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聘/雇佣合同书甲方:佛山市路源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乙方:甲方现聘/雇用为甲方职,双方协如下:一、协议商定履行职务劳动服务期间/雇佣期间按以下方式1.本协议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本协议约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至项目现场施工完成日止。本合同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或者违反严重甲方管理规定接触合同,乙方试用期任何时候均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但必须进行交接和办理移交手续并保守甲方有关秘密。非雇佣人员公司采用综合工时间制,按月统计。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二、乙方的职责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密协议(乙方岗位职责)。2.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好上级安排的工作。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破坏公司的利益及名誉。4.乙方的工作主要负责各个投标工程数据清单的编制,配合资料部编制工程资料、绘制工程图、工程现场跟进等工作。5、完成工作时,若遇特殊情况(例如施工图纸与施工现场不符等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因隐瞒事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6、维护公司利益和名誉,不得以达到个人目的直接或间接牺牲公司利益,严禁将客户介绍到其他公司或个人。一经发现,即时开除。乙方同意将当月工资及奖金(指投标部分的奖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公司,并承担因泄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其它经济及法律责任。7、不可在背后对上司、客户、同事评头论足,或散布谣言,制造事非,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8、按要求完成主管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劳动报酬1、甲方聘用乙方报酬按月(月/年)薪制,工资报酬(含保密等津贴)标准为元/月,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年薪方式年薪为----元,每月给付工资----元,年度考核后支付相应余款工资。雇佣工按以完成工作量为结算方式,结算后当月支付上月款项。2、年终奖金无固定额度: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乙方的个人工作能力及表现情况给予奖励。3、投标部分的奖金按《关于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的方案(初稿)执行》。4、社会保险福利按以下2方式约定(1)公司及个人按规定承担(2)乙方自行另外自行购买。四、工作纪律乙方必须全力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名誉,尽职尽责,如因乙方工作不当而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款50-20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处以开除并赔偿部分损失。乙方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听从公司工作安排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五、福利待遇:1、工龄奖:入职每满一年,每月津贴50元;以此类推,最高封顶为500元/月)。2、全勤奖:每月5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3、入职一年后,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期:(1)年假:每年5天的有薪假期,限公司业务闲时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选休。(2)丧假:3天;(3)婚假:3天。六、合同的解除规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辞退乙方。(1)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在甲方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调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协议自行解除:(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2)乙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企业宣告解散的。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1)甲方不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权益的。(3)乙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妥辞职手续后,解除劳动协议。4、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均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解除聘用协议的不必提前通知对方。七、违约责任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按国家法律执行。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同意将上月及当月工资及奖金(指投标部分的奖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公司。八、本协议一式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甲方:佛山市路源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乙方:签约人:20年月日20年月日签约地:佛山市南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