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政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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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集中采购采购文件招标编号:Z-GB201103290041招标项目:龙湾区政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一年三月2目录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3投标邀请函………………………………………………………4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5一、说明………………………………………………………5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开标和评标………………………………………………………10六、授予合同………………………………………………………12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4第三部分合同格式………………………………………………………19第四部分附件………………………………………………………21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28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2注:本招标文件正文内容共34页(页码编制1-34),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1.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00,下午2:45(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2: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前一天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务必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投标人还应适当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投标文件和开商务标时提交评审)。2.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咨询电话:(0577)88829491营业部李主任(0577)88829495营业窗口李小姐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上午:9:00—11:45下午:14:00—16:30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转帐支票: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本票: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电汇: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4.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0577-88151022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邀请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龙湾区政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集中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Z-GB2011032900412.项目名称:龙湾区政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项目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6日上午9:30分起至开标时间前止;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不接受长期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4月26日上午9:00分整;递交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28号)。7.开标时间:2011年4月26日上午9:00分整;8.招标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州市民航路128号电话/传真:0577—88151961/0577-88151130联系人:高女士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4月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报价主体的要求;2.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3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2.4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2.4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2.5在用户所在地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3.投标人代表3.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如投标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给予扣分处理。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62.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括信函、传真、下同)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中心解释为准。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2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须分别装订成册和装袋密封。3.1技术资信标(技术资信标中不允许泄露投标价格)1)投标函(附件一)2)供货清单(不含价格)3)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4)资格证明文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产品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各种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等(如有);资质、资信证明文件(如有);5)所投产品性能、技术、结构和质量水平的描述及所投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原厂质保证明;6)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表及证明文件;7)售后服务网点介绍、服务内容、措施和承诺;8)投标人情况表;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3.2商务标1)开标一览表(附件二)2)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4.2投标人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4.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4.5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所有的投标报价均为货物到买方指定的工地价。84.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单位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5.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合同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通过温州市招标投标网()查询保证金退还的通知。5.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及虚假承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6.投标有效期6.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7.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标、商务标各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7.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7.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9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8.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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