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1、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在同一征税期间就同一所得征收相同或相类似的税种。2、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3、国际债券指一国政府机构、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向国外投资者发行的可自由流通的责权证券。4、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各国基于税收管辖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征税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国际银团贷款不同国家的数家银行联合组成银行团,按照贷款协议所规定的条件,统一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可分为共同式银团贷款和参与式银团贷款。6、倾销一国的产品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7、避税的概念一般指纳税人采用不违反税法的手段来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8、逃税的概念又称偷税,一般指纳税人采用违反税法的手段来规避或减轻其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行为。9、国际证券市场各种国际直接金融工具交易的过程与行为。10、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2、投资环境是指伴随投资活动整个过程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概括地说,包括影响投资活动的自然要素、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13、国际项目融资的概念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资金,并以项目自身的收入资金流量、自身的资产与权益,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也是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融资方式。融资者对一个大型工程项目贷款或投资,该工程项目建成后,再用项目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换回现金来偿还融资者的投资或贷款。14、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种。1、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在同一征税期间就同一所得征收相同或相类似的税种。17、法律意义上的重复征税国家间税收管辖权冲突和重叠的结果。15、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16、国际贸易法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关系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即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解与仲裁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8、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19、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用于确定卖方和买方在交货中的责任、费用及风险划分的一种国际贸易惯例。22、不清洁提单指承运人对货物表面状况加有不良批注的提单,如注明“包装箱损坏”“渗漏”“破包”等。23、国际经济法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4、卡尔沃主义属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一种方法。属于一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同该国国民有同等受到保护的权力,不应要求更大的保护。实质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提倡外国人与本国人待遇平等的原则反对外国人特权地位,坚持国家属地管辖权的完整性。事实上,该条款也不是旨在反对外国人的本国正当行使外交保护权,而是旨在限制外国人倚仗本国的外交压力,藐视当地法院和法律,满足其过分要求的行为。拉美国家也承认在构成“司法拒绝”的情况下,外交保护是允许的。因此,卡尔沃主义的积极意义基本上为国际社会所肯定。25、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26、国际最低待遇标准发达国家主张的公平公正的最低标准。27、根本违反合同《根本性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并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的情况下也没有理由会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28、MIGA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nationalInvestmentGuaranteeAgency,MIGA)。宗旨是向外国私人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担保,包括征收风险、货币转移限制、违约、战争和内乱风险担保,并向成员国政府提供投资促进服务,加强成员国吸引外资的能力,从而推动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发展中国家。29、根本违约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30、国际经济惯例指进行诸如国际贸易、国际营销、国际投资、国际技术贸易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国家经济活动中所必须遵行的一些规范。2二、判断及单项选择1.海事运输提单的四个公约;《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亦称《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亦称《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2、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反倾销指当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口,并对进口国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进口国为消除或减轻这种影响而采取的救济措施。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指当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国给予的有关补贴,并由此给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或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进口国为消除或减轻这种影响而采取的救济措施。保障措施指在公平贸易条件下,由于进口产品数量的激增,对本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时,进口国为消除或减轻损害而采取的紧急救济措施。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内经济立法、国际经济惯例、重要国际组织规范性决议4、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①当事人有多个营业地时,如何处理?(a)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b)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根据公约的第1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中,或者从订立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况均看不出来的话,则不予考虑。案例:代理商A和卖方S均在中国设有营业所,A通知S说他被授权为某买主购买货物,但并未告诉S实际买主的公司名称和地址。A和S签订了合同。事后,发现A是德国某代理公司的代理人,而且德国的公司就是这批货的实际买主,营业所设在德国。后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卖方S在中国法院起诉买方。问: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5、提单性质内容及分类、与海运单的区别提单是指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此交付货物的单证。3提单的作用: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据;所有权凭证,物权凭证提单的种类:已装船提单与收货待运提单(是否装船);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与指示提单(提单上收货人的抬头);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是否在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加以批注);班轮提单与租船提单提单的内容,分为正面条款(关于货物状况最基本、最重要的记载)与背面条款(通常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流通转让;与提单的主要区别:根据托运人的指定交货。6、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免税制(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抵免制(分国抵免限额法、综国抵免限额法);扣除制和减税制7、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内容指一国政府对一定范围内的人或物所拥有的征税权力。属人性质和属地性质。8、国际投资法的概念是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9、“汉城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内容汉城公约指《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1、承保条件(1)合格的投资者;(2)合格的投资;(3)合格的东道国。(2、承保险别A.货币汇兑险;B.征收或类似措施的险;C.东道国政府违约险;D.战争和内乱风险。(3、代位求偿权(4、再保险与倡议保险是指依国际条约建立的一个国际保险机构(具有国际组织的性质),承保向发展中会员国投资的政治风险。10、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内容(只承保向发展中会员国的投资)(1)承保机构:为政府专门机构(德、日)或国家控股的专业保险公司(美为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具有国家(政府)保证的性质(2)承保险别: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四种:外汇禁兑险、征收征用险、战争内乱险、政府违约险等(3)合格投资者:要求投资者和保险机构所在国有密切的关系日、德:国籍美国:控股比例(合格投资者必须是其资产至少51%为美国人所有的美国公司或其资产至少95%为美国人所有的外国公司)(4)合格投资:经东道国批准的海外新项目的股权投资(一般排除并购和合作)(5)合格东道国:日、德无要求;美国规定必须是与美国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核心内容是确保美国私人海外投资公司的代位求偿权)的发展中国家。(6)保险金额(90%)、保险期限(1520年)和保险费(0.55%1.5%)(7)索赔(前提是投资者用尽当地救济)和代位求偿(因保险机构性质不同,代位求偿的依据不同)4日、德:以政府名义出面向东道国求偿美、加:双边投资保证协定11、补贴分类禁止性补贴(红色补贴)、可诉补贴(黄色补贴)、不可诉补贴(绿色补贴)12、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征税对象各国基于税收管辖权对跨国纳税人进行的征税。对象:跨国的收益或所得、跨国的一般财产13、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的类型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投资保证协定、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14、国际货币基金和世界银行集团的主要宗旨和决策机制主要宗旨: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国际货币基金决策机制:投票权实行加权投票制15、了解海外投资保险机构有哪些16、了解国际税收与国内税收的关系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1.它们都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一种特殊分配;2.国家税收是一国政府与它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而国际税收讲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在税收分配方面所发生的双边或多边关系。当这种关系反映为有关国家政府之间财权利益分配的矛盾时,就超出了某一国的国家税收范围,不可能由一国政府独自解决,必须由有关国家政府共同去求得解决。因此,国家税收就衍化为国际税收。?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17、国际经济组织概念和特征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通过国际条约建立的具有常设组织机构和经济职能的国家联合。特征:第一,明确的目的或宗旨;第二,以条约为基础;第三,是国家间的联合,而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组织;5第四,在各成员国内享有特权和豁免。第五,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一般是国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非主权的政治实体也取得了一些国际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或准成员资格。如香港目前是亚洲开发银行、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第六、调整国际经济组织成员间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成员国无论大小、强弱,法律地位是平等的。18、国有化及补偿是将私人企业的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的过程。国有化的补偿:给予补偿被视为是实行国有化一项最为重要的条件,它又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关国有化问题争议的焦点所在:发达国家历来主张,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实行国有化,必须给予“充分、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