检测。有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第五章设备的前期管理第一条:机械设备规划是设备前期管理的主要工作,管理科与项目部的主要工作,管理科与项目部要紧紧围绕经营目标、技术进步施工需要,现有设备状况、投资效益、资金能力,根据情况,制定较为可行2-3年装备规划。第二条:设备选型是前期管理的关键环节,为了使新购设备满足生产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购买必须遵循下述原则:尤其贵重设备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实地考察、技术经济论证,多种机型的分析比较,从中选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使用可靠、生产使用、设备寿命长、周期费用经济、维修性、节能性。成套性、耐用性,安全环卫性等符合需要和要求的设备,绝对避免盲目购买造成浪费。第三条:购买设备必须由公司领导决策、设备管理租赁公司执行,下属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自行购买设备;若要增添设备时,向公司设备管理租赁公司申请。平衡后报公司批准,方可执行。第四条:新的大型设备到货之前,应先做好机务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进口设备到货后,要认真点,验收登记、配合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若在索赔期内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外商提出索赔。第五条:公司自制非标设备、应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经总工审批后方可制造,使用六个月后进行检测和鉴定。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可纳入固定资产。第六章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第一条:大型机械设备的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第二条: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第三条:对所要拆装的设备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第四条: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进行更换。第五条: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第六条: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第七条:拆装人员在进人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筑龙网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急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造成事故。第七章设备的使用与维修保养第一条:做好机械设备的精心操作和正确使用,精心维修科学保养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延长寿命,防止不应有损坏的重要环节。为此必须贯彻管、用、修相结合的原则。克服重使用、轻管理、重任务进度、忽视设备保养、维修的排设备的短期行为。第二条: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大型机械要有专职司机,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每日要有“点检”记录和作业记录,按照“十”字作业法,精心操作、精心保养;多班作业要有交接记录,中、小型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第三条:设备管理租赁公司在管理好设备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租赁业务。为公司积累财富,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安排设备的保养维修时日,必须强制执行。保证安全保护灵活可靠,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失保、失修和“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运行。第五条:要合理挑选配备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其素质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达至“四懂”、“三会”的水平。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日设和管理租赁公司颁发操作证,坚持上岗。特殊工种要到市劳动局学习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严禁无证或非机械工上岗操作。操作证每年审查一次(包括操作工),不合格的要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收回操作证,调离岗位。另行分配。第六条:机械施二公司选配汽车司机、大型设备司机和修理工与“第五条”的条件相同,但驾驶证必须是车管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在上汽车前必须有老司机即熟练的司机培带六个月,操作熟练后在独立操作,执行任务。第七条:积极开展红旗设备竞赛,促进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红旗设备竞赛办法另发)。第八章机械设备的维修第一条:设备管理租赁公司与机械施工公司要建立健全保证维修质量的“三检制度”,认真执行检修规程和修理技术标准,完善修理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第二条: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积极推行点检制。项修法。以保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减少故障停机损失。第三条:运输车辆、大型设备需修时,使用单位用书面委托修理厂,部位要写清楚,接车时要试车验收签字,修车结算时。修理厂必须将所用的配件与材料列清在加其他费用一并转入使用单位。修车单位的司机必须跟车进车间筑龙网协助修理工搞好本车的修理。第四条:设备大修需要向外单位委托时,必须到有资质的修理厂,严把修理质量,严格控制修理费用的使用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修理一律有设备管理租赁公司承担,不准到外单位修理。第五条:设备进行修理时,必须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填写要清楚准确。第六条:设备在修理过程中,修理工因责任心不强,粗制滥造将好件修坏或丢失。要对修理工处罚或追究责任。第七条:在修理过程中需更换总成,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旧件必须交会仓库,设备库对漆包经、铜套、轴承回收,以旧换新。第八条:修旧利废要进行奖励,设备管理租赁公司、机械施工公司可以制度具体办法,报主管经理批准执行。第九条:加强对设备配件、备品的管理。设备租赁公司、加工厂、构件厂需用配件必须向设备租赁公司报计划。平衡后,由设备管理租赁公司购买。做到保证生产、合理储备,在急用情况下生产单位可以自性购买、做到保证质量、价格合理。配件入库时。配件摆放执行“三条线”、“四定位”“五五化”的存放办法。配件不得有锈驻、变形、变质,做到帐、物、卡相符。第九章设备报废和处理第一条.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废机械设备作出详细、正确、全面的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经机械技术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上级审批。第二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而又无法修复和改造者可申请报废。1.械设备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件已损坏,虽经修理,技术能力已达不到最低生产使用要求,并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2.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3.意外灾害突然变故,受到严重损坏的;4.构性能有严重缺陷的;5.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公司不适用的。第三条.正常报废的机械设备,原则上要提足折旧;属于事故性报废的机械设备,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有事故的专题报告送审。第四条.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材料设备科要组织鉴定,对其中可利用或修复的机件,应设法加以拼修和利用。其它的由采供部负责处理。第十章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原则,随着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不安全因素增多,为此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必须加强。第二条:认真落实“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制度是搞好正确使用机械的基础工作,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素质,逐步达到“十字作业法“的要求。尽心保养,精心操作。第三条: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三监制“,即开车前、工作中、收车后的检筑龙网查。1、开机(车)前认真检查润滑、电器、制动及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方能预热、启动。2、工作中密切注视各种仪表的变化情况和有无异常声音及异味,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机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能继续作业。3、收机收车后,悬挂部分放下垫好,搞好坚固清洁,拉闸锁门。冬季将冷却水放掉,以免冬坏机体。第四条:操作工作业时间必须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女工要戴工作帽,严禁酒后上岗操作,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操作。第五条: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操作工要认真执行“走合同”的有关规定,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第六条: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切断动力源保护事故现场,报告主管领导,破坏肇事现场,按肇事者论处。如涉及到人身安全或事故损失继续扩大,应先组织力量进行抢救。第七条:机械设备事故按经济损失额的多少,定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为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为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发生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做为红旗设备竞赛奖励资金的补充。第八条:对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经济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行事责任。第九条: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单位,不得隐瞒事故,及时上报设备管理租赁公司,并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第十一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一条:凡属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都要统一编号,建帐设卡,健全各种台帐;设备固定资产会帐,运转消耗台帐、保养维修台帐、红旗设备台帐等,尤其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按分类,以编号顺序进行登记,要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卡片,每年坚持对照实物清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第二条:国家规定的二十种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设备履历表,主要内容是:1、设备的随机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合格证、附属装置、工具备品明细表、易损件图册、图纸等);2、交接验收凭证;3、历次大修改造记录;4、运转时间记录;5、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等。第三条:设备履历书是技术档案的简化形式,由使用单位建立登记,主要内容有;1、试运转和磨合期记录;筑龙网、运转合时和消耗记录;3、维修保养记录;4、主要机件及轮胎、电瓶更换记录;5、司机变更记录;6、检查评比和事故记录。第四条:技术档案,履历书要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凡建档的机械设备,随机技术档案,由设备管理租赁公司负责归档,设备调出建制单位、档案随即转移。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