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1、公共危机的含义公共危机通常指一系列中止和平进程或瓦解社会正常关系、秩序的事件,表现为某种不可预知事件的发生,打破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威胁到了公众的财产以致生命安全,进而引发了一个地区的社会公众比较普遍的恐慌情绪和恐慌行为的情境状态。公共危机的构成及应对危机的构成具有三个方面基本要素:造成严重后果;做出的反应时间有限;事出突然,具有意外性。危机的应对或管理有四个方面的要点:减少、缓解危机;动员、准备资源以有效地控制危机;回应社会与公众的需求;危机后的恢复与重建。2、公共危机的特点(1)公共性。通常,由于正府是社会秩序的法定管理者,因此,政府理所当然是公共危机的法定处理者。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将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2)突发性和紧急性。公共危机事件是由一系列细小事件逐渐发展而来的,事实上存在某些征兆,因而在理论上存在预警的可能性。但从各国实践的情况看,公共危机真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往往具有相当的不可预见性,而且,正因为公共危机通常出乎社会秩序或人们的心理惯性运行,才会形成某种程序上的紧急性、危险性。(3)高度不确定性。公共危机之所以成为危机,在一定程序上就是因为很难预料它可能带来的后果。同时,由于信息时代的发展,事物之间的联系愈发呈现多元和共时的特征,资源的有限性也会导致事实上顾此失彼,形成“连锁反应”,把危机的影响扩大化。3、公共危机管理的决策性质公共危机管理是以公共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组织对公共危机做出政策反应,包括制定和执行政策,其决策性质表现为一种非程序化的公共决策。决策类型决策行为包括两种:一是程序化决策,即结构良好的决策;一是非程序化决策,即结构不良决策。这两种不同决策所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因而,它们所采用的技术也是不同的。常规性程序化决策广泛应用运筹学、模型、电子数据处理等人机技术,非程序化决策则包括大量的人工判断,以至决策者的个人经验、智慧、品质、决断力等。公共危机管理作为非程序化决策之一,其决策环境经常是恶劣的,表现为决策所需信息的缺失,无章、无例可循等,因此通常属于高难度的决策类型。4、公共危机管理的原则公共危机管理的首要目标,是在紧急情况下建立秩序,稳定公众,维持社会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时间性原则。公共危机管理的第一原则。公共危机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危害性和负面影响,一旦发生,时间因素往往是决定性的,政府应及早在事发现场采取一系列的紧急处置手段,及时控制然出事态的发展。效率性原则。公共危机的蔓延速度往往是很快的。这就要求政府具有快速反应的能力和有效率的资源动员能力。协同性原则。危机的不可回避性以及危机应急管理的紧迫性,要求政府在危机发生后,实现不同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运作,明晰政府职能部门与机构的相关职能,优化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发挥整体功效,最大可能地减少危机的损失。科学性原则。公共危机应对中所谓的“科学性原则”,主要是针对那些因工业技术而引起的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危机事件,如危险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