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一、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园、离园,有事要请假,不能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二、教师必须挂工作牌上岗,活动室不能没有教师,若因空岗对幼儿造成伤害的,由当班教师负责。三、教师每天早上必须7:30到园,7:40在活动室门口接待幼儿,下午放学时各年级组必须按规定时间到门口将幼儿交送给家长。四、教师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开教室,课堂上除教幼儿知识外,还要负责幼儿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教育活动应将孩子组织在自己视线范围内,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幼儿在活动时受到伤害,由本班教师向家长解释,并根据幼儿受伤害程度,按有关制度扣罚。五、教师要保证幼儿每天两次饮水时间,负责幼儿饮水、上厕所等安全工作,若幼儿受到伤害,由当班教师负责。六、当班老师一定要点好名,查好幼儿在园情况,做好晨午检和送值班室幼儿记录,与幼儿家长搞好沟通;若幼儿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及时与教师说明,若因工作失误对幼儿造成伤害的,由本班老师负责。七、班上教师要负责幼儿在园吃饭安全,午睡值班教师要负责幼儿在园午睡方面的安全,值午睡班教师不准离开寝室,时刻注意幼儿在园安全,对早到晚走的幼儿,不准他们随便出入教室,不能让幼儿被不认识的人带走。八、当班教师每天必须做好幼儿餐具、活动室的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九、上课期间严禁接听电话(特殊情况除外)。十、教师要根据气温变化,随时给幼儿增减衣服,调节好室温(空调),室内一切物品放置在安全地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以上规定,凡幼儿出现不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十一、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业务园长和安全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业务园长(签字)教师(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