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九十中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规章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文件,使我校教师尽快掌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特制定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制度如下:一、基本原则:立足本校实际,追求实际效果和注重实际应用是我校开展校本培训的基本原则。二、培训模式:上级培训与学校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体研究与个人研究相结合;骨干教师示范与一般教师汇报帮扶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三、培训形式:以“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行动研究”为主要形式。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灵活主题研讨、专题学习、案例研究、调查分析、信息交流等多种活动形式,努力提高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倡导开放式、促进式、学科整合式等多种培训形式。四、培训要求:①营造务谨、务实、民主、宽松的培训氛围,改变教师继续学习各自为阵和孤立无助的状态,有效开展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研究。②加强自我进修意识,形成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在学习与进修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状态。③每次校本培训必须作好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好培训活动,做好活动记录、资料收集整理、活动总结等工作。