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我村计划进行楼房化改造工程,让村民全部住上楼房。我村已列入09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按照2007年市政府3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旧村拆迁改造工作,成立拆迁安置委员会,一切由拆迁安置委员会组织实施。依照有关拆迁法规、政策和办法,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如下:一、拆迁改造目的:为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实现居住楼房化,发展城市经济,本期拆迁后的区域主要用来发展商业,为村民扩大就业机会,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二、拆迁概况:1.拆迁人:日照街道大香店村民委员会2、拆迁范围:我村800余户村民的房屋(不包括二层楼区,详见拆迁红线图),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拆迁,用10年的时间完成楼房化改造。第一期拆迁区:昭阳路以西200米,王永长以东、以南,王永合以东的区域;第一期计划用3至5年的时间完成拆迁安置及建设商业中心,第二期用3至5年的时间将全村全部拆迁安置完毕。3、被拆迁人: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以房产证、土地证登记的姓名为准)。4、拆迁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三、拆迁补偿安置原则1、以村统一规划的五间房屋为一个计算单元,2、坚持“依法拆迁、依法补偿、妥善安置”,真正使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达到城市化标准。安置楼标准(该房性质为商品房):安置楼房为框架结构的高层、多层住宅楼房,楼房设计为子母楼设计(对门,装修时室内可连通),水、电齐全,设地暖,客厅铺地砖,厨房、卫生间地面贴防滑砖,墙面贴瓷砖,内墙二遍白水泥底子,无内门,道路、绿化完善,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3、被拆迁人房屋属临时性建筑或协议建房的应遵守协议约定,无偿自行拆除;若在承包土地上自建临时建筑,承包未到期的,可按当时材料价格及建筑成本进行适当补偿,但不享受拆迁安置政策。四、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方式:实行产权置换、货币化补偿、房屋居住调换三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由选择。1、产权置换补偿方式(1)与拆迁人建设的安置楼房进行产权置换,拆迁人根据被拆迁人规划房屋的正房长度置换相应的安置楼房,具体办法是:每处房屋(按村规划的五间房屋,15米为准,上下0.5米浮动)可置换约95平方米和65平方米左右的子母楼一套,另加15平方米的地下室(根据实际面积多退少补,如要车库退地下室面积后剩余面积按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房屋新旧程度不找差价,楼层系数不找差价,但被拆迁房屋须经拆迁委员会分为Ⅲ种类型进行评定:Ⅰ类房屋:有大檐有南、东平房(包括有西平房的)且厨房贴墙砖、地面砖、天棚铝合金门窗等装饰比较好的房屋。Ⅱ类房屋:出小檐、有东平房或南平房的且贴地砖、天棚等装饰的房屋。Ⅲ类房屋:没出檐,只有东屋没贴地面砖等其他装饰的房屋。根据建设相关规定楼层设有3等,即1、6层为Ⅲ类房屋兑换楼层,2、5层为Ⅱ类房屋兑换楼层,3、4层为Ⅰ类房屋兑换楼层。(根据所评定的房屋等级在相应的楼层范围内进行兑换,如设计楼房为五层即1楼兑换Ⅲ类,2、5楼层兑换Ⅱ类,3、4楼层兑换Ⅰ类。)(2)、被拆迁人3间房屋可置换95平方米左右的楼房一套。(置换安置楼房的面积以五间房屋15米为标准进行计算)。(3)、被拆迁人2间房屋可置换65平方米左右的楼房一套。2、实行货币化补偿方式货币化补偿的由拆迁委员会认定出房屋间数,核算出对应的置换的楼房面积,要按照1400元/平方米进行核算,进行一次性补偿,不再进行楼房安置。3、采用房屋居住调换:被拆迁人房屋与拆迁区域以外的房屋合法所有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进行调换,可自行协商调换,也可委托拆迁委员会给予协调,但调换房屋不找差价。五、拆迁安置方式1、拆迁方式主要是协议拆迁,被拆迁人选择相应的补偿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应当在签订协议时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一并交到拆迁委员会,以便安置后办理新证。若两证因丢失、损坏等未提交的情况应声明作废。2、安置楼房的选择顺序:协议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房屋等级评定,然后根据签订协议的顺序确定协议号;验收号: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拆除并验收合格的顺序号为验收号;以被拆迁人协议号、验收号两号之和的先后顺序选择楼层、楼号(两号之和从最小者优先开始选择);两号之和相同者,验收号最小者优先。3、老年安置:在其被拆迁人家庭户中考虑到原五间房有两间是老人居住的,所置换的子母楼小面积楼房归老人居住。其他面积的户型楼房,应首先安排好老年人的居住。4、分户安置:(1)拆迁期间户口不在本村的不予分户,空挂户口的不予分户。(2)本村户口子孙三代住在一起且一处房屋,未划过房场或有二个女孩,其中一个年满18周岁以上的可购买65----95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套,购楼价格按优惠价格1800元—2000元/平方米内浮动。(3)、有二个女孩但未满18周岁的户,在下一步旧村改造实施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进行分户安置。5、凡不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本拆迁安置政策,依法拆迁。六、拆迁奖励办法1、临时过渡安置费按每套房屋(五间)每月300元计算临时安置费。2、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空的,自搬迁腾空并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临时过渡安置费。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居住调换的临时过渡期为3个月;实行房屋产权置换的临时过渡期限为12个月,如过渡期满,安置楼房没有交付的,临时过渡费在原标准上按每套房(五间)每月增加30元续延,直至安置楼房交付为止。3、搬家补助费实行产权置换的:每户搬出搬回各1000元,总计2000元;实行货币补偿的:每户搬迁费1000元;实行房屋居住调换的:只补给原被拆迁户1000元。4、装修补助费实行产权置换的,本村村民给予10000元(五间屋)的装修补助费。5、奖励费按时入户丈量评定奖励费1000元;在拆迁改造方案确定后10日内签订拆迁协议的给予最高限额5000元的奖励(该款在签订协议时当场发放);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时拆除房屋的给予最高限额5000元的奖励;上述奖励标准以规划房屋五间为标准,每减少一间房屋,奖励最高限额相应的减少五分之一。七、付款方式1、实行货币化补偿的,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拆除并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将补助费、奖励费及临时安置费全部付清。2、实行产权置换和居住房屋调换的,签订拆迁协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拆迁的,经验收合格后,拆迁奖励费十日内付清。3、临时过渡安置费的发放:被拆迁人办理搬迁腾空移交手续后,实行房屋产权置换的先发放6个月的临时过渡费,其余到楼房交付时付清。4、因其他因素另购楼房的,按当时市场价格,需交购楼款60%,楼房交付时一次性结清。八、法律责任1、在规定时间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协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拆迁补偿,但不享受本村制定的拆迁方案及安置奖励政策。2、已签订协议,拒不履行协议的,经做工作无效的,不享受拆迁奖励费,停发村全部福利待遇,按违约处理并由村委拆除。3、拆迁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责成有关法律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拆除。以上方案已经在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通过。东港区日照街道大香店村委员会二00九年十月十八日附:安置补偿汇总表(五间房标准)楼房面积数:175平方米补助金额数:26600.00195平方米1评定奖励费1000.00265平方米2协议奖励费5000.003地下室15平方米3按时拆迁费5000.004搬家补助费2000.005装修补助费10000.006临时安置费(最少)3600.00注:以上款项须在村委规定时间内才给予奖励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