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大唐陇东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大唐陇东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2013年2月25日-1-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规定第三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规定第四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第五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第六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评分标准第七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评分标准第八章采煤工作面采后总结评分标准-2-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原则是:(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等相关法规及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提前编制、审批并贯彻规程、措施,不得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采煤规程以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单位工程分别编制。单头连续施工两条巷道(最多不超过两条),可以编制一份作业规程。采区轨道上山绞车房、变电所、充电房等专用硐室要单独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巷道附属性硐室和长度小于6米的探巷可以包含在该巷道掘进作业规程中。所有修护和零星工程都要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程如果地质条件、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程仅更换施工队施工时,施工队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同意,使用这一工程有效的掘进施工作业规程及相关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不允许未经批准借用规程、措施。第二条必须建立健全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全面做好采掘作业规程从编制执行到工程完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即“地质说明书”、“现场勘查”、“编制”、“审批”、“贯彻”、“考试”、“实-3-施”、“复审”、“总结”、“归档”,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化。第三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由施工单位(施工区队)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语言简明、准确,图表标注齐全、比例恰当,按章节编列顺序号,使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规范化。第四条要求使用计算机绘图和文字编排打印。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封面采用“宋体、小初(作业规程)、四号(其余文字)”字体,正文采用“宋体、三号(章)、小四号(节、正文)”字体,纸张采用A4白色打印纸,并用塑光纸包装装订成册。第五条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一)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文件、资料。(二)地测水文部门在工作面开工前一个月提交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或地质资料。(三)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和煤尘鉴定、煤层自燃、水害等资料。各种资料要有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盖章。(四)通防部提供通风、瓦斯等资料。(五)机电管理部提供供电设计及相关施工设备资料。第六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之前,施工单位(施工区队)的区(队)长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察,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第七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须在开采(工)前15天编制完成。-4-第八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副总及安监、生产技术、机电、通防、地测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并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作业规程要有矿长签字)。第九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在开工或生产前一周由采、掘区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向本队所有参与该工作面作业的员工贯彻,并同时贯彻审批意见、复审意见。所有参加贯彻学习规程的人员必须签字;在开工或生产前两天完成考试、阅卷、整理工作,员工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的考试成绩、签名要登记在本规程的学习考试记录表上。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限期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准许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等未经学习的人员必须经过补课,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要有记录备查。第十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矿长签字组织执行;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工作面现场指挥,保障规程措施的落实;所有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作。第十一条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区(队)长、技术员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对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重点抓好下列工作:一、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和修改、补充工作。二、从开工之日起,至少每月应重新贯彻学习一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分管副总、生产技术、通防、机电、安监、地质测量等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和区队长、技术员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审,针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审,并提出处理意见。三、工作面的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5-措施。四、施工结束后,由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写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总结一式三份,交给生产技术部,连同采掘作业规程及修改补充措施一起存档,保存期2年。第十二条全矿必须把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防、地测、生产调度等部门对采掘作业规程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要求施工的情况,责令及时整改;发现规程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情况,须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第十三条为了进一步提高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质量,激励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努力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全矿每季度结合质量标准化检查组织一次全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评比表彰活动,评比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对于违反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抓好安全生产。第十五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一经会审、签字、批准,即不准在规程原版上进行改动。如需改动,在复审意见里修改或另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第二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规定第十六条每一个回采工作面,必须在开采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第十七条编写人员应明确任务,熟悉和掌握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本单位的现场施工实际,编制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的采煤作业规程-6-和相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正确指导生产。第十八条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一、工作面地质综合柱状图;二、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素描图;三、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四、采煤方式示意图(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或炮眼布置图等);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图;五、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六、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及端头、超前支护示意图(平面、剖面图、断面图);七、通风系统示意图、运输系统示意图、防尘系统示意图、供水、排水系统示意图、注浆系统示意图、注氮系统示意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仪器仪表设备)布置示意图;工作面排水系统示意图;八、工作面供电系统示意图;九、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十、工作面放顶方式示意图(平面、剖面图)十一、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十二、避灾路线示意图。第十九条回采作业规程按章节附图表,顺序编号。第二十条新采煤方法的试验、特殊开采、和“三下”(铁路、建筑物和水体下)开采以及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必须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开采前一个月要报上级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主管生产技术、安监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要求:一、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实际-7-情况进行编写。二、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编制前,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使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写安全技术专项措施。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联络巷、过采空区、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托煤顶、托夹矸开采、处理悬顶;2.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转采、对接、收尾、设备回撤;3.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4.《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其它需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二条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参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程序进行,实施前必须经过学习、考试。同时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与原作业规程一起存放归档。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规程:一、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二、改变了原采煤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三、原作业规程与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第二十四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及格式见第四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第三章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规定第二十五条每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开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第二十六条编写人员应明确任务,熟悉和掌握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本单位的现场施工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参数,-8-正确指导生产。第二十七条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一、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二、地质综合柱状图。三、地质平面图、剖面图。四、巷道开口大样图。五、巷道支护断面图。六、临时支护平、剖面图。七、掘进机截割顺序图。八、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九、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等;十、通风系统示意图、压风系统示意图。十一、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十二、照明、通讯、信号系统示意图。十三、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十四、正规循环作业图十五、避灾路线示意图。第二十八条巷道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应本着安全、可行、经济、高效的原则。在安全的前提下,使工艺先进,适合本单位施工条件和工人技能水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第二十九条掘进作业规程按章节附图表,顺序编号。第三十条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要求:一、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二、编写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制前,-9-编写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编写安全技术专项措施。1.施工过程中突然遇到地质构造,过较大的断层、褶曲构造、采空区、瓦斯异常、透水等。2.遇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区、应力集中区。3.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4.在火区附近、注浆采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5.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6.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7.其它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施工现场。四、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编制的内容:1.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2.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3.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4.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5.其它与措施有关的内容。第三十一条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二、工序安排,在巷道贯通前,普掘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前,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等;三、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工作;四、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的位置、角度、深度、数量,附三视图;-10-五、爆破制度,警戒位置、保护有关设施;六、瓦斯及有害气体的检查和处理办法;七、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的方法,附贯通前后通风示意图;八、贯通时,必须明确现场指挥负责人,全面负责贯通工作;九、有水患贯通巷道,制定探水、放水、排水的办法。第三十二条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