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书申请人:xxxx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通知申请人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对xxx号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出庭提出意见,并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x施工合同纠纷一案,xxx人民法院依据xxx的申请委托xxxx作出了xxxx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申请人认为xxx鉴定报告(以下简称鉴定报告)不论从鉴定依据还是鉴定程序上,均因依据错误、结论荒谬、缺乏客观性和真实性,而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故应重新进行鉴定。为了有效的揭示鉴定报告中存在的诸多专业性问题,便于贵院查清案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望贵院在审查后予以批准。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xxx年月日附:专家辅助人姓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